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凌,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杨诺诺忍不住问道。 “这十万块我帮你付了,至于这个男人我也会帮你处理掉,毕竟他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在秦凌看来,只要将这十万块钱解决了,那个变态的粉丝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真的?你真愿意这么做?” 贝子宁高兴不已,眼泪也流了下来。 “行了,快起来吧。” 秦凌并不是真的心疼贝子宁,只是想到了齐二也是这样担心自己的独子。 也不知道,他介绍的这个人能不能治好齐潇的病。 …… 齐家书房内。 齐二皱起眉头,看着面前这位身穿白大褂的儒雅男人,问道:“你这个病,我略有耳闻。 难道除了现在这么对付着,就没别的办法了?” 王文生沉默着,没有回答。 过了一会儿,王文生摇头叹息道:“我刚查出病情就出国了,目的就是为了安排合适的靶向药,而这样也仅仅只能缓解不能根治。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无论中医还是西医,目前都没有根除这个的药物。 唯一的办法,也只能等合适的造血干细胞进行移植……” “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带孩子去国外转转,或者就在国内。 我们国家那么多美丽的山水,我都没时间去游览,现在想想真是挺遗憾的。” 齐二也陷入了沉默。 这个儿子确实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家族事业上。 他也清楚,自己妻子之所以自己创立了珠宝品牌,也就没怎么抽时间陪伴自己的儿子。 他们夫妻俩相处的时间少倒是无所谓,可是对于孩子而言,却终究缺失了些什么。 他再次望向齐潇,发现尽管他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但眉宇间已隐约透露出一丝疲惫。 这些年不分昼夜的工作,确实让人显得苍老了许多。 哎! “大夫,您再想想办法,我真的只有这一个儿子!” 听到齐二这一声声哀求,王文生沉默了一下,最终拿起了病例本,又仔细地看了起来。 “容我再想一想,你们先别着急。” …… 另一边,秦凌解决完店里的事后,就跟着乔东明回了家。 “秦凌,你是打算住校还是住在家里?你要是想住在家里的话我就在你学校附近再买一套房子,我和你阿姨都过去住。” 距离开学已经没剩多长时间,乔东明已经开始打点这件事 秦凌想了想,说:“我还是住学校吧。毕竟大学离家这么远,用不着这么麻烦。” 乔东明听后点点头:“好,既然你都这么说,等你报完名,我就回去。 之后我们家也会搬来h市……” 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子。 白静怡立刻点头保证:“是啊,一周内我会搞定雅淳转学的事,到时候我就有时间送你去大学。” 秦凌愣住了。 这是什么意思? 全家都要搬过来,雅淳也要在h城上高三? 暂且不论其他,雅淳能跟得上学习进度吗? 听说h市的高中竞争激烈,虽然有地域招生比例的照顾,但个个成绩都不会太差…… 可就剩一年的时间,乔雅淳能不能适应那里的生活? 万一适得其反了呢? 瞬间,他的脑海中闪过多个问题。 他望着乔东明,一脸疑惑。 乔东明笑了笑:“你齐伯伯会安排妥当的。” “放心吧,雅淳也是这么想的,在h市那边上学,确实要比这里更好一些。” “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来h市? 雅淳在a市的成绩很好,但到了那边,我怕她跟不上... 万一压力太大,我怕她失去自信……” 乔东明摆摆手。 “那你可不算了解她,雅淳已经不是小时候的雅淳了。 她的承受能力超乎你的想象。 放心,她不会失去信心的。 她啊,越是受挫越是坚强!我这个女儿,像我!” 见状,秦凌也不好再说什么,而是起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饭桌上,乔东明看着秦凌的背影,忍不住问身边的妻子。 “秦凌这孩子去了那边上大学,你会不会担心他?” “那自然是会的,但他是个好孩子,要比同龄人成熟许多,倒是让人省心不少。” 乔东明也是点头:“也是,毕竟生在那样的家庭,被迫逼着长大。” 在亲情方面,这孩子还不算最不幸的。 至少他们一家给了他足够的温暖。 而秦凌又非常整齐,如果好好培养,未必不能为家族带来更大的帮助。 从他帮秦凌来看服装店的时候,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这么有天赋的孩子,若是不悉心培养,那可真是我的罪过。” 不过,乔东明倒也不着急。 毕竟现在秦凌才刚刚上大学,他美好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 先给那孩子几年时间,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 乔东明本想陪秦凌去学校报到,但秦凌拒绝了。m.biqubao.com “乔伯伯,我已经不是小孩了。 而且,大部分学生报到都是自己去的。 我和他们的不同,只是我没有多少行李而已……” “那我帮你拿行李,不然你就得住酒店了。” “住在酒店到底没有家里舒服。” 乔东明明白这不过就是年轻人爱面子。 可既然都这么说了,那他也不强求。 秦凌心里想的是另一回事。 要是让乔东明这样大张旗鼓地过去,实在是太高调了。 他并不想这么惹眼。 更何况,乔东明毕竟是自己的干爹,要是让学校里的同学问起来,解释起来也挺麻烦。 并非他不想认这样的亲人,只是在新环境下,他如果说起家里的事情,不可避免又要扯到秦政他们。 “不用了,我来这里就没带行李。 我连换洗的衣服都没买,我打算和朋友一块去逛逛街,看看有什么东西,一块买了。” “那正好,报完名,我陪你去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 不管是衣服还是什么,今天一次性买齐,我心里踏实了才能放心回去。不然你阿姨又要说我。” 乔东明坚持道:“走,我这就去陪你去旁边的商场,看看都需要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71_171204/76638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