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奕一看就眯了眯眼眸,随即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变化挺大。” 知道他在说什么,曹诗妍也不拘谨,大方地笑了笑。 “昨天来得匆忙,也没注意穿着,既然是来工作的,自然要穿的得体些。奕哥,需要我做些什么?” 李君奕早有准备,给了她一摞公司久远的项目材料。 “这些材料,你先熟悉熟悉吧,是开洋的根基,你也好对开洋有个了解。” 曹诗妍点点头,也不多留,抱着资料去了自己的工位。 早上来得早的同事,难免有几个看得不仔细。 看到坐在工位上的人,有人下意识就喊了一句:“楚言姐,你怎么坐这儿啊?” 仔细一看,才发现那人原来是曹诗妍。 曹诗妍听了,大大方方抬头,浅浅一笑:“早。” 同事尴尬地弯弯嘴角:“啊,不好意思,认错人了。” 这点小插曲并没有惊扰到曹诗妍看资料,倒是引来了同事们不小的讨论。 他们早看惯了江楚言的打扮,如今看看曹诗妍,谁都觉得她是在模仿江楚言。 可要说模仿,似乎又谈不上,毕竟两人认识也没多久。 只不过短短两天时间,一个人的穿衣风格就变化如此之大,还是让人觉得意外。 半个小时之后,江楚言才到公司。 说来也奇怪,她昨晚明明睡得很好,不过是搭了江辞的车来上班,她现在又觉得累了。 小余迎上来的时候,江楚言就打了个哈欠。 “楚言姐,昨晚没睡好吗?一大早的就打哈欠了。”小余笑笑说。 江楚言摇了摇头,“昨晚睡得挺好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了?” 小姑娘脸上藏不住事儿,江楚言一看就知道她有话想说。 她眼神往某个方向一瞥,“楚言姐,看。” 江楚言顺着她示意的方向望去,就看见了风格大变的曹诗妍。 她这会儿正在看李君奕给的资料,专心致志的,压根没注意到江楚言来了。 江楚言远远站着,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挺好看的。”她中肯地评价道。 小余摸摸鼻子,小声说:“那倒是也没人说她不好看……楚言姐,觉不觉得她今天打扮的风格和你很像?” 风格? 江楚言挑了挑眉尾,她平时还真没在意过这个。 她这个人很懒,也不太追求潮流,认准了小香家,就每个季度去一次。 小香的柜姐早就认识她了,所以每个季度的新衣都是柜姐挑了之后特意给她留的。 她对这些不太感兴趣,自然也没把小余的话放在心上。 她抬步往自己的办公室去,随口说:“穿衣打扮是个人自由,她爱怎么穿怎么穿吧。” 小余一听,就知道江楚言这是又事不关己了。 也是,穿衣打扮不过是外在的东西罢了,也没什么好在意的,这么一想,小余也不再去关注曹诗妍了。 曹诗妍不愧是常青藤毕业的高材生,李君奕给她的材料,她不用一个上午就看完了。 她抱着东西回到李君奕办公室汇报的时候,还能清晰地拉出一条开洋当年发展的项目链来。 她也很有自己的想法,还和李君奕谈了自己对当年情况的认识。 李君奕给她的资料,是当年开洋接下资宜集团的授权那段时间的一些项目资料,那个时候公司刚刚步入正轨,有些项目接得没头没脑的,实际都是一些尝试。 有些带来了利益,有些也造成了亏损。 这些也都被曹诗妍点明了。 李君奕对她的分析不做评价,只是平静地又给了她另一摞材料。 项目、市场、营销、财务,各个部门不重要的材料李君奕都让人准备好了。 老爷子不是要给她找点事儿做吗,那他就给她事情做。 另一边。 江辞今天到得不算早,不过当老板的大概就是这点好,就算迟到早退,员工也不敢多说什么。 可是江辞不一样,因为他有顾天乐。 他到办公室的时候,顾天乐就大爷似的坐在他的位置上,挑着一双不耐又愤懑的眼睛,一路盯着他走进门来。 “哟,我还以为江总今天又旷工呢。” 江辞平静地看他一眼:“这么喜欢那个位置,不如让给你?” “婉拒了哈。” 顾天乐也不说起身把位置还给他,江辞就自行坐在了会客沙发上。 “一大早在这儿候着,有事儿?” 顾天乐身挑重任,也不是空闲的人,他这会儿来,肯定有事。 “你前几天说的大西北的项目,找好人了吗?”顾天乐问。 “还没呢,怎么,你有推荐?” 虽然前两天开会的时候,两人吵嘴似的提起了这件事,江辞说要把顾天乐扔过去,可到底是开开玩笑,他不可能真的让顾天乐去。 毕竟他身边就顾天乐这么一朵解语花,应酬的事没了顾天乐就得他自己去了。 “没有推荐,但是我可以去。不对,我要去。” 江辞很是稀奇地看他一眼,“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之前不是打死不去吗?” 但是,他转念一想就想明白了:“怎么?宋宜浓要去大西北?” 顾天乐这才从江辞的椅子上下来,走过来勾住他的肩膀,说:“兄弟,养你千日,用你一时,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时候到了。老子的终身幸福,就靠你了。” “你认真的?” 说到这件事,江辞其实心里多少觉得对他有些亏欠。 他当年一刀斩断了顾天乐对江楚言的念想,在那之后顾天乐就再没有起过谈恋爱的心思。 他曾经甚至狭隘地问过他,是不是心里还有江楚言,当时顾天乐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老子谈不了恋爱那是因为江楚言吗?是因为你!但凡你给我点休息的时间,我也不至于连去酒吧喝杯酒的机会都没有。” 顾天乐此时认真地点点头:“当然。放心,我不耽误你正事儿,大西北的项目我帮你盯着就是了。” 江辞听了,最后大发慈悲地说:“你想去就去吧,不过那个项目,我另外找人接手。等你追到宋宜浓了,再回来复职……啊!顾天乐你是不是想死!” 嗯,顾天乐这回是实打实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28/74312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