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新娘:傲娇宴少的心尖宠_第110章 五年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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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的阿姆斯特丹,天空澄碧,纤云不染。
  “姥姥,我画好了。”
  郊区外的一处小庭院内,一个小男孩拿着画板,施施然朝着覃方雅跑来。
  他的小胳膊,小腿儿胖乎乎的,就像一节节雪白的莲藕,粉嫩粉嫩的。
  小短腿咚咚地跑着,煞是可爱。
  覃方雅坐在摇椅上,望着那抹小小的身影,喜上眉梢,抱住小外孙。
  “哎哟,我的乖孙,慢点儿跑,小心摔着咯。”
  她接过画板,眼底里的赞赏都快溢出来了。
  “我乖孙很棒,画得真好。”
  陆昱泽咯咯笑着,抱着覃方雅大腿撒娇,“姥姥,你去跟妈咪说,让我出去玩好不好?”
  他刚过完五岁生日,小学二年级,虽然不大,但已经精通三国语言,荷兰语,中文,英文。
  人鬼精鬼精的,十分讨喜。
  覃方雅刮了刮他鼻子,嗔怪道:“帮不了哦,妈咪让姥姥看着你,乖乖在家。”
  闻言,陆昱泽撅起嘴巴,俏皮吐了吐舌头。
  随后,拿过画板,咚咚跑回了自己房间。
  正值暑假,陆昱泽酷爱学习,陆初月给他报了画画班,钢琴班,还有游泳班。
  陆昱泽天资聪颖,别人十节课学会的东西,他一节课就学会了。
  也不知道遗传了谁。
  这座小庭院陆初月买了下来,有园地种菜,荡秋千,绿树环绕,格外闲适。
  虽然离市区比较远,交通不便,但对陆初月来说,有家人陪伴,已经知足了。
  五年前,她让邱泽通过关系,联系荷兰对食道癌医术精湛的专家,通过一年治疗和手术,覃方雅康复了八成。
  由于病痛折磨,她瘦了二十斤,整个人变样。
  出院后,体质也不太好,经常医院两头跑。
  幸好,她心态好,陆昱泽出生后,生活有了盼头,覃方雅每天过得多姿多彩。
  陆初月开了家工作室,教授绘画,生意还不错。
  成立一年多,已经招了上百名学生,当地只有她一家绘画工作室,收入颇为可观。
  她不怕吃苦,这五年,曾做过餐厅服务员,家教,公司文员,直到现在变成拥有五名员工的老板娘。
  这几年,邱泽多次专程探望,他关怀备至,问长问短,对覃方雅和陆昱泽也格外关心。
  一瞬间,她想起五年前,那个细雨满天飞的雨夜。
  她终是开了口,求他帮忙,“邱泽,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邱泽眸光晦涩不明,看着她,心里一阵苦涩。
  她还是大学那个倔强坚韧的女孩,就算宴北辰权高位重,她也不会妥协。
  她要逃出宴北辰的牢笼。
  邱泽点头答应,“嗯,可以。”
  “我查过,荷兰的姜教授对食道癌医术高超,我想带我妈过去治疗。”
  “除了荷兰,我知道江沅市还有一位专家对食道癌医术高明,我可以帮你联系。”他试图挽留。
  陆初月摇头,“不了,我想和母亲过平静的生活,我要离开这里。”
  邱泽脸色黯淡下来,有些担忧,“宴北辰那边,你怎么解释?”
  她直视前方,眼里满是倔强与不服输。
  “猜不透宴北辰,我只能以死相逼。”
  其实,当时在机场,她想过以死相逼,但不知为何,宴北辰忽然会放她走。
  邱泽用一种很复杂的表情看着她,终是点头应下。
  陆建业给的信托资金帮了大忙,让她在荷兰立足下来。
  这五年里,她时常梦到父亲,每逢假期都去教堂做礼拜。覃方雅也想一起去,奈何身体不好,只能作罢。
  头两年,覃方雅嘴边常常挂着宴北辰,每次问起,陆初月都沉默不语。
  见女儿这副模样,覃方雅心下了然,为不让女儿伤心,之后缄口不提。
  时光流逝,陆初月慢慢淡忘宴北辰,但恼人的是,每当她要忘记,宴北辰总如雨后春笋冒出来,新闻铺天盖地。
  宴氏扶摇直上九万里,他一跃成为全球首富,身价翻了几十倍。
  陆初月变化很大,头发呈波浪状散落在肩头,巧笑倩兮,目中深蕴着动人的光芒,平添几分温柔娴静。
  车子停在林荫道上,她从车上下来。
  陆昱泽听到引擎声,知道她回家,赶忙打开卧室门,朝着屋外飞驰而来。
  “妈咪~”
  他长着一张白白的小脸,两只乌黑发亮的眼睛,五官轮廓越来越像那人。
  小豆丁成熟懂事,是她贴心的小宝贝。
  每次开家长会,别的同学都是妈咪爹一起出席,可小豆丁不同,只有妈咪,但他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事。
  陆初月也知道,小豆丁猜到一二,怕她伤心,所以不敢提。
  说实话,她对儿子很是心疼。
  陆昱泽一头扑进她的怀里,奶声奶气道:“妈咪,上班辛苦,欢迎回家。”
  陆初月嘴角划起一抹甜笑,弯腰将他抱起,“妈咪不辛苦,今天在家有没有乖乖听姥姥的话?”
  “当然有啦。”小家伙骄傲抬起下巴,眨了眨布林布林的大眼睛,“姥姥还夸我画画棒呢。”
  陆初月抱着他往客厅里走去。
  覃方雅坐在沙发上刺绣,见到她,放下手中针线,“初月。”m.biqubao.com
  “妈。”
  覃方雅站起身,揉了揉陆昱泽的发顶,让他先回房,有事跟妈咪说,陆昱泽十分听话回了房间。
  陆初月有些诧异,问,“妈,什么事啊?”
  覃方雅从抽屉里抽出一样东西,递过去,“水水快结婚了,邀请你回去喝喜酒。”
  她接过,打开是陆水水的请帖,大大红字,很是扎眼。
  人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去年,下落不明的陆水水忽然打电话过来,接到她电话陆初月嘴巴张得塞下一个鸡蛋。
  而后,陆水水不声不响买机票飞过来阿姆斯特丹,陆初月这才相信她改过自新。
  陆水水性格大变,没有以往的娇蛮任性。
  甚至多了几分温柔和成熟。
  大抵想着世上只剩下她,所以懂得珍惜。陆水水多次找邱泽,询问她踪迹,只求见一面,一来二去,三顾茅庐,邱泽受不了,便告诉了陆水水。
  那天,陆水水站在她门口,泪水涟涟,抱着她哭得不能自我,握着她的手忏悔。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陆初月扯回思绪,拿起手机扫了一眼。
  是陆水水!
  “初月,我要结婚了,请帖拿到了吗?”
  陆水水兴奋的声音从电话那边传来。
  “刚拿到,恭喜你。”
  “嘿嘿,拿到就好,我刚和老公逛完街回来,累死。”陆水水的声音甜腻得要命,一看便是幸福的新娘。
  半年前,陆水水相亲认识了一位大学老师。
  对她突然结婚,陆初月有些惊讶,但还是衷心祝福。
  “对了,这次婚礼,你和覃阿姨,还有泽泽一起回来。”
  闻言,陆初月迟疑不决,江沅市,承载了她太多伤心往事。
  有点不想回去。
  见她犹豫,陆水水有些失落,闷闷不乐道:“初月,你会来的吧?”
  不想她难过,于是陆初月回道:“你结婚,我当然要去,只是我妈身体不太好,到时候应该只有我和泽泽回去。”
  “行,那说定了。”
  说完,陆水水开心的挂了电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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