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穗穗心里咯噔一下。 两个孩子开车出去的,不能是出车祸了吧? 她连忙放下刀,跟着老三身后跑了出去。 边跑边问。 “咋回事?咋是你自己回来的?文浩呢?” “文浩,文浩在外边。” 孟穗穗瞬间松了口气,活着就好,只要人没事儿就行。 老三说话声很大,再加上母女俩的举动,院子里的人都知道出事了,也跟着一起跑了出去。 此时,文浩站在车旁边,一脸愁容地看着车胎。 他看见刘来娣满头大汗地跑回来,连忙安慰。 “我不是跟你说没事了吗,真没事,只要换个轮胎就行了。” 文浩对上孟穗穗,强颜欢笑道,“阿姨您也别着急,就是轮胎被钉子扎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我发现轮胎出问题就趁着气还算足,就赶紧把车开回来了,答应您的事我记得,您不信问您女儿,她一根头发都没少,真的,我安安全全的把她带回来了。” 在这种时候文浩担心的不是轮胎,而是怕因为这件事失去了孟穗穗本就对他岌岌可危的信任。 孟穗穗拍了拍文浩的肩膀安慰道,“好孩子,我知道。” 她的视线落在轮胎上,欲言又止,“这钉子......” 怎么都是从侧面扎进去的? 左前轮侧面扎了一根钉子,她朝后轮看去,后轮侧面竟然也在差不多的位置扎了一根钉子。 一般来说轮胎侧面扎钉子的几率很少,特别是两个轮胎都侧面被扎了钉子。 这明显是有人故意为之。 她弯腰看了一眼,钉子顶部有石头粉末,应该是用石头往轮胎里砸钉子的时候留下的。 文浩那么喜欢车,一定也看出来了。 果然,她抬头对上文浩的视线时,文浩无奈地说,“四个轮胎都被扎了,位置还都差不多。” 孟庆武早就跟着人群一起出来了,他之前在部队开过车,自然也看出这些钉子是人为的。 “你得罪这个村的人了?”孟庆武问。 文浩摇头说,“我不知道,这是我第二次来这个村子,除了刘来娣她们,还有那天赶马车送我回镇上的那个人,我没跟任何人打过交道。” “送你的是王自强?” “应该是吧,他让我叫他王爷爷,到镇上我给了他十块钱车费,他看起来挺开心的,应该不会结仇。” 想来跟文浩关系也不大,对方应该是冲着孟穗穗来的。 可这缺德事儿能是谁干的? 年纪轻轻的孩子遇见这样的事,一定挺糟心的。 孟穗穗安慰道。 “文浩,你的车是在我家门口出的问题,明天我出钱,去修理部找人给你换胎。” 杨大福听了替孟穗穗着急,问,“这可是小轿车,换四个轮胎肯定得老多钱了,轮胎破了补上不就行了?” 一旁的孟庆武摇头说,“要看具体情况,侧面扎钉子一般不能补,有安全隐患,主要是这钉子太粗了,整根钉子几乎完全被扎进去了,要知道补片只能用于轮胎表面的修复,而不能在轮胎内侧部位修复。” 大家听得似懂非懂,只知道这轮胎八成得换。 文浩叹了口气,说,“婶子,不用您花钱,这件事我自己解决,我家有备用胎,明天让我朋友拿过来换上就行。” 文浩说的轻松,他能把别人糊弄过去,但孟穗穗知道。 一般小轿车只有一个备胎,越野车可能有两个备胎,但绝不可能出现四个备胎的情况。 换轮胎肯定需要一笔钱,但既然这件事因她而起,在没找到凶手之前,她只能先把钱垫上,再怎么说也不能让文浩这个孩子吃亏。 孟穗穗拍了拍文浩的肩膀说,“先不说这些,今天你在我家住,明天早上咱们一起去镇上。” 现在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文浩点头说,“好。” 出了这码子事儿,大家的心情都不太好。 到屋里,孟穗穗让老三把西瓜切了。 “切大点块儿,差不多每个人能分一块就行,要是切得太小他们吃完一块就不好意思再来拿了。” “好的娘。” 孟穗穗嘱咐完就出去了,刘来娣转身准备切西瓜。 她刚拿起刀,一个身影出现在她面前,把她手里的刀顺势接了过去。 “我来切,你给他们分西瓜。” 文浩的语气不容反驳。 要是平时,刘来娣肯定会大咧咧地把刀抢回来自己切,但现在文浩的爱车刚受了重伤。 而且这件事可能是她家仇人干的,要不是她非要学车,文浩把她们送回来之后就直接把车开走,就不会出现这种事了。 文浩手起刀落,稳稳地切着西瓜。 那抹无法实在没办法忽视,他终于忍不住抬起头,迎上那双眼睛。 “你一直盯着我看,不会是喜欢我吧?” 刘来娣点头,不可置否,“我是挺喜欢你的呀,你是我除了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外,唯一一个纵着我,愿意陪我玩儿的人。” 这是告白吗? 这姑娘果然跟别人都不一样,从不按常理出牌。 文浩呼吸一滞,心脏怦怦跳。 他确实对刘来娣很心动,也很想跟对方在一起。 可一共才见两次面就确定关系是不是太快了,刘来娣的娘会不会觉得他对感情很随便。 而且他连刘来娣多大年龄都不知道,看着也就十五六岁,才这么小他就哄着人家谈恋爱是不是不太好。 他正在想该如何回应,就在这时,她听见刘来娣认真地说。 “文浩,在我心里你已经是我的好朋友了,要不咱俩拜把子吧!” 刘来娣说到拜把子突然兴奋,声音拔高了许多。 “择日不如撞日,要不就今天吧,我是大哥,你是二弟,你看行不?” 文浩:“......” 他终究是错过了。 心顿时碎成两半。 他面对刘来娣期待的眼神,一时失语,张了张嘴不知道能说什么。 “咋了?你不愿意当二弟?” 刘来娣以为文浩不愿意,心一横退了一步,仗义的拍着胸脯说。 “那要不我把大哥让给你当,我当二弟,这总行了吧?” 文浩不禁扶额。 他该怎么说他不想跟刘来娣当兄弟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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