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至极,朱芳觉得是她把我逼走的。 也就开始诅咒自己犯贱,最后竟然后悔跟方家岩在长阳宾馆里做那种权色交易,要知道那时她可是拼劲全力的。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可笑。 随着故事的不经意发生,人的思想也在不断变化,看待过去的态度也就有所不同。 朱芳没有心情吃晚饭,简单打扮一番,便离开了家,然后打出租车往古槐村方向去了。 之所以没有开车,是因为古槐村住着不少玖陇农化的同事,她怕到时她把车子停在我家门口被人认出来。 这时候,我正在古槐村方家岩卖给我的那个小洋楼里打扫卫生。 本来我想让潘小兰过来和我一起打扫的,这也是和潘小兰在一起的一个很好的理由,弄不好,我还会趁机向潘小兰求婚,告诉潘小兰,这就是潘小兰未来的家。 怎奈忽然想起了代香草。 虽然我跟潘小兰在一起的时间比较长,滚过的床单也比较多,可是,在香儿阁草原,代香草不也把洁白的身子交给我了嘛。 特别是代香草从白头谷里救了我,那种越过男女私情的生命重塑,过命的恩典,注定我今生难忘。m.biqubao.com 想到代香草,我犹豫了。 也迷茫了。 甚至分不清在潘小兰和代香草之间,我爱谁更多一些。 回到唐州,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找潘小兰,而是盘算,明天我要去长阳给曾洗月治病,等从长阳回来以后,再和潘小兰见面也不迟。 我打扫房间有自己的想法。 明天去长阳给曾洗月治病,估计需要一个礼拜的时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回来以后,我就打算把老妈接过来住,然后用银针治疗母亲的瘫症。 把传世银针送给我时,云水道长也说了,银针可以用来治疗三个人,无论治好还是治不好,每个人只有一次机会。 因为想要促成罗茶花和代铁锁团聚,我在古寨把罗茶花婆婆的腿给治好了,这就等于用了一个名额。 第二个名额,我必须给曾洗月,因为我和曾家的约定明天就要到期了,说过要帮曾家大小姐治好傻症的,我不能食言。 而最后的机会,我想留给老妈。 孝乃众善之冠,这也是对老妈养育之恩的报答。 至于说辞不辞职,还有辞职以后具体干什么,我反而没有什么打算。 我现在只想把曾洗月和老妈的病早一天给治好。 我洗完衣服,又把家具上的灰尘用鸡毛掸子掸干净。 等到把客厅里的地砖拖了一遍,我就不想再动了。 这个时候,我在想,要是娶了个会操持家务的老婆,那该多好。 我上了二楼的书房。 从书柜里拿出那本《代国史录》,站在书柜旁,脸色凝重的翻到代国末代女王画像那一页。 这个时候来看代国末代女王的画像,那个和代香草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我承认。 我的心里装着代香草,也放不下代香草。 特别是现在还处在魏中信治丧期间。 书柜是潘小兰的父亲潘铁力给我做的,没要钱,意思,想让我多读书,做一个有学问的人。 离书柜不远,是一张实木老板桌。 桌子上摆放一块小马蹄子形状的狗头金,是我在老板娘白丽高速路边滚沟沟那个地方得到的。 狗头金下边是罗茶花所赠祖传宝贝马掌铁,现在,马掌铁和狗头金完全搭配在一起,严丝合缝,看上去浑然天成。 难道,《代国史录》里的记述都是真的,这就是代国国玺及其底座? 真要是那样可就好办了,到时候我也不想当什么君王,就把末代女王的王座让给代香草吧,她高高在上,我愿永远仰视她。 我自言自语。 把一个女人当成女王去仰慕,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男人给予那个女人的至爱。 这时的我极想把代香草推到万人瞩目的权力顶峰。 而我和潘小兰手拉手站在民间的某个巷子里,仰望着代香草身上光环,那或许是一个不错的结局。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莫名其妙的想跟潘小兰手拉手,却又把代香草举到老天顶。 潘小兰离婚了,代香草的男人魏中信也死了,这两个女人都很优秀,又都很善良,无论跟她俩当中的哪一个结婚,我认为,我都会很幸福。 可是,那两个女人对我实在太好了,这让我一时半会不知道该如何去选择了。 忽又想到对我一往情深的艳妇齐小婉。 还有那个在昌源拳知音主题宾馆把初夜献给我的黄雅君。 如果知道我现在萌发想要结婚的想法,不知道齐小婉和黄雅君会伤心吗。 早知道她们都那么好,你秦冲就不该朝三暮四,你也太不要脸了吧,她们都是好女人,你怎么可以一点也不专情呢! 我从来没有觉得感情上能这么累。 也从来没有如此优柔寡断,坐到椅子上,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胳膊肘抵在桌子上,我使劲揪着头发,然后用力搓了搓脸。 忽听有人在推院门,不用问,肯定是朱芳,因为刚才朱芳给我打了电话,说是五分钟准时到。 我拿起桌子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五分钟,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个女人,时间观念真强!” 我不无钦佩的念叨一句。 我也知道,朱芳是来讨要内裤的。 当初朱芳到宁省旅游,我一路杏花村的陪伴左右,临分手之前答应过朱芳。 说回来以后,把我在长阳宾馆趁方家岩和朱芳熟睡而盗取朱芳的那两条内裤还给朱芳。 这一点,我必须言而有信。 我慌忙打开抽屉,把狗头金和马掌铁放进去。 又走过去把《代国史录》放回书柜。 等到朱芳挎着单肩包身子忸怩的来到客厅门口,我已经下了楼,正站在客厅门里侧等着。 “你来了?” 望向朱芳不太自然的表情,我知道,上次把这个女人给办了,这个女人肯定持有保留意见。 出于礼貌,我也只是随便客套一句,没叫朱部长,也没叫朱姐,这说明我在虐与不虐之间已经保持了中立。 朱芳把单肩包带子往白皙的脖子挪了挪,轻轻点了点头。 很明显的脸色红润,应该是宁省旅游时她和我的那两场交流起了决定性作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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