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凡注视着梅朵躲闪的眼神,直白道:“你没有说实话,是不是遇到困难了?” 梅朵犹豫了好久道:“如果我说利用了你这张脸面,你会怪我吗?” 蒋凡摇头道:“我已经说了,当我是朋友,有话就直说,如果真是借用了我这张不值钱的脸,能给你带来方便,我一点都不会介意。” 虽然蒋凡回答得很果断,但是梅朵还是觉得过于直接,他心生肯定会反感,还是决定做些铺垫,指着台上的歌手道:“她叫卓玛,是我的同学,明天就不会再像我这样,串场唱歌了。 她唱得那么投入,是因为留念这个舞台,歌声那么伤感,是因为心有不甘。” 看到梅朵一直在往歌手卓玛身上扯,蒋凡想到卓玛肯定有故事,梅朵应该是想借她的事情,想表达点什么。 他开始真正听起卓玛的歌,现在还是献唱时间,由歌手自己选择唱什么歌。 蒋凡聆听的时候,梅朵还介绍道:“她先唱的那首《大约在冬季》,是想念远在家乡的男友,这是她们恋爱时,经常唱的一首歌。 现在唱的是刚发行的《舞女泪》,应该是送给自己漂泊的命运吧。” 蒋凡虽然不懂音律,但是从卓玛十分投入的歌声里,明显听出了悲伤。 他回头看着梅朵道:“你是想帮她做什么吗?” 梅朵没有再往杯子里斟酒,而是直接打开一罐喜力,猛灌了几口,用酒壮胆后,叹息道:“我自己都自身难保,哪还有能力帮她,反而是她一直在照顾我。 可她被人包养,明天就要离开舞台,不再串场了。 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没经你同意,利用了你这张名片。 上次与你喝酒的那几位大佬,看到我在你身边坐了一会,当天晚上就找人打听,你我之间的关系。 当得知照顾我嗓音的人,却是江湖赫赫有名的凡哥,为了不走卓玛的老路,所以给打听的人说,那天晚上我们上过床。 没经许可就利用了你,就是我今天主动找你的原因。 如果败坏了你的名声,我用现在还干净的身子,陪你上一次床,当着补偿,以后就各不相欠。” 梅朵说到这里,眼泪爬满了脸庞。 许多时候,女人需要眼泪去宣泄,才能减轻心里的压力,蒋凡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有任何劝慰。 被人利用,谁的心里都不会舒服,但是蒋凡心里却没有丝毫埋怨。 而是想到,一个女人孤身漂泊,不是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主动败坏自己的名声,无中生有说跟某个男人上了床。 设身处地思考后,蒋凡对梅朵充满了同情,他摆手自嘲道:“男人下半身这玩意儿,名其曰是宝贝,却是惹祸的根源。 我这又不帅气的脸,你怎么利用都行,反正在有些人眼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上床这样的玩笑,以后真别再提,如果真和你上床,那就真不是什么玩意儿了。 这件事情已经翻篇,如果以后遇到难事,我全身上下能利用的地方,尽管用,必要的时候,我也可以出面证明。” 梅朵看到蒋凡自嘲的言语中,还带有玩笑,来让自己放松心情,她收拾起眼泪,给蒋凡说起她与卓玛的故事。 梅朵、卓玛、还有卓玛的男友扎西都是四川藏族,但不是来自同一个地区,三人是四川音乐学院的同学。 大一的时候,卓玛父母遭遇车祸,家里留下爷爷奶奶,还有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卓玛辍学开始闯荡,挑起家庭的重担。 一年前,听说南方好挣钱,最后来到东莞,以前是靠别人介绍,在两家酒店驻场,一家莱茵酒店,还有一家就是合家欢。 卓玛在莱茵酒店唱歌时,被陈二筒看上,最终还被陈二筒以强暴的方式得逞。 卓玛离开东莞,去深圳闯荡了一个多月,可是那里的竞争力更大,没有多少上台的机会,迫于生活压力,她再次回到熟悉的地方。 再次回来,她还奢望陈二筒能善待自己,没想到陈二筒把她当着交情一样,介绍给了龙王。 希望寻找到后台的卓玛,不得已与龙王做了临时夫妻。 龙王很喜欢她,不想她抛头露面,一直提出要包养,可卓玛喜欢唱歌的舞台,一直没有答应,纠缠快半年,卓玛也累了,前不久才答应龙王,过完生日就不做了。 明天就是卓玛的生日,龙王给她安排了盛大的生日聚会,今天是她在这里的最后一晚献唱。 梅朵毕业后,分配名额被人顶替,写信给卓玛,希望来投靠,卓玛担心她走自己的路,没有同意, 当卓玛决定被龙王包养,想到龙王可以给梅朵撑腰,才同意她过来。 梅朵到东莞不过才两个月,先前只是在合家欢一家酒店唱歌,十天前,黑豹开张,梅朵也到了这里。 因为人美歌甜,梅朵给黑豹带来不少客源,一般酒客骚扰,酒吧为了留住她,还会出面帮她处理麻烦。 五天前,陈二筒第一次走进黑豹,看上了梅朵,她到哪里串场,陈二筒就跟到哪里,酒吧老板又怕得罪他,龙王碍于江湖情,也不好出面。 不愿意离开自己喜欢的舞台,又担心陈二筒霸王硬上弓,梅朵这几天一直提心吊胆。 当得知照顾自己嗓音,谎称没有消费能力的男人,却是陈二筒、龙王这些大佬忌惮的人物。 临时抱佛脚,梅朵就决定利用蒋凡这张名片,同时也做好最坏的打算。 如果蒋凡也像其他男人那样纠缠,就陪他上床,为自己找个后台。 她认为,跟一个至少懂得体贴的男人上床,总比跟陈二筒那样喜新厌旧,还把女人当交情一样赠送的人强,这也是无奈之举。 蒋凡与陈二筒初次见面,就对他的印象不好,只是碍于辉哥的面子,叫了一声陈哥。 得知梅朵的事后,蒋凡想起,辉哥前几天介绍的时候,为什么要刻意提醒,陈二筒和天哥是一个村的人呢? 他准备离开酒吧,找辉哥打探一下,到底什么原因。 梅朵看到他要走,犹豫了一下,还是挽留道:“能多陪我坐一会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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