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接住璇玑剑,眉头轻轻挑起,诧异的看向他,出来前,他好像没带着。 “淮哥派人送来的。” 宋即安别扭的说:“这不是你的剑吗?用着会趁手。” “谢了。” 璇玑剑于她而言,并不是非它不可,但不得不说,目前为止它是最合适的。 “你的剑,谢我做什么。” 宋即安不自在的坐在她身边,“天有什么好看的,你都看半个时辰了。” “不小心失约了,怕有人闹脾气,正在想法子。” 一整天下来,烈九卿只管自己了,把温容给忘记了。 她好不容易哄来的机会,就这样没了。 烈九卿有些懊恼,又无计可施,现在回去也没用,天都亮了,他哪里还会承认。 宋即安哼了声,“还有你怕的?” 想到温容,烈九卿眼里比天上的星星都亮,“没办法,我就怕他,怕的不行。” “那人也够倒霉的,被你这么惦记。” 烈九卿但笑不语,她突然看见不远处策马而来的身影,猛的站了起来。 他来了! 宋即安本能的握住弓箭,烈九卿已经奔了出去,“我的人,不准伤了。” 她速度很快,“我晚些回来。”m.biqubao.com 烈九卿开心成了娇滴滴的小女孩,没有半分白天里的杀伐果断,几个步法间,已经朝着那人跑去。 为了省去等待的时间,那人骑马而来,伸手将她拉到了怀里,一个潇洒转身,一马带着两人就朝着远处去了。 宋即安第一次看见烈九卿这样娇软,娇软到艳阳四月天都不及她动人。 上了马,离开宋即安的视线,烈九卿不管不顾的侧身,捧住他的脸就用力吻了上去。 “你怎么来了?” “答应你了。” 烈九卿眼睛那么亮,“我还怕你找不到我会生气。” 欢色放慢了速度,低头和她缠绵,“想你了。” 闻言,烈九卿心脏一跳,仰头看着他深邃的眼,“你今夜有些不一样。” “哪里?” “你以前都不会说想我。” 说起这个,烈九卿有些委屈,“你从来没说过的。” 欢色唇角松动,声音比往常要哑的多,“不喜欢?” “喜欢。”烈九卿喜欢的不得了,“我喜欢死了。” 他面无表情,扣住她的后颈就吻,那么深、那么热烈。 “城主府分出十二支小队,我在的队伍离你不远。” 他从怀里掏出一朵野蔷薇,正艳,夜色看都好看。 烈九卿愣愣的看着这朵花,声音甜到不行,“你专程给我送花的?” “只有一朵。” 路上遇见一片丘壑,里头难得有些草木,娇气的花在这里是开不起来的,只有野蔷薇和早一样肆意,经得起这样恶劣的天。 烈九卿拿在手里,抓着他的手放在唇边吻。 “一朵我也喜欢,特别喜欢,喜欢的不行,喜欢到想告诉全天下。” 欢色下巴抵在了她肩头,低声说:“我马上要回去,今天……你还想咬吗?” “想……” 烈九卿想到今天早上咬过他的尾巴骨后,她贪心不足的撒娇求他。 “阿欢哥哥,以后我想每天都咬你,好不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04/74286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