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奴第一次见了欢色一身美人骨就无可救药的爱上。 可悲的是,这是他最后一次见。 这些年,他用尽了各种办法,都没让欢色妥协。 水娇娇对欢色的感情极为复杂,又爱又恨。 欢色常常被折磨,但他最厌恶别人靠近。 就算一身伤,他都会强撑着一口气,不给任何人碰触的机会。 他就算魅骨香发作,他好像也不需要欲望。 痛苦的时候,那宁可让自己进蛇窟,被万蛇啃咬也不要。 他在这种肮脏的地方,似乎有种诡异的精神洁癖。 就是这样一个人,现在,他背着一个人! 一个女人! 清奴面目狰狞,站在原地来回的走,他试图冷静下来,让自己不会因为得不到发疯。 许久,他双眼充血,缓步离开。 天云殿中,欢色是个特别的存在。 他从来不迎合水娇娇,却是唯一一位数年得宠的圣子。 欢色把一个女人带回寝宫的消息,不到片刻就传开了。 正与几位男宠玩乐的水娇娇一怒,连同报信的人都死了。 她甚至来不及穿戴,一席外袍,赤脚就跑了出来。 水娇娇一掌拍碎了石门,满身杀气的冲进了房里,“欢色,带女人回来,你找死吗?” 她说罢,一眼看见双臂被吊在房间正中的烈九卿。 她春色满身,一张小脸漂亮到惊为天人,动了情时,绝艳生姿。 水娇娇一个女人心脏都快跳出来,被蛊惑了。 “她……” 水娇娇舔了下唇,哑声说:“她,本殿要了。” 欢色随意的坐在石凳上,淡漠的抬眼,“她是烈九卿。” 闻言,水娇娇猛的瞪大了双眼,“她是烈九卿?” 水娇娇大脑迟钝,脸色骤然一变,“你知道烈九卿是本殿的女儿,还敢这么对她?快放开她!” 几乎是说话的瞬间,水娇娇直接出手,一巴掌就扇了过去。 欢色轻松躲开,面色淡漠道:“她掉进了媚香池,这样做,是怕她发疯。” 水娇娇浑身内力疯长,“她发疯,你就躺好让她疯。你本来就是给她准备的奴畜,伺候她是你的本分?” 水娇娇找了自己的女儿十多年,好不容易见到,就算是再荒唐的人,此时此刻也心疼的要命。 她尽可能让自己的语气平缓一些,“你如果还想活命,今天就好好伺候她。” 媚香池的毒是恶毒,长时间不疏解,人很容易沉浸在疯狂里醒不来,水娇娇脸色极差。 水娇娇是知道的,欢色早些时候就特意接近了烈九卿,还和她十分亲密。 她原本做好了很多打算,真见了烈九卿后,她想先做好母亲的角色,让她先和心上人一起,再说其他人的事。 她不想一开始就被讨厌。 “如果你今天伺候好了她,我给你一年份的解药。你们成亲后,我也会给你足够的自由,不会再勉强你做任何事。” 欢色抬眼,“我趁人之危,恐怕没成亲就会被她讨厌至极了吧。” 水娇娇瞳孔一暗,“你想怎样?” 欢色看向烈九卿,“我和她接触了一些时间,发现她很偏执,认定了就很难改变。所以你想我救她也可以,我要她清醒着和我成亲,成为我的女人。” 水娇娇脸色难看,“你——” 她咬牙,“怎么?想利用她脱离我的控制?可能吗?你这辈子都是天云殿的人!” 欢色勾起烈九卿的下巴,左右静静看着她动情的模样。 “她是你的女儿,是你唯一的把柄,现在却是我的筹码。” 他像是没有感情一般,语气平平,“你和我之间,她只会选择我。不想和女儿成为死敌,你可以试试看对付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04/74286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