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一幅画。 画的是孟穗穗带着两个女儿在市场门口买肉干的场景。 孟穗穗看到之后直接惊呆了。 画得太好了,活灵活现,每个人都那么生动,真实得像照片一样。 孟穗穗欣赏了一番之后,有些无奈地说。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只是一幅画罢了,这幅画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因为我猜到你一定会来。” 短短一晚上就能完成这么大一幅画,可见胡斯洛的画画功底有多深。 孟穗穗打心里佩服有才华的人,顿时觉得胡斯洛的络腮胡看着都更顺眼了。 孟穗穗问:“那我要是没来呢?” 胡斯洛坦然道,“那就当我看错人了,随便找个人把画卖出去就是,还能赚点钱,也不算亏。” 这人说话直来直去,孟穗穗很喜欢对方的性格,和这样的人相处不累。 同时她也意识到,想卖画就能卖出去的人一定不那么简单。 二女儿喜欢画画,对艺术有一定的灵气,如果能找到一位好老师加以引导,就算不能成材,能培养一门兴趣也好。 孟穗穗心里有了盘算,于是她把画收下了。 拿了对方的东西,她以后便有机会和对方多走动。 道过谢之后,孟穗穗拿着女人帮她包好的画离开了。 再回到摊位时,卤味和肉皮卷都已经卖光了,摊位也已经收拾好。 摊位前没有了长长的队伍,只剩下三个女儿和文浩,以及文浩的四个黑衣保镖。 老三跑过来迎她,一脸兴奋地问,“娘,这是啥?我帮您拿。” 孟穗穗怕三女儿粗手粗脚把画弄坏了,连忙嘱咐,“小心着点,这里面是一幅画。” “哦,好的我小心拿着。” 老三说着,动作明显放轻了许多。 文浩站起来跟孟穗穗打招呼,孟穗穗随口问。 “文浩,你听过胡斯洛这个名字吗?他是画画的。” 文浩有些惊讶地问,“阿姨,您竟然认识胡斯洛!” 果然问对人了。 孟穗穗连忙问,“你了解他吗?” “不太了解,我只知道他很有名,到现在依然一画难求,他是前几年从南方搬过来的,据说来这边是为了躲清净,因为咱们这边知道他的人不多,能买得起他的画的人也不多。” 胡斯洛竟然比她想的还要厉害。 这么牛的一个人住在她们镇上,她竟然从来没听说过,看来胡斯洛保密工作做得不错。 “他的一幅画一般能卖多少钱?” 文浩想了想说,“如果直接从他手上买,一幅普通的画估计两三万就能买到,但一般人找不到他,没有当面买画的机会,所以只能从别人手上买溢价画,那价格就不一定了,七八万,十万,或者几十万都有可能。” 竟然这么贵! 在这个年代一幅画能卖到两三万,那要是在她之前生活的那个年代怕是要卖到上百万了。 她知道这幅画贵重,却没想到值这么多钱。 胡斯洛竟然就这么轻飘飘地送了她一幅画。 在她震惊之余,她听见文浩问。 “阿姨,您是想买他的画吗?”他没等孟穗穗回答,有些为难地说,“想买画估计没什么希望,但您要是实在想要,我家老头子有一幅胡斯洛的画,我可以让他送给您。” 这么珍贵的画竟然说送就送。 一个是胡斯洛,一个是文浩,她竟然在同一天接连遇到两个不在乎钱的人。 孟穗穗哭笑不得,心想文浩他爹知道他儿子这么败家吗。 她婉拒了文浩的好意,然后让三女儿仔细地守着画,千万别磕着碰着。 老四问:“娘,咱们现在就回家吗?” “嗯,再买点东西就回去。” 孟穗穗说着,从兜里拿出十块钱给文浩。 “拿着,这是你们五个今天的工钱。” 文浩下意识把手背到身后,脸上写满了拒绝,“我不要,我说了我不要工钱,我是自愿帮忙的,而且我也不缺钱。” 孟穗穗早就看出文浩出身不凡,对方确实不缺钱,但她不能因为人家不缺钱,就让人家白干活。 更何况她不想欠别人人情,但凡是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儿,人情才是最贵的。 她抬眸说,“不要工钱明天就别来帮忙了。” 文浩其实有点害怕孟穗穗,他总觉得这个看似和蔼的女人并没有那么简单,换一种说法,孟穗穗看起来坚韧强大且不按常理出牌,他根本琢磨不透孟穗穗。 他犹豫了一下,把钱接了过来。 “谢谢,阿姨,我一会儿开车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了,牛车在那边等着,我们一会儿坐牛车回去。” 文浩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又期待地问。 “那我明天早上去您家把你们接过来,等卖完货再把你们送回去,您看行吗?” 这小子有点热情过头了。 即便是为了感谢她,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这时,孟穗穗顺着文浩的视线,看到了她的三女儿。 她顿时好像明白了什么。 三女儿今年15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想谈恋爱也不是不行,但...... 孟穗穗之前对文浩没什么意见,但当她用丈母娘的视角打量了文浩一遍之后,发现文浩身上全是毛病。 首先这一头黄毛就不是她能接受的。 再开口时,她语气明显比之前生硬。 “不用了,我们自己雇车过来就行,你的小轿车太金贵,被刮了碰了的我们小门小户地赔不起。” “没事,刮坏了算我的,不用您赔。” “我说不用了。” 孟穗穗态度坚决,一时间气氛陷入冰点。 再三被拒绝,文浩有点丧气。 他有些无奈地说。 “阿姨,之前确实是我做得不对,但您也得给我改正弥补的机会是不,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您坐轿车能舒服一点。” 刘来娣知道文浩刚失去亲人,今天文浩又帮她出头,她对文浩有点感激,又有几分心疼。 她忍不住把孟穗穗拉到一旁,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劝道。 “娘,我看他挺可怜的,要不咱们给他一次机会,一会儿咱们几个人坐他车回去,东西让牛车拉回去,就座着一次,给他一个面子,您看行吗?” 老三开始觉得文浩可怜,往往这是一个女人陷入爱情的开始。 孟穗穗紧绷着神经,试探地问。 “你帮他说话,只是觉得他可怜那么简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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