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枕着手臂,笑盈盈的看着他。 “阿欢,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她温柔到能沁出蜜,欢色唇角一紧,喉结一而再的滚动,沉默不语,一双眼却忍不住看着她,只不过想往后躲她。 烈九卿撑着脸颊,手指头敲着小脸袋,俏生生道:“阿欢,我问你呢,回答我。” 欢色看着她的手指头,指尖收紧,低头,小声说:“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烈九卿往前一探,趴在他面前,偏头看他,一双眼正对上他熏红的眼。 她笑的娇气,还有一副做坏事得逞的得意。 “阿欢,你脸红了,很热吧?” 欢色仰头,她跪坐在地上,仰着头看他,一双眼发了光一样。 “阿欢,真的很热吧很热吧?” “主人……” 听见他发颤的声音,烈九卿眼睛灼灼。 “阿欢,你怎么了?说话怎么发抖了?是不舒服吗?” 她为难道:“阿欢,要不要我帮你把脉,看看是不是花粉症犯了?” 她惆怅,“万一犯了,可就麻烦了,我没有合适的药。” 欢色眼底划过一丝懊恼,他深深吐了一口气,一字一句道:“奴没有花粉症。” 烈九卿不相信的看着他,“阿欢,我是医者,你是在质疑我的医术?” 她每一句都刻意带上一句阿欢,叫的他耳尖通红,“不敢。” “还说不敢,我看你敢的很。”烈九卿洋装生气,“你竟然反驳我!” 欢色瞳孔一深,盯着她喋喋不休蛊惑他心的唇,指尖扣住了盘腿而做的膝盖。 “不敢。” 烈九卿桃花眼一眯,是明目张胆的坏心思,“那你说,你是不是有花粉症?” 欢色咬死,“没有。” 烈九卿默默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瓶子,倒出一枚粉色的药丸,很大颗,很像是街头骗子卖的十全大补丸。 她给他,“你敢吃了它,我就信。” 欢色薄唇紧抿,缓缓抬起,想捏起的瞬间,烈九卿手掌一合,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了他的手指头。 他一慌,要躲,烈九卿笑开怀,“阿欢,你不是说,要认我做主人的?你总拒绝我,这不好吧?” “……” 欢色没动了,他低头,低的很深,像是要将自己藏起来。biqubao.com 两侧的碎发落下来,半挡住了他通红的耳朵。 火苗偶尔随着风晃荡,他整个人都是红通通的。 “你的手指很长。” 烈九卿突然说:“啊,其实可以做很多事。” “……” 烈九卿突然凑近他的耳旁,极为暧昧的低喃,“阿……欢……你记不记得,你曾经用它对我做过什么?” 欢色浑身一颤,失了分寸,一点点往后挪动,想要离开她。 “主人,奴,未曾对您做过什么。” 烈九卿漫不经心的撩了下耳旁的碎发,指尖把玩着药丸,命令道:“阿欢,张嘴。” 他未曾迟疑,很乖。 他张开嘴,烈九卿将药丸塞进他嘴里。 他舌尖本能的勾住药丸,卷进嘴里。 烈九卿指尖用力,按住了他的舌尖。 一下而已,欢色瞬间呆愣当场。 她笑的太坏,太不怀好意。 欢色心下恼了,咬下去,磨着她不安分的指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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