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晨?陆晨?!” “嗯?怎么了?” “到站了。” 程潇潇的表情有些怪异,很好,明明说好了到站叫自己的。 现在倒好,一心都扎在了病例之中。 程潇潇睡眠很浅,半睡半醒之间,听见陆晨用英语要了几份病例研究。 现在看来,陆晨这一路上,完全就没有休息过。 再这样下去,就算是铁人也熬不住啊。 “抱歉,刚刚。。。” “别说了,我送你回家。” 陆晨:(ˉ▽ˉ;)... 这。。。 就想要问问,是不是这话说反了? 这么晚,不该是自己送程潇潇回家的吗? 虽然上海的治安非常好,不过凌晨1点,怎么说也该身为男人的自己主动些。 万一程潇潇出了什么事,程院长还不得找自己拼命? “我送你回去吧,正好顺路。” “什么时候顺路了?” 陆晨的单身公寓在什么地方,程潇潇自然清楚。 “我一会直接回医院。” “又是医院?” 好吧,程潇潇自认为自己已经算是工作狂了。 可是与陆晨比起来,两人完全就没有可比性啊。 “不行,你必须回家,你已经超过20小时没闭眼了。” 此时的程潇潇,显得很是坚持。 “王主任刚刚给我消息了,患者尚未发生肝转移,所以手术还有希望,明天一早的手术,我还需要看一些手术视频,放心,我的身体自己知道,明天做完了手术,我会休息的。” 就陆晨这副被系统锻炼出来的身体,别说20小时了,就算是再翻几个倍,照样可以轻松应对。 只不过,这些程潇潇并不知道。 在程潇潇的眼里,陆晨就算医术再厉害,那也只是普通人而已。 “你确定?” “当然,我可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 凌晨的上海站,出租车还是很多的,很快就轮到了程潇潇和陆晨。 “既然这样,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你确定?” “呵呵,变态遇到我,也算是变态自己倒霉。” “呃。。。貌似的确是这样。” “陆晨!” “好了,车牌我已经记下了,到了家,给我发条短信。” 程潇潇倒是没有想到,陆晨竟然还有这么细心的一面。 坐在出租车的后座,看着等在原地的陆晨。 此时,程潇潇的心里却带着一丝舍不得。 “这家伙。” 此时的程潇潇,拿出了手机。 “喂,姐们,你知道吗?这么晚扰人清梦,要遭天打雷劈的。” 电话里传来了程潇潇闺蜜的声音。 也是从小长大的姐们,用现在的话来说,这属于是真正的“铁磁”。 “我要买最新款的手机,屏幕越大越好。” “我。。。” 凌晨两点的电话,不知道的,还真以为闺蜜这是出了什么天大的事。 可你丫的竟然告诉我,你要买手机? 闺蜜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你再说一遍?” “我要买手机,就现在,立刻,马上!” “嘟嘟嘟。。。” 挂断的声音,程潇潇的额头,一头黑线。 不死心,再次拨打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 程潇潇还是不死心,接着打! 第三次,闺女最终还是没能犟过程潇潇。 “姑奶奶,你能不能放过我?” “我要买手机,最好,屏幕最大的那一种,一定要最全的功能,一定要最方便的阅读。” “我。。。” 闺蜜彻底服气了,自己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竟然遇到了程潇潇?! “姑奶奶,明天不行吗?” “不行。” “过分了啊,哪有你这样的!” “2012年,你阑尾炎,是我大半夜把你送到的医院,陪你做完的手术,整整陪了你一夜。” 闺蜜:(ˉ▽ˉ;)... “2014年,你失恋,被渣男甩了,凌晨一点给我打电话,是我第一时间找到的你,还陪你喝了一晚上的酒。” 闺蜜:(ˉ▽ˉ;)... “2016年,你结婚,说要单身派对,我第二天一早考研,还是陪你整整一个晚上。” “我。。。” “2018年。。。” “停,姑奶奶,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为什么程潇潇如此执着要找闺蜜。 关键人家就是做这一行的。 经营着一家最大的私人手机商店。 这也是结婚以后,实在不想上班,所以开了一家手机店打发时间。 “给你半小时的时间,我在你的店门口等你。” “喂?我。。。半小时,我还要穿衣服呢,喂?!” 闺蜜:我到底造了什么孽? 而此时的程潇潇,已经满意地挂上了电话。 “师傅,换地址,淮海中路666号。” “这。。。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能不能和你男朋友说一声,刚刚他可是记下了我的车牌。” 师傅也是一脸为难,程潇潇刚刚的几个电话,出租车师傅可是听的一清二楚。 不得不感叹一句,现在的女人,真的不好伺候啊。 “他不是我男朋友。” “不是?” “师傅。。。” “得嘞,淮海中路666号是吧。” 说着,出租车在路口掉头,加大油门。 至于程潇潇的闺蜜这边,则是一脸迷茫。 刚刚自己经历了什么? 是不是自己睡糊涂了? 这大晚上的,不仅是自己,就连自己的老公都被吵醒了。 “是程潇潇?” “嗯,她疯了,彻底疯了。” 闺蜜一脸无奈。 “去吧,你这闺蜜可是相当难得的。” 在闺蜜老公的眼里,程潇潇就是正能量的代表。 从来没有拉着自己老婆疯玩,永远都是正面教材。 “我。。。” 好吧,就连自己的老公,都站在了程潇潇这一边,自己还能说什么? 半小时后,闺蜜的店门口。 “你说,你突然要手机做什么?” “送人。” “送人?!” 这。。。你程潇潇还用得着送礼走后门吗? 不对,你爸就是南雅医院的院长好不好! “男朋友?” 不是吧,万年铁树开花了? “你很啰嗦。” “大晚上被你使唤,你还不让我八卦了?程潇潇,你变了,呜呜呜,我好伤心。” 得,程潇潇这闺蜜,看来也是十足的演技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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