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颗百花丸,效果是水灵芝袍子粉效果的几十倍。 欢色吃下去,眼角就红了,身上更是隐约冒出薄汗。 他一有了反应,烈九卿就坏笑着伸出了魔爪。 “阿欢,我帮你抹药吧!” 一炷香后,烈九卿被欢色拎着后襟出了山洞。 他们在这里待了两天两夜。 他内伤恢复了不少,伤口除了肩头狰狞的伤口外,几乎不会影响行动。 烈九卿有心拖时间,欢色却想快点离开。 再待下去,就不是一个吻能解决的了。 他不是委屈自己的人,他的自制力也在瓦解,他不能冒险和她单独待下去了。 “阿欢……” 烈九卿垫着脚尖往前走,他一有松手的意图,她就想使坏,一来二去,欢色面色铁青,不撒手了。 她软着声音求了好一会儿,欢色都没心软。 她耸拉着脑袋,看着脚底下,挺乖的。 影三八几次跟的有点近,就被欢色盯到了准确位置。 他有些犯怵,稍微隔远了位置,不过能看见乖巧懂事的烈九卿。 他摸着怀中的小鸟,感叹了下。 原来除了千岁爷,还是有人能治住烈九卿的。 想到这里,他心头警铃大作。 麻烦了,他们这两天不会就培养出了感情吧! 影三八连忙掏出他的小本本,在上头写完后,备注:千岁爷,属下觉得,小姐背着您偷偷做了不好的事,您管管她! 他这两天发现了,烈九卿绝对就是胆肥了。 烈九卿虽然使坏,不过是好是坏,欢色心下也有计较。 她虽然没有将药用在正途上,但撇开花粉症带来的敏感,很有效。 虽说如此,欢色并不想吃。 刚过午间,她就又递过来了三颗。 她只给他两个选择,他自己吃,她喂他。 欢色见她蠢蠢欲动的模样,太阳穴跳的厉害。 她是仗着自己医术好,一边治他,一边试探他。 若她不会医术,他命恐怕都被玩完了。 半下午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雨,有太阳。 欢色没在拎着她,很体贴的黑她摘了个大树叶方雨。 她刚接过,欢色自己就摘了一个。 她脸不好了,一脚踢起地上的石子,把他手里的打碎了。 欢色还想摘,她手上银针都用上了。 “我手疼。” “……” 烈九卿一心要和他雨中漫步,哪里会给他机会保持距离。 欢色也算见识了她的固执,沉默的走过去,接过来大树叶,挡住了两人。 他听话,烈九卿开心,小脸笑的红扑扑的。 她走在他身侧,抓住他的衣角。 刚走两步就往左边移,半搂住了他的腰,指头抓住一侧的衣服,不太贴,他也甩不掉。 欢色垂眼,烈九卿仰头就笑着撒娇,娇娇气气的喊他的名字。 “阿欢……” 她这么一喊,欢色心就会软,不会吱声,但会妥协。 他们顺着悬崖边一路往北走,大概快入夜了,才找到可以上去的地方。 烈九卿看了下周围的环境,见前面愈发潮湿,明显是更陡峭了,恐怕只能冒险了。 她准备好,伸手,“走吧。” 欢色一顿,烈九卿搂住了他的腰,目光没了调戏他时的多情,很坚定。 “你内伤未愈,不要勉强,我带你上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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