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164章 有缘分再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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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晚婉从来没见过程含章这个样子,此时她正在农场规划鹅厂基地,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秦小也走了?”
  程含章一早就在军去办干活,刚刚接到医院电话,说秦小也不见了,普通病房里面只剩下一个孩子。
  还有一封她的亲笔信。
  程含章看姜晚婉的惊讶不是装的,把信拿给她看:“你看看。”
  他面色难看,扶着车才勉强站住,秦小也……你把孩子生下留给我,又和我打结婚报告,现在却一走了之,你到底干什么?
  如果不喜欢可以直接说,何必生下孩子又抛下孩子。
  程含章现在的怒火到达了一个顶点,如果现在让他抓到秦小也,他会把她锁在屋子里面,哪儿都不要去了。
  姜晚婉把信拿过来。
  秦小也匆匆交代了几句话:我走了,别怪晚婉,这次她什么都不知道,我也不想让你们知道我去哪里了,如果有缘,我们还会再见。
  姜晚婉看着离别信,觉得秦小也这次玩大了。
  “你别生气,我觉得她心是在你和孩子这边的,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她想要做什么事情。”
  “先别急,我们先去医院,我觉得你现在的状态不太好。”
  程含章讥诮笑了:“还不如现在死了呢。”
  活着被秦小也气好几次了。
  这次真的要把他气死。
  这几天他刚意识到自己对秦小也的感情,想着珍惜剩下的几个月和她把感情处好,谁能想到她竟然不告而别。
  程含章真的很心痛,气得眼睛都红了。
  姜晚婉给司机使个眼色,司机下车把程含章扶走。
  姜晚婉同司机一起把程含章送到医院,程含章带过来的大夫给他做了个简单的检查,做检查时,姜晚婉去军区找到沈行疆。
  沈行疆正在训练,看到她脱下腕间和腿上的增重器,走过来。
  “怎么了?”
  他脸上都是汗,汗珠挂在紧实的肌肉上,充满了力量的美感。
  姜晚婉拉着他的胳膊往军区医院走,压低声音说:“秦小也离开了,含章哥现在看起来非常不好。”
  “我觉得他现在吊着那口气,有一半是为了你,你过去陪他说说话,我顺便打听下秦小也去哪儿了。”
  沈行疆皱眉:“秦小也最近有什么异样吗?”
  姜晚婉忽然想起来:“她曾经开玩笑地问过我,我会不会帮她离开。”
  “她那个时候就想走了,我觉得她不是薄情寡义的人,这次离开,肯定有原因。”沈行疆和秦小也接触的不多,从他的第六感看,秦小也肯定有苦衷。
  至于苦衷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
  姜晚婉也觉得奇怪:“你看含章哥生病,她像个没事人一样,我从那个时候就觉得不对劲了。”
  沈行疆颔首:“没错。”
  天气热,晒得人皮肤疼,沈行疆拉着姜晚婉的手走得快一些,顺着房子旁边的阴凉地赶往医院。
  程含章已经做完检查了,身体虚弱,嘴唇白得没有血色。
  “你怎么来了?”程含章看了眼沈行疆,询问道。
  沈行疆拿着把椅子坐在旁边,顺便把糯糯抱过来,小家伙还不知道娘走了,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人。
  在沈行疆怀里也不哭不闹的,瞧着就让人心酸。
  姜晚婉适当问:“含章哥你刚刚有派人找吗?”
  程含章冷笑:“找什么?她不是说有缘再见吗,我何必去找,免得扰了人家兴致。”
  既然走,那就走得干脆一些。
  姜晚婉和沈行疆看他真的寒了心,也不好劝说什么,在医院陪了他一天。
  晚上许兰过来,听说秦小也的事情自责得不行:“早知道我就不去演出了,我在这她就不会走了。”
  姜晚婉摇头:“和你没关系,她想走,就算你在这里也拦不住。”
  秦小也在军区待了三年,比任何人都熟悉这里,随便找个借口都能把徐兰糊弄过去。
  事情是这样,但是许兰心里也过意不去。
  秦小也不在这,程含章就把孩子带到自己的家属院去养,找许兰来是为了伺候秦小也坐月子,还差几天秦小也才出月子,没想到人家都跑了。
  许兰提前回到农场,别人问她发生啥,连沈大柱也问,她却闭口不提。
  这事儿传出去容易让人传不光彩了,许兰可不说。
  程含章把小糯糯带到家里,姜晚婉怕男人不好带孩子,和徐厂长商量着,上午去干活,下午去帮程含章带孩子。
  徐厂长虽然不知道发生啥了,但她挺同情孩子的,就允了姜晚婉。
  毕竟姜晚婉把农场的鸡舍打理得井井有条,鹅厂的地基也划分不错,她看过计划书,写得非常详细,而且规划得很合理。
  姜晚婉下午把小糯糯接过来,带在家里玩,小糯糯特别乖,多数时候都在睡觉,姜晚婉趁这个时候学习,背书,做题。
  他醒了就搂着他拍一拍。
  程含章身体不好,也不想麻烦姜晚婉帮忙带孩子,过了几天找个保姆过来带。
  保姆是他特意从北京找来的,以前带过他,年纪大了,但是带孩子带得很好。
  把小糯糯交给刘妈,姜晚婉又跑到农场干活去。
  军区现在不需要她经常盯着,运转得不错。
  她先看了鸡场,就去鹅厂了。
  “姜隽呢?”
  姜隽读过书,脑子聪明,帮她一起打理鹅厂,平时来都见他在这看书规划鹅厂,今个儿咋没看到?
  沈三柱放下铁锹,擦了把都是土的脸:“你娘来找他,让他去姜怜家里吃饭,我看他还挺想你娘的,纠结了下他就去了。”
  姜晚婉知道了:“嗯。”
  她和姜隽是姐弟,但是是两个人,有些事他如果一直不知道也不好,别人说什么不如自己看到什么,让他自己去感受,然后去选择。
  毕竟是他亲娘,他没有经历过重生,也不知道那些事情,一下子让他离自己的亲娘远一些,他心里肯定很难接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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