真像是天罗地网,处处是官兵。必要时,她可以自尽,这样,裴奉飞就会死心,不会自投罗网。
心里闪过千百种念头,提起的心防备地看着官兵。
只是,那些人看她一眼,并没有靠近她,而是躬着身子对那五公子说:“五王子,城里都戒严了,五王子交待的事,下官都有办好,城外也一切如常了,要是他进了城,保准飞不出去。”
五王子走到了一边,低声地又说了些什么?她不太清楚,她只知道他是五王子,一个满腹心计,阴狠的王子,要致他和她于死地的王子。
她的心凉了半截,她竟然和他有来往,还答应替他绣什么鸢尾兰的。她直直地走,她越走越快,她跑了起来,不听后面他急呼的声音。
“妩音。”毕竟是女子,她跑不过他,皇甫玉华一把拉住她的手,直直地看着她的眼:“妩音,为什么要跑?”
为什么?她好笑,让他抓吗?不,幸好,他不知道她的身份,而且,他的眼里,流泄出些许不解的意思,那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眼光。她冷淡地说:“五王子,请放开我的手,我不过是一个平民百姓,请五王子不要纡尊降贵在街上抓着我的手。”
为什么她不像一般的女子,在知道他的身份后,不是眼前一亮,想要抓住他。她的反应不是惊喜,而是惊吓,他不想放她走,就像是放开她的手,她就会飞得让他触手不及。“妩音,为什么,我的确是五王子。”他并没有三王子身上那股子霸气和粗俗之气。
论外表,他俊美,他睿智,就连诺大的京城里,也少有男子能和他相比,论才华,他足以配上她,为什么她会跑,她讨厌这个身份吗?怎么奇特的妩音,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谄媚于他。这就是她和别的女子不同之处。
妩音轻轻地扯开他的手,修长,洁净,全身都是尊贵的气息,和裴奉飞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是,这副翩然的身躯内,藏着多污垢的灵魂。
她离他一步之遥,冷冷地说:“五王子,小女子失礼了。”
“妩音,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妃子。”他直直地说着,他不想下去,心里越来越糊弄不清,他喜欢这样的女子,更甚于嫩玉,想把这一个多才又特别的女子留在身边。
妩音摇摇头:“小女子已是妇道人家。”她是裴奉飞的妻子。
妇道人家?真是一个让他惊愕的消息,为什么她不是一个小姐,她的身段,她的样子,她的所表现,怎么像呢?他一直以为,她是未出阁的女子,却是使妇已有君。
这一怔间,妩音已悄然地走得老远。
隔着众多的人海,他看着她的背影,那般的匆忙,为什么不是相遇在她没有嫁之前,这就是心痛吗?为一个女子,这一种对她的感觉,是不是就是喜欢。
想把她留在身边一生一世,因为她的蕙质兰心,因为她那淡若如兰的气息。
只是,她已是他人妇,他的手,还残留着她的香味,织细的手臂,纤细的十指。
这是她的一个理由吗?只因为他是五王子,就连笑容也没有了,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的好机会,她不要。可是,他还在想着她。
他想,纵使是使妇有君,也不想让她从指间走了,她一定过得不好,所以,才会抛头露面地出来,所以才会跟着四处飘落。
他推开人群,一直跑到,却不见她的芳踪,残留在指间的香气,也消失得干净,妩音,妩音,这二个好听的字,深深的嵌在了他的心间。
他相信,有缘,一定会再相见的,老天让他遇到这到一个才华横溢与众不同的女子,给过他几次机会,再见之时,不管她的身份如何,不管她愿不愿意,他要把她留在身边。征服一个女人,并不难的,虽然,他没有很多的时间花在这上面。为她,他有心。
妩音平静了心间的气息,看那破庙,有些温暖在心间,吐了口气,轻轻地走了过去。
她真是太在意了,幸好他没有跟来,不然的话,非让他抓到裴奉飞。
也让她见识到了他们的力量,快得不可思议,和裴奉飞一定要走一步看一步,不然,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跑得那么急,发生什么事了?”他迎了出来,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
她摇摇头,轻轻一笑:“没有什么事,就是怕你等急了,幸好没有进城,以后真的要更加小心了,五王子都在这城里。”想要擒到他,不为已用,就得杀之,但是,裴奉飞不会屈节的。
“你认识五王子?”他的视线在她的脸上巡视着。
“没有,听说的,城内有很多的官兵在抓你。”
他放心下来,怎么可以怀疑妩音呢?她怎么会认识那些大人物,如果真的认识,那五王子岂会放着她不抓,他叹了口气,有些抱歉:“都不知要说什么好了,要是说连累你,你又会生气,可是这又是事实。”
妩音卟地一笑:“知道还要说,赶紧吃了上路。”
有时候,他还是蛮可爱的。.
[正文:第三十三章:家]
行一步,探三步,小心翼翼地避过险地,躲过追查。也幸好来个回马枪的,大部分的注意力还在山道上。
二个无法乔装,一男一女入城都盘查得很紧,他太阳刚太高大,无法乔装成女的,而她太细到柔弱,也无法装成男的,每次都由她入城去买些吃的赶路。
一路上,餐风露宿,越来越是安全,也放心了不少,传来的风声,越来不紧了,听说,京城的皇上生病了,三个王子当然会放下追杀裴奉飞的小事,去病床上尽‘孝心’那才是大事。
望着那绿得让人心醉的青山,潺潺的流水就在山脚下,无数的野花烂漫开成一片,在山脚边,那低矮的小山村,以及那看不出来的街,古老的地方,这就是阿萝山,依山靠水,美丽平静得让人不敢太大声呼吸,怕是惊散了那份宁悠。
他指着远远的一处:“我们的家在那里,看到了吗?后面有着大片的稻田和桑树,就是那里。”有些兴奋,终于到了,带着他的娘子妩音,到了家。
好温暖的一个字啊,家。不是一个人的家。
站在山头上,这里连绵的大山能终隔很多人的进来,就像是世外桃源一样,只有羊肠小道可以走,他说,当初幽王是败兵不得不经过那里,才遇到他的。
后来,这阿萝山还经过一次战火的洗礼,是他带兵来平乱的,从此,裴奉飞三个字,就深植在这里的民心,谁也没有想到,小小的一个可怜孩子,能变得那样高大英勇。
行山跋水地到了阿萝山,为的不是过什么富贵的生活,残旧的几间土屋,像是充满了感情,远远要比京城那将军府要来得真实贴近。没有人记得这里是他的家,那些瓦残桓珠网满布,多少年了,没有人再回到这里,多少年了,他犹没有忘记这里才是他的家。
离街上并不远,但也不近,坐落的有些偏远,谁知道赫赫有名的裴将军会回来长住。
上房修葺并不是难事,偶尔低下头,还能看见那挽起袖子的妩音,细白的手腕吃力的拿着抹布,打理着属于他们的家,看到这不比破庙强多少的房子,没有抱怨,没有言话,她喜欢这里,眼神里,总是流露着一种高兴的神采。
如此的让他高兴啊,他开始在乎她了,在乎她的感受,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公主,可以做这么多,可以这样子折抹了身份,他连给她栖身的地方都是不像样的,她亦还自在自乐。
他的妻,他的娘子,共度一生,共建家的妩音。他脸上淡淡的笑,收也收不拢。
原来以,会更在乎幽朵儿的,他一直没有忘本,一直想着有一天,能重回故里,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只是,大丈夫,人人都贪恋安逸的生活,谁来守卫国家,谁来守卫家。
一直以来,从来没敢跟幽朵儿提过再回阿萝山的老家,幽朵儿对他的将军计都颇有嫌弃,太小家子气,他怎么敢提到阿萝山呢,他不是一个颤于说巧话的人。
她寻到了什么?笑得那么开心,美丽的容颜像是天上的云彩一样吸引人。
妩音抬起头:“你看,我找到了什么?这个大瓷碗。”
“再细看一下,下面有个缺口。”
妩音有些不相信,用抹布抹掉灰尘,有些可惜地说:“还真是有个缺口,不过,也不能扔了,还可以用来种花。”
他跳下来,满意地看看那修好的屋顶:“终于可以挡风阻雨了,好干净。”窗明几净,淡淡的风吹进来,舒服的让人叹息。
一个家,没有他,还真不行,彻灶,劈柴,无论那一样,让她做,她会做到,只是不知要何时,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小事一件。
坐在灶边,看着那翻滚的粥,今晚,就要和他成夫妻了吗?他会不会嫌弃她呢?她有些害怕,她知道很多的事,可是,这男女之事,毕竟是她没有经历过的。
脸如火烫一样,好羞人啊,她竟然想这些。
床只有一张,势必今晚会睡在一起。逃命的时候,也没有管那么多,睡觉也总是靠在一起,但是,那时可没有心思多想。
裴奉飞推门进来,欢快地说:“妩音,看我给买了些什么?今晚吃些好的,劳累了那么久。”
她伸手接过,放在他做的小桌上,盛上二碗粥:“都买齐了吗?”
“应该都齐了,妩音,你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又着凉了。”他一手摸上她的额:“不是很烫啊?”
妩音更羞了:“我,我在灶边烤火太久了,所以红了。”
他也有些不好,像是欲言又止一样:“那个、、、那个、、、”
“什么?”她更害怕,他不会是想说什么吧!吞吞吐吐的,那里像是平时的他。
他抓抓脑门,大口地喝一口粥,似乎那样才会带给他力量一样,却烫得他直砸舌,硬是吞了下去,让妩音看了更是紧张地吞口水:“你,你想说什么?”
他伸长手将地上的一个竹篮子放近,也不敢看她的眼睛,哪里知道妩音也不敢看他。
“你,你自已看一看。”
呼,她好想拍拍心口,他真的有办法让她把心提到心尖上,是什么他不敢说出口的,蹲在地上揭开那竹篮盖,一只黄色的小脑袋探了出来,圆圆的大眼可怜兮兮地看着她,身上的毛甚至还有些湿湿的,一条可爱的小狗。她抱了出来,可怜的就是,少了一只脚。
“我在街上捡来的,看它可怜就捡了回来,刚才还在河边洗了一下,不会很脏的,妩音,我们养着它好不好,应该不会咬人的,不用害怕。”
八成,他是想要养小狗了,裴奉飞啊,无论再坚强,再气薄云天,他心里的一角,依然是这样的软,妩音轻笑:“你是怕我不喜欢狗吗?”
他有些不好意思:“宫里的人,都不喜欢养狗。”
“我喜欢。”她轻轻地说着,找来一只腕,装了些粥给小狗吃。“欢迎我们的家,添加一个新的成员。”这样,才更像家。
“妩音,真像是梦。”不真实一样。他真的不敢相信自已会有这样的好运。
深切的眼里,多了更多的东西,漂荡的心,有了个着落点,看着她,心里有种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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