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第一任丈夫,启民可汗让她成为了草原最高贵的女性,可尊。
这个老男人宠爱着她,为她的娇媚俏丽深深着迷,对她百依百顺。
站在权利的顶点,她兴奋而沉迷。
在大兴的宫殿里,她只是父亲众多孩子里不起眼的一个,她的母亲也只是个普通的宫人,生下了她也没有得到任何晋封。而她也一直默默无闻,被父亲丢在深宫里寂寞的成长。她不过是父亲一个连样貌名字也记不得的孩子。只有当他需要政治筹码的时候才提了出来,封了一个公主就匆匆送到了这遥远的,连她梦里也不会出现的草原,嫁给了一个老男人。
然而,这老男人却是草原最有权力的人,她也因为他而成为了草原最有权力的女人。有权力真是太好了,难怪父亲即使那么辛苦也要做皇帝。
她身体里终究还是流着父亲的血的,她终究是从皇室出来的女人。
权力,一旦拥有就无法忘怀。
所以,在那老男人死后,她立刻勾搭上了他的弟弟,以自己可尊的权力帮助他得到了可汗的位置。
那就是始毕可汗,而她理所当然的继续做她的可尊。
突劂人易妻的风俗她接受的轻而易举,心安理得,而且还善加利用。还多亏了这条荒唐的风俗,她才可以继续享受权力。
始毕可汗对她很好,虽然也有那么点老,但他是第一个让她动了真情的男人。
她为他生下了自己第一个孩子,健康而活泼的男孩,那就是她最心爱的施叠罗。
然而权力的获取是用幸福为代价,她心爱的男人没来得及等待孩子长大成人,就病死了。
她都没来得及悲伤,就匆匆嫁给了新任可汗,处罗可汗。
为了权力,为了孩子,她没得选择。
后来就成了一种手段,一种惯例,处罗也是个短命鬼,没几年也死了,她于是又和阿史那咄殛一拍既合。
他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可汗之位,而她可尊的地位依然牢不可摇。
这就是权力,和感情无关,更和爱情无关。
然而她最大的敌人却是时间,是岁月。
她老了,无可奈何的老了。
当年始毕将她搂在怀里,对她承诺的时候,充满了真情实意。到了处罗时,就更多是种迷恋,对她,更是对权力。而到了如今颉利,则只是一种形式和敷衍了。
然而,她的地位和影响让颉利还不敢动她。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必然会对她完全生厌。更何况,如今又出现了一个张晋。
颉利的如意算盘打的响亮,她看的一清二楚。
可是,张晋却是把双面刃,能不能让这把刀成为自己的利器,显然,颉利心里还没底。
一个这样漂亮的女人,不可能只有一个男人爱慕。李世民喜欢,颉利喜欢,草原上其它有势力的男人也会喜欢。
漂亮的女人永远是有权力的男人追逐的对象。而一个男人越有权力,他就占有欲就越强烈。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光不能被觊觎,也不允许那东西爱上别的人。
一旦知道被觊觎了,一旦知道属于自己的爱上了别人,他就会爆怒,就会失去理智,就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这就是她要的,可以利用的。
将铜镜压在胸口,她嘴角露出一个深谋远虑的浅笑。
身处在权力中的人,其实都是可悲而可怜的。只有那个最后的胜利者,才能笑到最后。只是为了站在权力的顶峰,要抛弃的实在是太多了。
思摩是个好孩子,始毕可汗很喜欢他。他的父亲咄六设是始毕的好兄弟,一直鞍前马后忠心追随。他的母亲,那个金发碧眼的胡女也是她从西域人手里买来,赐给咄六设。思摩长的像母亲,金发碧眼,容貌俊美,小时候粉妆玉琢,很是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聪明好学,始毕问他话总能答的井井有条。所以,即使族里很多人因他的容貌不似阿史那族而有异议时,始毕还是将阿史那王姓赐与了他,正式承认他的身份。
而后来的处罗可汗,更是一排众意,封他为夹毕特勤。若不是怕族人议论太甚,恐怕就不止是封个没有实权的特勤,而是点兵为设,自立牙帐了。
这孩子,实在是讨人喜欢。
恐怕,张晋也难以拒绝这样一个男人吧。
他们两个,到是同样仪容非凡,聪明惠秀,还真是搬配登对。
只是。。。。。。这感情,终究不合适呐。
义成公主深深叹息,把铜镜收回到怀里,闭上眼。
她也舍不得。
这不能怪她心狠,只是权力之下,她无从选择。自己的儿子和自己的地位总比别人的儿子来的重要。
而她一个女人能在权力斗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美貌或许是个利器,却不是那个起到决定因素的东西。真正重要的,是头脑。
阿史那咄苾斜躺在榻上,手握着一杯葡萄美酒。如血般艳丽的烈酒在犀角杯里晃动,不断发出甜蜜芳香。
他仰脖一口喝干杯中的酒,手懒懒搭下。
身旁的美姬立刻为他斟满酒,然后伏在他脚边,袒露的酥胸只要他一低头就可以看的一清二楚,风光旖俪。
衣着暴露的胡女跳着热情的胡旋舞,裙摆飞扬,修长雪白的大腿展露无疑。她挑逗的眼神,妖娆的动作,不断刺激着他的神经。
冰镇了的酒根本无法解渴消火,反而浇的腹内那团火焰烧的越来越旺。
酒不醉人色迷人。
然而,他想要的却不是眼前这些五光十色。
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正使着浑身解数讨他垂青的胡女一看到他的手势,脸色顿时难看了,轻跺了跺脚,撅着嘴撒娇。
他眼一瞪,吓的她急忙躬身退了下去,不敢再卖弄什么风情。
“去,把晋阳县主去请来。”他喝着酒闷闷道。
“是。”婢女应声下去了。
踢了踢偎在脚边的美姬,示意她也退下。
他可不希望张晋来的时候有别的女人在场,怕惹她不快。
将身体投迸柔软而巨大的靠枕里,他翘着脚,看着手里的犀角杯。
他一直在忍耐,从来没有这么耐心的等待着。然而时间越长,焦躁的感觉就越强烈。他是个好猎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宽容的男人。
他放任她自由并不代表别人就可以随便的接近她。
这女人是属于他的。
这几天,太多的风言风语传到他耳朵里。
他不信,但并不代表他不介意。
思摩是个好孩子,他一直很喜欢这个聪明能干的孩子。
可是,这一次,他却不够聪明,做的事情不漂亮。
这么漂亮的人怎么能做那么不漂亮的事?
他相信,这应该只是那孩子不理智的妄想。他应该提醒一下,然后,思摩就会明白过来,不再犯错误。
只是,他该如何和那女人说呢?
不忍心呢,说要给她自由了的。这样去干涉她的交住,恐怕要惹她不快。可不说,岂不是自己不痛快,真是矛盾。
他帐里的女人那么多,哪一个需要他这般讨好,这般委屈,只有她了。
原本他想再等等,可现在,该采取下一步动作,该催着她一点了。
不然,让别人捷足先登,那可就麻烦了。
65
“可汗传见晋阳县主?”黑色阴影中,一个声音低低问。
“是的,传的很急,我得赶紧去叫。”年轻婢女衣着单薄,被夜风吹的微微颤抖,小声回答。黑暗中,苍白的脸上两抹异样绯红,肩缩着,似乎有些畏惧面前的黑色阴影。
“不用去传了,你直接回去禀报可汗,就说县主不在帐内,出去了。”黑色阴影小声说着。
“啊,这样禀报,可汗会大发雷霆的,可能还会挨鞭打。”婢女连连摆手。
“挨顿鞭子也总好过丢了性命。”阴影冷冷一笑。
婢女哆缩了一下,肩缩的更拢,神情恐慌。
“别怕,只要你乖乖听话,就没你什么事。过几天,我就向可汗讨了你去,然后放你回故乡去。我知道你有个情投意和的好情郎在等着你回去呢。”阴影中伸出一只纤纤玉手,抚上那可怜小婢女的脸。
那手冰冷,一贴到年轻婢女的脸,就吓的她忍不住想躲,但头只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敢挪开。
“去吧,别怕。”阴影中的声音微微柔软了些,玉手在婢女的粉脸上轻轻抚了抚,然后一推她的肩。
“是。”婢女低头应了一声,缩着肩转身小步跑开了。
待地跑远了,一抹娇小窈窕的身影从阴影里慢慢踱出,浑身罩着一件薄皮斗篷,囊的严丝不露。
漫步到月色下,纤纤玉手撩下斗篷上的帽子,露出一张俏丽可爱的小脸。
四儿,她心头默默刻划一个名字。
张晋不是她的四儿,她的四儿已经死了,被张晋杀死了。
阿史那族是草原的王族,高贵而神圣不可侵犯,不允许欺骗。
而张晋却欺骗了她,欺骗了她阿史那燕儿最纯真的感情。
生命中头一次被一个人打动,那感觉是那么灼热而纯粹,每一天只为能看到他,接近他而欢喜雀跃。心因他的存在而跳动的更加有力。只要看到他,就觉得生命充满了幸福的感觉。
然而幸福太短暂了,才感觉到就被人生生遏死在面前。
她宁愿她的四儿死了。死了,她还可以用余生去怀念这份美好的感情。
可现在这算什么呢?
张晋!张晋!张晋!
阿史那燕儿纤纤五指紧握成拳。
那是个女人,这太讽刺了。
爱上了一个虚幻的男人,一个女人假扮的男人,而这女人竟美的令她汗颜。
这是个耻辱,一个她将背负一生的耻辱。
身为阿史那王族的一员,她必须要洗刷自己的耻辱,她要让张普为她的轻率付出代价。
阿史那燕儿恨恨的想着,原本娇俏可爱的脸庞微微扭曲,圆圆明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怨毒。
至于阿史那思摩,哼,她可以坦白的承认,她嫉妒他。
她失去爱情的同时,他却获得了爱情。
现在回想那段日子,思摩是爱慕着张晋的,那眼神和表情不是对兄弟,对朋友,而是对恋人。
张晋也喜欢思摩,她看他的眼神是不一样的,和看可汗时不一样。
这对狗男女,太可耻,太可恶了。
她不允许他们这样冒犯阿史那王族的尊严。
阿史那燕儿将斗蓬巨大的下摆恨恨一甩,胸膛起伏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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