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比试可是陌家人举办的。 人家富可敌国,哪里会在乎这点银子。 估计也就是为了寻个乐子罢了。 乐子嘛,他们可以不参与,但却妨碍不到他们跟着乐。 所以这些时日,整个南域茶余饭后讨论的都是这件事,以至于南域外的人也都知晓了。 这个热闹,他们必须要看啊。 所以最近一些时日,来四风城的人就多了起来。 比试放在了十日后。 比试的题目则是交给了李子青等几个夫子。 为了公平起见,四风城中的三个夫子也参与进了出题的行列之中。 出好的题目则交给了陌锦初保管。 她家的两个弟弟都没有参加比试,还有就是,外边的人都很是信任陌锦初和穆南琛。 将题目交给陌锦初,比留在谁的手里都保险。 比试的地点原本想要放在四风城中的原擂台那边。 但陌锦松说,四风城中鱼龙混杂,怕参赛的孩子发生什么意外,就放在了村口处的戏台上。 比试的事情陌锦初交给了大哥,她则是又要招工了。 没办法。 随着生意的日益扩大,村里的几个作坊都必须要扩建了。 首先要扩建的就是香皂作坊。 陌锦初想好了。 这次就建两座五层高的大楼。 不光是香皂作坊,粉条作坊也要建一座大楼。 至于织布作坊以及造纸作坊,暂时不用动。 那两处作坊面积甚广,足够现在用了。 至于以后再发展,以后再说。 一听又要招工,荒原里的汉子们可来劲了。 “陌姑娘,用我吧。 只要雇佣了我,我一定好好干。” “还有我们。 我们可都是有着一把子力气的。” 陌锦初笑看着他们。 “大家都是踏实能干的好手,我自是愿意用大家的。 不过,此事我已经交给了村里建筑队的张工头,你们去找他报名即可。” 大哥的建筑队选了同村的张壮做领工。 盖房子的事情,陌锦松已不怎么管。 他只出图纸,有时过去指导一下就好。 这两年多,附近找村里建筑队盖房子的人可不少。 就是楼房也盖了好几座呢。 建筑队从原来的三十人发展到了现在的五百人。 就这,有时候都是人手紧缺,忙不过来呢。 就像现在陌锦初要扩建作坊,建筑队好多人都还在外边忙活,她的活计就只能从荒原这边招了。 好在有张壮坐镇,盖楼房的事情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一共招了五十个身强体壮的汉子来做工。 陌锦初工钱给得高,还干脆。 午间和晚间还管饭。 所以,每个人干活儿的劲头都很足。 人家没有亏待他们,他们自然也会好好干活儿来报答陌家。 村里的老人在穆邵江的带领下又有活儿干了。 他们除了监督几个作坊的进展,也成了工地上的监工。 有他们在,陌锦初就做起了甩手掌柜的。 每天除了给大家提供食材,就窝在空间里侍弄良田,管理药材。 村里的老妇人们看着又要拔地而起的高楼,禁不住连连称奇。 “这也就是初儿那丫头家底厚。 若搁在别处,这村里哪能看见一座座高楼。” 老妇人们全都聚集在老韩氏身边,边纳着鞋底,边照看着孙子,嘴巴也是没有闲着。 “也得亏村子外边人员众多,若不然,一下还招不到这么多干活儿的人手呢。” “也没那么困难的。 就咱洪湾村,有的是人挤破头进来做工呢。 这不但吃得好,顿顿有肉,光是这工钱就比他们在外边干一个月要多得多。 我听人说啊,漕运帮那帮扛麻袋的一个月也就五百文的工钱。 这还算是高的呢。 外边那些做工的一个月撑死也就三百文,还不管饭。 可咱洪湾村呢? 陌姑娘给汉子们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就是妇人和丫头也有六百文的工价。 啧啧,要我说啊,初儿丫头那不是在招人,而是在做善事。” “可不是吗? 凡是来过咱们村的外乡人,哪个不羡慕咱们洪湾村的生活? 更是因为有初儿丫头兄妹在,这村里三天两头都在招人。 也就是我老婆子干不动了。 要不然,我都想去那工地上干活呢。” “不过,初儿丫头仁厚,那些人干活儿也不惜力,都很是踏实能干呢。” 老韩氏听着她们在耳边叽叽喳喳,倒是不觉得烦。 相反,每天有这些妇人陪在她身边唠叨一些家长里短,她倒觉得日子过得很愉悦。 “是啊,我家的那丫头是个能干的。 想起咱们在老家过得那般清贫,我都有些喘不上气呢。 那时候一天最多吃两顿饭,遇到青黄不接的时候,有时连一顿饭都吃不上了。 可看看现在,咱们每个人不但吃得好,这身上的衣物也都一年四季时时做新衣,从不缺吃少穿。 自从来到这南域,我的这白头发啊,都少了很多呢。” “这倒是大实话。 咱们现在的日子跟以前比起来,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要不说初儿那丫头有本事呢。 有她在啊,我们这日子可就越过越好了。” 妇人们深深感叹。 老韩氏跟着点头。 “那丫头是个良善,又有成算的。 我们都吃过生活的苦,她也就更能理解穷苦人的不易。 现如今我大女儿家啥都不缺,适当帮助一下荒原里的穷苦人也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适当给大家一些恩惠也能少一些嫉恨。 银子嘛,谁能不爱? 有些人没本事挣银子,但却会嫉妒会挣银子的那些人。 若是不适当给他们一点恩惠,那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使起坏了可是很可怕的。 现在多好。 家里挣大钱,他们挣小钱。 光是在村里做工的人就有上千人了,差不多每家都有一个人在村里做工。 不管是忙地里的活计还是在几个作坊里做工,大家的收入也都不错,对初儿他们的嫉妒和怨念自然也就少了。 况且,初儿这边发明出来的东西对他们的生活有着很大的改善,再加上荒原这边不用交赋税,更是不受外边人的欺负。 所以,几项好处下来,初儿他们就俘获了几乎整个荒原人的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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