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火红年代小地主_第三百二十二章回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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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秋收过后就到了交公粮的时间。
  不过这个时候,易云平正在晋城和许报国一起忙着收洋柿子的事情。
  今年的洋柿子确实比以往多,但毕竟都是农村自留地里种的一点,离他们想要的数量还差不少。
  所以,每次火车皮装货的时候只是摆了一层,但负责任的易会计总是要在临关火车门前亲自去检查一遍,然后由他亲自关门,贴上封条。
  等火车皮到了四九城,里面的洋柿子就从一层变成五层了。
  好在易云平早有准备,空间的所有地全部都用来种洋柿子,那块地也是越种越大。
  刚开始五亩,再后面六亩,到现在已经有十二亩了。
  好在空间特殊,三天左右就能出一茬洋柿子,要不然还真赶不上装火车皮。
  许报国对于这些事情一概不管不问,他的任务就是协调好各处的关系。
  今天已经是在临城的最后一天,城里的领导正在摆酒送别两人。
  一来,许报国是四九城的高干子弟,要是能在他面前混个熟脸,说不准以后就能用得上。
  二来,人家这么大张旗鼓地收洋柿子,也确实解决了各个公社生产大队的难处,大大地增加的了农民的收入。
  一举两得的事情,领导们自然高兴,因此酒席的规格也不低。
  好在易云平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经得了一个“千杯不醉”的雅号。
  这些天跟着许报国见了不少领导,酒局文化也是见识了不少,每次有人过来敬酒的时候,他就喝上一两盅,后续直接进了空间。
  刚开始,许报国被灌酒的时候还不好意思找易云平挡酒,后来见识到他“千杯不醉”的海量之后,每次应付酒局就都带上他。
  一顿酒从下午喝到傍晚,一众领导全都醉醺醺的快趴桌子上了,这才散场。
  易云平搀扶着满脸通红的许报国从包厢出来,然后上了领导安排好的车,直接往火车站去了。
  “呜呜呜……”
  长长的鸣笛声响起,站台上依旧有不少领导在挥手送别这两位京城来的财神爷。
  其他不说,人家是真有钱,而且还没架子,喝酒又豪爽,这样的性子谁不喜欢?
  两人上了火车,易云平去找列成员拿了块湿毛巾给许报国,许报国接过直接盖在脸上,总算是清醒了一点:
  “哎呀,这帮当官的实在是太能喝了!”biqubao.com
  易云平笑着从他手里接过毛巾,又去用冷水打湿了,示意他再擦擦:
  “你可是四九城来的高干子弟,给钱又痛快,可不得招待好了!”
  许报国摆摆手,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易云平,脸上突然露出几分笑容来:
  “你说,要是姓孙的知道我们把洋柿子酱卖给外国人,他脸上会是个什么表情?”
  易云平有些意外地看了许报国一眼问:
  “你什么时候有这种恶趣味了?”
  “哈哈哈”
  许报国把湿毛巾丢给易云平:
  “什么恶趣味,我就是看不惯他们这狗屁行事作风,你信不信,就我们走的这几天,他们估计还会去村子里耀武扬威一番?”
  对于这个,易云平倒是没反对,事实上他也觉得赵银贵那几人做得出来这个事情。
  “哎,你上次跟我说红星轧钢厂的订单可能有变化,是什么意思?”
  许报国也是醒酒之后,坐在火车上无聊,所以才想起什么说什么。
  易云平笑笑:“李副厂长是个聪明人,最喜欢左右逢源,两边不得罪。”
  “我猜,等我们回去了,他肯定会请我们吃饭,一边赔罪,一边告诉我们,是有人给他打招呼了,他也是实在拒绝不了。”
  “但是,他又知道你的身份,所以也不可能把我们得罪死了,如果我预料得没错的话,他会分给赵银贵那边两万瓶。”
  “如此一来,他两边不得罪,还顺带着能把孙书记幕后之人,让我们心里头有怨气也只能找姓孙的出。”
  许报国听易云平这么说,也是点点头:
  “你说的有道理,这个姓李的能从一个寒门子弟一跃成为杨家的乘龙快婿,自然不简单。”
  “不过,以杨家的情况,他也就到此为止了。”
  易云平笑了笑,对于这个没搭腔。
  要是按照正常情况来说,李副厂长确实没有再往前走一步的可能了。
  但是,原剧中人家不照常往前走了一步吗?
  “不说这个了,等咱们回城了,甩开膀子好好干一场,等到年底账户上进一批外汇,让那些老家伙好好开开眼!”
  许报国大手一挥,脸上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二,何人敢称第一”的豪迈之气。
  两人应酬了大半个下午,这会儿在火车了晃荡晃荡的,也是感觉有些累了,闲扯几句就各自睡觉去了。
  等到了汾城之后,火车还没停稳,就见站台上已经不少人在挥手迎接了。
  “汾城,好容易来了这地方,可得带两瓶好酒回去。”
  许报国抹了一把脸,火车刚一停稳,人就笑吟吟地跳下去跟众人握手了。
  眼瞅着又要被拉到酒局上去了,易云平赶紧下来表示正事要紧,完事再吃饭。
  ……
  就这样,两人忙忙碌碌两个月,把整个晋省火车能到的地方都去了个遍,洋柿子一火车一火车地运了回去。
  等最后一顿大酒喝完之后,两人终于上了火车,起程回返。
  这一次,一上火车两人就开始昏天黑地地睡,汾城的酒好,领导也热情,许报国现在闻到白酒的味道就想吐。
  走的时候还穿着单衣,等回到四九城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穿秋衣秋裤了。
  第一轧钢厂的许副厂长亲自去火车站接的两人,好在这一次没有喝酒,只是带到小食堂简单吃了个饭,就让他们去休息了。
  易云平两个月没见媳妇,都快想疯了,四合院去看了叔叔之后就以最快的速度往家赶。
  等到了刘家垣之后,天都已经黑了。
  好在今天晚上月明星稀,外面亮堂堂地能看见路,易云平开着许报国的吉普车,轰隆隆的声音也没能惊醒熟睡的人们。
  “砰砰砰,砰砰砰”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本来都已经睡着的何雨水和一大妈两人纷纷坐起来。
  “雨水,外头凉,你在屋子里等着,我去看看是谁。”
  一大妈一边拍拍侄媳妇的胳膊安抚她,一边满脸谨慎地往院子去了。
  “谁呀?大半夜的有什么事情?”
  易云平一听这声音,顿时眼眶一热:
  “婶子,是我,云平,我回来了。”
  一大妈一听这声音是自己大侄子的,顿时加快脚步,赶紧去把大门开了:
  “哎呀,你这孩子,回来也不说提前说一声,我好给你留门啊!”
  一大妈开门等大侄子进来了,又把门关上,一边往屋子里走,一边问:
  “饿不饿,我给你下碗面条吃。”
  易云平摆摆手:“婶子,我不饿,在城里吃过了,这么晚了就不折腾了,赶紧睡吧。”
  何雨水也在屋子里听到动静了,起身走到门口刚一开门,就见阔别两个月未见的易云平正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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