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色不承认,烈九卿也不逼他,绝对不逼他。 小蓟花能凉血止血、祛瘀消肿。 他一身伤,又泡了那么久的潭水,伤口定然又裂开了。 人参花能补精益气、固本培元。 他刚才不是要当男人的,那正好可以好好缓解他的疲劳,让他精气神更好呢。 墨镯空间里的东西,靠着泉水极为纯粹,可以直接入药,没有后遗症。 她是为他好,多弄点,一点都不过分。 “阿欢~阿欢……” 烈九卿轻声喊着,小跑了进来。 欢色已经烘干了衣裳,整理好,站在水潭边等她。 他回眸,就看见烈九卿像是花蝴蝶一样冲过来。 他迟疑了下,她真的扑了过来,携带万千花色。 花粉肆意,欢色觉得,睫毛上都是。 低头,欢色看见烈九卿得逞的笑脸。 “阿欢,我找了很多草药,这两日,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欢色唇角收紧,僵硬的点点头。 他不吱声也没事,烈九卿自顾自将乱成一团的草药都捡起来。 欢色半蹲下,帮她收拾,一碰见花朵,手就会红一片。 他有心遮挡也没办法,已经被烈九卿看见了。 烈九卿扫了一眼,就坐在一旁开始弄药草。 她将一大把人参花直接递给了他,“当零食吃吧,我还要好一会儿。” 人参珍贵,人参花更珍贵,欢色看着眼前一怀抱的人参花,太阳穴微微跳动。 他刚想开口,烈九卿委屈的仰头,“阿欢,为了你,主人我可是找了不少地方才找见了这些好东西,你总不会不领情吧?” “奴……” 他刚开口,烈九卿摘下一枝塞进了他的嘴里,“人参花补精益气,最适合事后吃。” 欢色身体一僵,脖子红了一片。 他已经在克制了,可面对烈九卿的狼言虎语,他有些架不住。 “主、主人……” 他因为紧张不小心结巴了,烈九卿噗嗤一笑,桃花眼开了漂亮的花。 “阿欢,不要激动,主人不要你感谢,主人要你吃光它。” 欢色喉咙一滚,烈九卿可怜巴巴的看着他,“你要这么残忍的对待我这个主人吗?” “奴……吃。” 烈九卿开心了,站起来,踮起脚尖揉揉他的长发,“阿欢真乖。” 这头发,明明就是精心养出来的柔顺。 以往,娇贵的千岁爷吊她胃口,知道她爱摸,可小气了,要求半天才让摸。 现在多好啊,能随便摸。 她挑起一缕放在鼻息间,笑意浓重,“阿欢,你好香,像主人我最喜欢的蔷薇花。” 欢色心下一动,浑身都燥了起来,“主人……在勾引奴吗?” “没有。” 烈九卿俏生生的否定,“主人在邀请你……” 她压低声音,凑近他耳旁低喃,“……对我为所欲为。” 欢色踉跄着后退了一步,立刻和她保持了距离。 他失控的好快,快到一败涂地。 “这不是你要的吗?” 烈九卿眼带狡黠,笑的猖狂,“阿欢,要我当你的主人吗?” 欢色喉咙发涩,她是故意的,在逼他丢盔弃甲。 她点点自己你唇,“你若吻我,我就当你的主人。” 欢色又退了一步,烈九卿逼近,轻声诱惑,“阿欢,如果你吻我,我就给你主人印。你,想要吗?” 主人印是主人的名讳。m.biqubao.com 会烙印在主人最喜欢的地方。 至此成为主人的私有物。 至死不休。 一同入轮回……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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