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就设计好了?” 孟穗穗语气惊讶,伸手接过女儿手里的小卡片。 这张小卡片是她交给二女儿的任务,任务内容是设计一张开业邀请函。 她拿在手里打眼一看,眼神中顿时流露出惊喜。 不得不说,二女儿真是一个设计天才,天生就该吃这碗饭。 她对这方面懂得不多,但她见过的各式各样的邀请函很多。 此时她看第一眼就觉得这张邀请函很漂亮,是能在众多邀请函中脱颖而出的水平。 如果说是她见过的所有邀请函中最好看的有点夸张,但至少也是众多邀请函中的佼佼者。 毕竟这是二女儿在没学过设计和画画时,光靠天赋和想象独立设计完成的,能做到现在这样已经非常有天赋了。 孟若兮见孟穗穗看了一眼邀请函就不说话了,心情忐忑。 她小心地问,“娘,您是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听到女儿的声音,孟穗穗回过神来,摇头说,“没问题,你跟我说一下你为什么会把邀请函设计成这样?为什么要用红色当底色?” 说到这些,孟若兮顿时来了兴趣,诚实地将心里想的说了出来。 “在我的印象里,红色代表着吉祥,好运,喜庆,因为我见过新娘子结婚用红盖头,灯笼是红色,新年的对联也是红色的,炮竹也是红色,开业一定是喜庆的,所以我选择用红色打底,讨个好彩头,再有就是我觉得红色比较亮眼,就像咱家的红色广告牌一样,能在招商会上的很多广告牌中一眼就看见咱家的广告牌,我希望我做的邀请函也同样能让人感觉到眼前一亮。” 女儿很有想法,而且她能准确的将自己的设计表达出来,这一点让她很欣慰。 有很多人会做但不会说,明明做得很好,到表达的时候却疯狂减分,像老二这样能准备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就很好。 “想法不错。”孟穗穗赞同的点头,指着卡片右上角问,“这个支出来的竹竿上边挂着一个大红灯笼是?” 孟若兮浅浅一笑说。 “红灯笼一般在过节的时候高高挂起,过节是一家人团圆的幸福时刻。” “在我的理解中,圆形灯笼象征着团圆和完整,开业邀请函是我们用来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在厂子开业的时候团聚在一起,灯笼有大家一起团聚的意思。” 听女儿说完,孟穗穗扬了扬眉毛说。 “嗯,了解,确实是在咱们中国文化中,挂上红灯笼,可以营造出一种团圆的氛围,强化了家庭和睦、团结友爱的情感纽带,此外,灯笼还被视为一种避邪之物,在传统民间信仰中,挂上灯笼可以驱走邪恶的力量,带来好运和吉祥,所以灯笼在古代也被称为“吉祥之物”。你把灯笼用在邀请函上的想法很不错,干得漂亮。” 娘好会说,比她总结的好多了。 孟若兮在心里暗暗记下娘说的话,想着下次再有人问她同样的问题,她就可以把灯笼的寓意说的更全面。 这时,孟穗穗又温和的笑着问,“是不是还有另一层意思你没说呀?” 另一层意思? 没有呀。 她能想到的都说了呀。 孟若兮蹙眉想了想,实在想不到还有哪一层意思,低声请教,“娘,另一层意思是什么?”m.biqubao.com “灯笼还代表咱们一家人团团圆圆,像灯笼一样紧紧怀抱在一起,期待着食品厂的生意越做越好,也是我们全家人一起邀请大家来参加开业典礼,这个灯笼和你最下边画的七个小人相呼应,这七个小人既可以代表我带着我的六个女儿,也可以泛泛地代表我和咱家厂子的全部员工。” 孟若兮恍然大悟,一脸惊喜地说。 “对对对,这个小人和灯笼一样,都可以代表咱们这个小家,还有咱们全厂的人,和咱们准备邀请的所有亲朋好友。” 见女儿懂了,孟穗穗心里暗暗放松了一些。 其实这张邀请函并不像她跟女儿说的那么简单,这不只是个邀请函,还是决定胡斯洛是否同意当女儿老师的敲门砖。 她准备用这张女儿设计的邀请函,邀请胡斯洛来参加食品厂的开业典礼,她希望这张邀请函能让胡斯洛看到女儿在设计和绘画方面的天赋,从而他能从心理上接受收女儿为徒。 光用礼物铺路是不行的,还得让胡斯洛真正认可女儿才行。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前世她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些浅薄,如今她作为一名母亲,已经完全能参透其中的深意。 她并不是一个话多,好为人师,精于算计的人。 但为了教育好女儿们,她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将一些人生经验和知识见缝插针地教给女儿们。 这次关于胡斯洛的事儿,她精心算计,步步为营,说到底就是想在能力范围内给二女儿找个好老师,奔个好前程,让女儿赢在起跑线上。 此时她将飘远的思绪收回来,继续问。 “这七个小人一起看着这片祥云的方向,为什么是祥云?” 接下来的时间里,孟若兮将邀请函中的所有元素的设计灵感跟孟穗穗说了一遍,孟穗穗又帮她总结和延伸了一些相关的知识。 这跟押题差不多,她先跟女儿演练一遍,等女儿回答胡斯洛的提问时才能更从容。 她把能想到的都教给孟若兮了,到时候孟若兮能发挥成什么样,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马上吃饭的时候,孟宇帆用衣服兜着一大堆柿子来了。 进门第一句话,“快拿盆儿,我要给我大姐洗柿子。” 孟穗穗听见孟宇帆的声音特意走出来看,只见孟宇帆正弯腰在锅台上洗柿子。 盆里各种各样的柿子都有。 大红柿子,大黄柿子,红圣女果,黄圣女果,皮球柿子...... 等等,那个绿色的是贼不偷? “怎么突然想着给我送柿子了?” “那能因为啥,因为你喜欢吃呗。” 孟宇帆边洗柿子边回答。 “你家园子前段时间不是被野猪拱了吗,柿子秧都半死不活的,到现在柿子都没熟,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柿子了,正好我发现我家柿子熟了,就摘点儿给你送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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