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觉得欢色在看自己,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后颈,垂眼时,瞳孔里亮堂堂的。 沈浪带着烈九卿走远了,屏退了所有人,这才停下说:“你对香儿有误解。” “哦?” “她派人刺杀你,是因为三年前害她的人里面就有一个叫容七的,她就误以为是当年的人,才会借我的人杀你。她本性善良,平日里都是吃素的,没有原因绝对杀你这么一个陌生人。” 烈九卿惊了,这种理由,沈浪竟然信了。 沈浪看出她的怀疑,蹙眉道:“香儿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你信不信,我今天都给你解释了,请你以后不要故意针对她,让她平白无故多受罪。” 想到莫香儿的委屈,沈浪语气加重。 “容七,武功还是医术到你这种程度,你一个女子都十分厉害,一般男子都比不过你。可香儿不一样,她自小无父无母,寄人篱下生活多年,后来又被生活所迫当了奴婢,还因为救我落下了终生的病根,你没必要因为她一次误解就记恨她。” “……” “总之,钱我一分不差你,答应你的我也会全都做到。但我话放在这,以后你如果再害香儿,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沈浪说罢,将十万两银票直接给了她,“容七,记住我今天的话,我对你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望着沈浪匆匆回去的背影,烈九卿低叹,“好羡慕呢……” 莫香儿太厉害了,竟然让沈浪这么维护。 她要是有莫香儿十分之一的功力也行啊,这样也能让温容听听话。 烈九卿又是重重一叹,“早知道忍忍和她交个朋友了,能学一点是一点……” 她又想起来柳轻舟,她也能让赵云野那么听话,只有她,铆足劲哄温容都没用。 烈九卿受了打击,蹲在地上,拿着小棍戳一边的花坛。 “别人家都听媳妇的,到你这我都不是媳妇。天底下怎么有你这么难搞的,你个口是心非的滚蛋。戳你,戳你这个难搞的大……” 话音未落,烈九卿就被一身阴影笼罩。 她手一抖,面不改色的说:“……大美人……” 欢色难得说了话,“主人,奴在好一会了儿了。” “……” 烈九卿浑身一僵,缩了缩,木棍戳不动了,“我可没说你坏话!” 此地无银三百两,烈九卿承认的很快。 “嗯。” 欢色问:“主人,您什么时候带奴去小树林?” 烈九卿不敢抬头,欢色的视线很沉、很欲、很浓烈,藏着凶险,答应就会被撕碎。 “咳……” 烈九卿清了下嗓子,掩盖自己的小害怕,“宴会不是还没结束呢?等结束了再去吧?” “奴、不、想。” 欢色沙哑的嗓音暴露了妄图,他往前一步,将她完全笼罩在了自己的影子里。 他弓腰,半跪,从身后扣住她的下颚,逼她仰头。 吻落下,灼热万分。 烈九卿被攻城略地,不得生机。 黑暗里,欢色气息沉重,欲念全露。 “主人,现在就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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