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斯洛点头说,“好,我很期待,开业当天我一定会去。” 成功邀请到胡斯洛,孟穗穗特别开心。 她没有多留,事情办完了之后就跟胡斯洛告辞离开了。 孟穗穗前脚刚走,一个女人端着一个大茶缸进屋。 此人正是孟穗穗经常在胡斯洛家见到的那个女人。 女儿优雅地把茶缸放到胡斯洛手边。 她眉眼含笑,看向胡斯洛的眼神里满是崇拜和欣赏,虔诚得像一名信徒。 “你准备收徒?” 胡斯洛拿茶缸的手一顿,抬头看向对方,有些惊喜地问。 “你看出来了?” “嗯,还挺明显的。” “是吗?除了你,别人也能看出来?” “那倒是未必。” “我就知道你最了解我了,你是我的知己。” 胡斯洛语气自然。 女人先是一怔,随后手指蜷缩,表情有些不自然。 她有些苦涩地笑了笑说,“对,我最了解你,但最多也只能是知己。” 胡斯洛察觉到气氛的微妙变化,他知道对方要的是什么,所以不敢接话。 他移开视线,端起茶缸,掀开茶缸盖吹了吹,然后喝了一口。 女人早就习惯了胡斯洛这样,叹了口气说。 “你已经快二十年没收徒了,这二十年间你都没有收徒的打算,怎么突然想收徒了?” “这么多年没收徒是因为没遇到足够好的,我不想教那些愚钝的垃圾,我只对天才感兴趣,遇到天才我随时可以开门收徒。” “你就这么确定之前来咱家的那个女孩是天才?” 女人的语气让胡斯洛不舒服,他蹙了蹙眉,若有所思地回答。 “我现在只能确定她在绘画上是绝对的天才,他对色彩的敏感度很高,创造力也不错,不过我现在还不能确定她是不是设计方面的天才,要等我再见到她才能确定。” “你怎么确定的?” 女人步步紧逼,似乎很不赞同胡斯洛的想法。 胡斯洛莫名烦躁,拿出刚才孟穗穗给他的邀请函,一巴掌把邀请函拍到女人面前的桌子上,扔下一句。 “你自己看。” 女人拿起来看了看,一脸不屑地说。 “这不是很一般吗?她落笔顺序都不对,瑕疵这么多,你绝对这就是天才?” “重点是她没学过画画,在没有任何基础的情况下画成这样已经是拔尖的了,你不能拿她跟有基础的人比,我让你看的是天赋,不是让你挑毛病。” 女人面色一沉,把邀请函扔在桌子上,不错眼珠地望着胡斯洛。 她问,“你这么激动做什么?我说她有天赋,但我没看出她的天赋在哪里,你就不高兴了?” “我觉得你对她有偏见。” “你要是这么说,我还觉得你对她偏爱呢。” 胡斯洛眸光一震,“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我就直说了,我觉得你对那对母女俩的感情不一般。” 听了女人的话,胡斯洛腾一下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对方的脸。 “你在胡说什么?我心里只有艺术,从不碰女人也不谈感情,你不是知道吗?不管是谁在我眼里都一样,只是个“人”而已,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说,实在是太荒唐了,你向来都最懂我,今天这是怎么了?” 女人起身,抬头迎上胡斯洛的视线,开口质问。 “懂你有什么用?我不是还跟别人一样吗,在你的心里我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 她垂眸,睫毛颤了颤,随后她叹了口气说。 “我承认,我是在无理取闹,对不起。” 和以往一样,每次产生争执都是她先道歉。 胡斯洛正准备像以往一样表示原谅,然后重归于好,却遭到对方拒绝。 “你别说话,我有话要跟你说。” 对上女人郑重的眼神,胡斯洛有种不祥的预感。 下一秒,女人说。 “胡斯洛,喜欢了你这么多年,我真的累了。” 这句喜欢,她从学生时代忍到现在,整整25年。 如今说出口时,心里依然会掀起波澜。 她一直都知道胡斯洛不想谈感情,所以她甘愿默默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衣食住行,陪他谈天说地,做他的灵魂伴侣。 可她也有情感需求,一想到她接下来几十年的时间依然如现在过得这般寡淡无味,她就觉得没意思。 25年已经够长了,她花了二十五年的时间朝胡斯洛走了99步,既然对方连仅剩的一步都不愿意走向她,那她还等个什么劲儿。 就这样结束吧,对谁都好。 她再次看向胡斯洛时,似乎做好了决定,眼神变得决绝。 “你继续做你高高在上的月亮,我也要去找属于我自己的位置了,咱们就到这儿吧。” 她说完,迈着步子准备离开。 在经过男人身边时,她的手腕被抓住。 “你不是说过一辈子都不会离开我吗?” 胡斯洛声音颤抖,似乎在努力隐忍着什么。 女人头也不回,声音干涩。 “我后悔了,不行吗?” 下一秒,禁锢她的手一松。 她期待的事情没有发生,她知道这代表胡斯洛同意她走。 她早就知道会这样,还怀有那么不切实际地希望做什么? 她自嘲地笑了笑,轻轻说了声,“再见。”,然后快步离开了房间,去隔壁收拾东西。 胡斯洛则愣在原地,迟迟没有动作。 这时,外边突然打了一声响雷,然后哗哗哗下起了暴雨。 胡斯洛动作缓慢地移动到窗边,望着窗外的大雨不知道在想什么。 与此同时,孟穗穗正在自家门店里躲雨。 外边的电闪雷鸣似乎与她无关,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心情,她依然沉浸在即将到来的开业典礼的喜悦中,还有胡斯洛会来村里看她二女儿的事儿上。 可她并不知道,她的精心算计已经出现变故。 大雨整整下了一个多小时。 雨过天晴,孟穗穗继续去送开业邀请函。 于立福见她来了,殷勤地迎她坐下。 “我正有一件事想跟你商量,没想到这么巧,我没等叫你,你自己就来了。” 孟穗穗不禁好奇,眨了眨眼问。 “什么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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