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夫弃子,我带六个女儿吃香喝辣_第200章 还是好人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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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每天晨练是我们早就定好的计划,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我们每天都要练,不要因为别人打乱你本来的计划。”
  娘说得对。
  家里不过是多了几个人罢了,又影响不到她们。
  将来厂子盖起来,经常在家里出没的工作人员肯定更多,她们要习惯家里出现员工的身影,然后坚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孩子们把孟穗穗的话听进去了,眨眼间六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就穿好运动套装出来了。
  上身运动短袖,下身穿着运动短裤,脚踩网面运动鞋。
  这是娘买给她们晨练的时候穿的,衣服透气吸汗,穿着特别舒服。
  自从娘变好了之后,把她们的生活的各方面都照顾得非常好,很舍得给她们花钱。
  让她们从村子里最可怜的孩子,一跃成为全村最幸福的孩子。
  孟穗穗换好衣服就带着女儿们出去晨练了。
  孟穗穗穿着一身紫色运动服在最前面带队,身后是六个女儿。
  女儿们的衣服颜色分别是红色、橙色、黄色、绿色、青色,蓝色。m.biqubao.com
  七个人排成一队,像一道彩虹,出门之后立刻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之前女儿们在村子里跑步遇到人的时候会害羞,经过这段时间的锻炼,女儿们表现得越来越自信大方,跑步的时候抬头挺胸目不斜视,越来越不在意外人的目光。
  和往常一样,孟穗穗带着女儿们绕着村子跑了一圈。
  和之前不一样,她们现在出门不仅不怕被人骂和说闲话,甚至在路上还能遇到很多主动跟她们打招呼村民。
  吃饭的时候,孟穗穗动作自然地给刘招娣夹菜,淡淡嘱咐道。
  “今天包粽子的时候你可以观察一下她们,选几个动作麻利的人帮你。”
  刘招娣嘴唇抿成一条直线,犹豫了一下说。
  “娘,要不厨房还是别雇那么多人了,实在不行我每天晚点儿睡,多干一会儿。”
  孟穗穗的表情瞬间严肃,质问道。
  “我昨天说的话你没听?”
  这是娘生气时的表现。
  刘招娣放下筷子,坐直身体说。
  “听了。”
  “我说什么了?你复述一遍。”
  “娘说今后我们只做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工作,那些不重要的活儿让员工做。”
  “这不记得很清楚吗?”孟穗穗不怒自威,又问,“你觉得时间和金钱哪个更重要?”
  刘招娣说:“在没钱吃饭快饿死的时候,金钱很重要,因为要活着,娘之前说过生命是1,其他的都是零,要是饿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孟穗穗点头表示认可,顺着刘招娣的话问。
  “那如果是在生活富足不用担心饿肚子问题的时候呢?”
  刘招娣顺着孟穗穗的思路想。
  片刻之后,她眼睛突然亮了。
  “时间更重要。”她激动地重复,“如果不用担心饿肚子,那应该是时间更重要,我们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如果我花大部分的时间去切肉,劈柴烧火,那我做别的事的时间肯定就少了。”
  还行,一点就通。
  孟穗穗欣慰地点头说。
  “我们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更重要且有价值的事儿。”
  “如果你每天忙着切肉,将来你顶多能成为一个肉切得很好切肉工。”
  “但如果你用切肉的时间钻研厨艺,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竞争力,将来你能靠自己的能力赚到更多的钱。”
  “所以,不要只看眼前,觉得多雇了几个人,多花了好几分工钱,你记住这些钱你以后会百倍千倍地赚回来。”
  孟穗穗说到这儿,突然话锋一转。
  “当然,如果你们的志向是做一个切肉工,你觉得每天切切肉,赚个一块两块钱的就很快乐了,那我也不强求,我尊重你们的选择。”
  话音未落,孩子们立刻着急地说。
  老大:“娘,我错了,是我目光短浅,没想那么多,以后不会了。”
  老二:“我不想切肉,我想做一些有技术含量的事儿,”
  老三:“我要当全世界最好的销售,我要把咱家肉干儿全都卖出去。”
  老四:“我也不想一辈子做切肉工,我要做更厉害的事。”
  老五:“我觉得学习就很有意思,我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娘和姐妹们的依靠。”
  老六:“好看的衣服都太贵了,我觉得切肉工赚的钱还是有点儿少,我以后要赚多多的钱,我要把全世界最好看的衣服都买回家。”
  女儿们纷纷表达着自己对未来的期望,孟穗穗耐心听着。
  她刚来的时候,女儿们每天都在为填饱肚子发愁,时刻担心被亲爹亲娘打骂,每天苟延残喘地活着……
  如果不是她亲眼看着孩子们一点点改变,她简直不敢相信如今在她面前勇敢表达自己的期待和抱负的人是同一伙人。
  可见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孩子们变得越来越好。
  “只要你们有理想,你们敢想,敢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娘就算砸锅卖铁也支持你们,你们只管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努力,其他的交给我。”
  娘的话让她们热血沸腾。
  如果她们不努力,都对不起这么好的娘。
  早饭上的小插曲耽误了时间,吃完饭的时候快8点了。
  沈秀芳满面红光地打开门,进屋便说。
  “大姐,是你让临时工帮你打扫院子的?”
  打扫院子?
  这话从哪说起?
  孟穗穗说:“没有,为什么这么说?”
  “我就说嘛,大姐不是那样的人。”沈秀芳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这不嘛,我刚进来的时候看她们都在院子里忙活,有的在扫地,有的劈柴,还有好几个人去后园子拔草。”
  最近一家人都忙得团团转,后园子的草都长起来了也没空拔,没想到有人帮她们拔了。
  孟穗穗一时间哭笑不得,连忙出去让大家别干了。
  可那些人却表示无所谓。
  “反正我们闲着也是闲着,闲着没事儿就干了,又不是多累的活。”
  看着那一张张朴实的笑脸,孟穗穗感动得要命。
  欢喜村确实有几颗老鼠屎,但还是好人多。
  他回屋就跟刘来娣说,“今天你去镇上买十个大西瓜,今天家里包粽子,我就不跟你去镇上卖货了,你今天早去早回,早点回来跟着一起发粽子。”
  孟穗穗刚说完,一旁的沈秀芳突然惊呼。
  “大姐你这话啥意思?发粽子干嘛?给谁发?咱们包粽子不是端午节要拿到镇上去卖的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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