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天骄:带着逗比老祖宗们重生_第445章 我也要上战场杀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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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关险峻,易守难攻,离国西北军的帅府,就设在阳关。
  楚天骄带来的那些甘州大营新兵,被楚炎安置入了大营,跟老兵们混住,也好让老兵们多教教他们战场上的经验。
  黄羊部落的人,也被妥善的安置。
  楚天骄和陆钰,跟着楚炎回了帅府。
  这座帅府,楚家六代人住过。
  楚天骄进了西北军的帅府,就如回家一样。
  楚天骄先去了一间特殊的祭室。
  这里有楚家历代战死在阳关外的家人的牌位。
  密密麻麻的放了好几排。
  楚天骄看见了自己大哥的牌位。
  她的眼睛瞬间红了。
  陆钰站在楚天骄的身边,跟着红了眼。
  两人恭恭敬敬的向楚家的英烈们上了香,磕了头。
  陆钰退了出去。
  楚天骄望着密密麻麻的牌位,想起了自己前世,差一点就丢了阳关的过往。
  那一战,楚天骄被西戎人围困,粮草殆尽,增援迟迟未到,弹尽粮绝时,军中一些受伤的老兵,竟然会主动的走到伙房,要求用自己的血肉,换同袍们的一线生机。
  虽然后来增援终于到了,七万楚家军,却尽数折损在阳关。
  楚天骄死后,在太庙中听人议论,西戎人一年后再叩阳关,阳关终失。
  这一座帅府,也被烧成了灰烬。
  楚天骄对着楚家历代英烈的牌位发誓,这一世,她一定要灭了西戎,让阳关止戈。
  楚天骄出了祭室。
  暮色四合,帅府内没有婢女,楚炎的随从石破带着楚天骄往“青松院”行去。
  石破介绍道:“大小姐是第一次到阳关,不知道阳关的帅府里,也有这么一座‘青松院’,一直都没人住,名字是大公子按照上京侯府的院名改的。”
  楚天骄一愣,心中的酸涩感难以自抑,眼泪终于忍不住滚了下来。biqubao.com
  一旁的陆钰亦是哽咽道:“楚大哥这是想家,想大王你了。”
  楚天骄想到自己的大哥楚临风,身为侯府世子,却一生没有享过几天安逸。
  自小就勤学苦练,十岁就跟着祖父和父亲上战场,常年戍边,最终战死在了阳关之外。
  石破自知自己失言,不该提起楚天骄的大哥,自己掌嘴道:“大小姐见谅,小的多嘴了。”
  楚天骄摇了摇头,没有责怪他。
  石破手拿着一盏六角羊皮灯笼,灯影投射在青石地板上,黄澄橙的光线氤氲在初夏的晚风中,扑火的飞蛾围绕着光影扑腾。
  一行人再无多言,沉默的走到了题有“青松院”三字的院门前。
  石破对楚天骄说:“大小姐,我就不进去了。院里已经打扫干净,需要什么,让凤乙姐姐叫我便是。”
  楚天骄抬头看了眼垂花拱门上楚临风的亲笔题字,抬脚走了进去。
  亲随又带着陆钰住进了旁边的院子。
  等楚天骄洗漱好,楚炎派人送来了晚膳,传话说他还要去夜巡一下关上,让楚天骄好生休息,明日午时,再与她一同用饭。
  楚天骄很满意这样的安排。
  她之前去北胡,怕深陷敌国,一直都没有好好休息。
  然后又追了陆钰一天一夜,她也确实是累了。
  楚天骄简单的吃了点东西后,一觉睡到了第二日午时。
  洗漱好后,正巧石破到了青松院门口来接楚天骄过去用饭。
  陆钰换上了一件冰蓝色蜀锦直裰长衫,楚天骄觉得这件衣服眼熟,略一思索后想起,这是前两年,楚临风还在世时,自己买了让人送到阳关给楚临风的夏装。
  这衣服还是全新的,显然是楚临风还未来得及穿。
  估摸着是陆钰找楚炎借衣服,楚炎想着陆钰的身材跟楚临风相似,让石破找了楚临风留在阳关的遗物出来,送给了陆钰。
  陆钰看见楚天骄盯着自己身上的衣服看,局促的揉了一下衣带,小心的问道:
  “大王,这是楚大哥的衣裳,我能穿吗?”
  楚天骄经过一夜,心情已经平复了许多,她微笑着点了点头道:
  “能,你刚给咱楚家军搞回来千匹良马,大哥若在,也定会奖励你的。”
  两人在石破的带领下,前往楚炎的“遮云院”用饭。
  楚炎今年才二十七岁,继承了楚家人的好样貌,身姿挺拔,剑眉星目,五官英挺。
  只不过因常年驻扎边疆,皮肤被风沙磨砺得有些粗糙,肤色偏黑。
  他刚从关上回来,已经卸甲,草草擦了把汗后,换了件灰色的家居服,叉着腿坐在屋里冲着刚进门的楚天骄和陆钰招手:
  “来来来,四叔这可没啥好东西招待你们,将就着吃!
  这鬼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
  陆钰和楚天骄向楚炎行礼后,分坐在了楚炎的两侧。
  圆桌上摆放着几碟凉菜,一盘爆炒羊羔肉,一大碗鸡汤,然后就是一大盆的凉瓜了。
  这在寻常人家,已经算是不错的饮食了,可自己第一次来阳关,四叔竟然只能拿出这样的菜色招待自己,楚天骄意识到了阳关的物资有多吃紧。
  “四叔,阳关现在缺粮吗?”
  楚炎夹了只鸡腿放进楚天骄的碗里说:“缺,啥时候不缺呢?快吃这鸡,这可是你四叔我让胖婶在帅府后厨院子里养的,你四叔我想吃好久了,今儿终于给杀了。”
  楚天骄噗呲一笑:“四叔,你还懂养鸡?”
  “养个鸡算啥,为了改善军中伙食,我还让人去买了不少的猪仔回来,在军中养猪呢!
  不过,这都只是杯水车薪,大军的粮草,我已经多次写信去朝廷催了。
  可朝廷说多处受灾,今年的粮草数量怕是要减半。
  我听说,那些狗娘养的,居然在朝会上建议,让我就地裁军。”
  楚天骄知道这件事,离阳侯已经写信给她,提醒她今年西北大军的粮草,怕都是要落到甘州头上了。
  正是因为这个,楚天骄才不得不想尽了办法搞粮食。
  否则,就只有裁军。
  西北军,尽是楚家军精锐,楚天骄不仅舍不得裁军,还想扩招。
  “四叔,这次我去北胡,赢了五万只羊回来!”
  楚天骄绘声绘色的将自己如何赢大贺氏摩吉五万只羊的事说了出来,惹得楚炎乐不可支。
  楚炎又将另一只鸡腿放进了陆钰的碗里,放下筷子后,还想举手去捏一下陆钰的脸颊。
  陆钰身子一斜,避开了楚炎的手。
  楚炎哈哈大笑:“小阿钰长大了,不让人捏脸了啊?
  听说你之前去金昌找过我?
  大侄女来信说,你发现了金昌总督府里有暗夜司奸细?”
  陆钰将自己当初为了避开东夷人,绕道金昌,碰见凌寒冰与总督府奸细碰头的事说了一遍。
  楚炎无所谓道:“既是暗夜司的奸细,就让他们呆着吧,我反正常年难得回一次总督府。
  即使回去,也会小心的。
  没了这些奸细,陛下怕还不放心让我驻守西北。”
  楚天骄觉得楚炎说得有道理,但又不能完全放任那些朝廷的奸细不管。
  陆钰主动请缨道:“大王,我回了甘州就没事了,要不,你把这事交给我。
  咱们不是抓了凌寒冰吗?
  我带着凌寒冰,把甘州所有的奸细,都控制起来。
  他们该什么时候往朝廷报讯,继续让他们报,只不过按照咱们的意思报就行。
  或许,有了凌寒冰,咱们能将这批人,都策反利用起来。”
  楚炎咋舌,指着楚天骄和陆钰问道:“你们两个小娃娃,这是要干啥?胆儿真肥,连朝廷派来的暗夜司的密探,你们都敢控制。
  嘿嘿,不过这么干挺有意思,四叔支持。
  阿钰,你楚大伯给我来信,说让你留在我身边,让我照顾你。
  要不,你就留在阳关历练历练吧?”
  陆钰是想帮着楚天骄做事,但是他可不想跟他家大王分居两地,听了楚炎的话后,连连摆手:
  “楚四叔,不了,我还要回陇城去的。”
  说完,眼神中流露出求助之色望着楚天骄。
  楚天骄挺赞成陆钰之前的提议的。
  她仿佛没有看见陆钰的眼神般,劝道:“阿钰,你若真要把那些暗夜司的密探,都接过去,肯定是先清理阳关的奸细。
  这里是前线,最重要,不容有失。
  要不你就先在阳关留几日?
  等我回去后,就派人将凌寒冰给你秘密送来。”
  陆钰又想帮楚天骄做事,又舍不得离开楚天骄,一张脸纠结得皱巴在了一起出神。
  楚炎已经从离阳侯的信中,知道了陆钰想入赘楚家的事,他看着面前的两个小辈,觉得十分有趣。
  离阳侯来信就是让楚炎盯着楚天骄和陆钰,怕这两孩子长期呆在一起,做出什么逾越的事来。
  楚炎将陆钰碗里的鸡腿又夹了起来,直接塞到了陆钰的嘴里,骂道:“阿钰,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是你的,终归是你的,你守着就能有用啦?
  你得长成一名响当当的男子汉,女孩子才会喜欢。”
  楚炎的话实在太直白了。
  楚天骄闻言立即涨红了脸,低下了头,装作用心吃饭。
  陆钰却醍醐灌顶,瞬间开悟。
  陆钰想:大王是盖世英雄,我光缠着她有什么用?楚四叔说得对,只有我也成为英雄,大王才会真的喜欢我。
  想通了这一点,陆钰咬牙抱拳对楚炎道:“四叔,我决定了,就留在阳关,帮着你守关。
  我不但要帮你清除奸细,还要参军。
  等下次西戎来犯,我也要上战场杀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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