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三四岁的孩子什么样的林立不知道,自家这个,林立可了解得很。 “宝宝,你喜欢和多大的孩子在一起?”林立觉得得先问问小桃华的想法。 “我就和妹妹、弟弟玩过。”小桃华仰头看着林立,“我喜欢和二师伯玩。” 秀娘也道:“咱阴山里除了咱三个孩子,哪儿还有孩子了?” 可不是,虽说夏云泽赏的丫鬟年纪也不大,但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在古代都能伺候人了,也算是大人了。 “是我疏忽了——宝宝,怎么喜欢和二师伯玩?”林立很是好奇。 小桃华道:“二师伯会教我怎么做香皂、香水、香脂,和我一起找显微镜下的微生物,还教我骑马。” 微生物这个词是林立“发明”的。 林立闻言心中愧疚,这些事情本来该是他这个做父亲的陪着的。 “宝宝,去京城里,就不能做香皂和香水、香脂了。”林立想起前世知道不多的宫斗,“别人给你的所有香料,喝的吃的,都不能随便吃。” “为什么?”秀娘和小桃华一起问道。 “呃,是这样的,爹爹是大将军,又是二品的侯爷,你皇帝伯伯对爹爹也好,万一有人嫉妒了呢? 爹爹是大人,身边还有厉害的护卫,你呢是小孩子,容易被人算计。” 小桃华眨眨眼睛,点点头:“爹爹放心,我带着人呢。” 秀娘道:“陛下赏给小桃华的嬷嬷和丫鬟都跟着了,曹安又点了四个侍卫也跟着。” 外边来人说晚膳准备好了,林立一点也没客气地让人将饭菜送上来,一家三口没有人打扰地放松地吃了些。 小桃华累了,秀娘陪着她先休息,林立便出了房门,先去找王成。 王成知道林立会找他,也是三口两口就吃了饭,才推开饭碗。 “你怎么亲自来了。”林立开门见山,直接问道,“不是说安排两个手下就好?” 王成道:“厂里不用我成天跟着,都按部就班了。让手下人来,还不如我上手快。按照侯爷说的,人我都带着了。” 说着王成有些兴奋起来,“侯爷,热气球做出来了,升空了一次。” 林立眉梢一挑,也兴奋起来:“快具体说说。” “就按照侯爷说的,用布和丝绸,涂了防水的油,外边又刷了墨,底下是荆条编的笼子,烧的是从石油里提炼出来的油。 升空了,一百米的绳子都放到尽头了,最后下边坠了大铁块才拉住,飞了半个多时辰。” 林立眉开眼笑:“没有上人吧。” “没,走之前一天急急忙忙试飞的,没敢上人。不过现在有没有二次试飞,上没上人,我就不知道了。” 王成很是遗憾,“我还后悔呢,我应该上去的。” 林立道:“你可别冒险,我可怕你冒没有必要的险的。” 热气球才尝试做出来,技术上肯定不那么成熟。 “谁不想飞上天啊。”王成感慨道。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个想法要不得。”林立道,“没有绝对的把握……我问你,我要坐热气球里,你同意不?” “那怎么行!”王成想都不想地道。 “一个道理。”林立道,“别说我没警告你,你要是敢私自上天,我以后有真能飞的东西,就不交给你了。” “真能飞?还有什么?”王成的眼睛亮起来,迫不及待。 “有,有很多,不过得先将基础的弄出来。石油,提炼出什么没?” 比起热气球,林立更关心的是石油。 王成道:“有。我做了个加热的大桶,侯爷,石油加热之后,果然有你说的那种气体,能燃烧。 不同温度,又分离出不一样的东西,现在分出来两种了,最后的渣滓也都留着了,都密封着。有侯爷提点着,照着侯爷说的做就可以。就是味道太重。” 林立点点头:“味道是重,日后若是建厂了,得单独找个地,周围不能有耕地,也不能放牧。” 若是可以,林立还是打算在突厥和西海国建石油厂的。 不过运输上,貌似原油更稳定更安全。 林立将这些日后才需要考虑的事情暂时放下,又道:“你走了,军工那边谁负责?” 王成说个名字,林立听说过。 “我在伊关的时候就带着的了,我那套他都熟悉,人也信得着。这边我还准备带出来几个,现在带人也有经验了。 我走之前已经安排了铁轨生产,出了成品,还有吴子卫他们盯着。 又和欧阳先生也商议妥当了,开春就着手铺设铁轨,人手就从煤矿上调。 我又给方先生也去了信,方先生说他那边也能从人来。” 林立听着王成都安排妥当了,也放下心来。 又嘱咐他与李云秋多接触接触,返回房间里时候,小桃华已经睡着了,秀娘也闭着眼睛休息,听到门声睁开眼睛。 “睡了?”林立探头看去,“睡咱们屋里?” “我让丫头们都下去休息了。”秀娘爱怜地看着小桃华,替她扯扯被角,“陪不了她几天了,我舍不得。” 林立心中轻叹一声,走过去抱住秀娘,将她揽在怀里。 “我争取了,京城太复杂了,陛下考虑得长远。”林立不敢将夏云泽说要按照皇后的要求培养小桃华这话说给秀娘。 小桃华还小,最好不知道这么。 再者,他现在也不敢确定秀娘对此的想法。 这个年代,男人大女人十岁八岁的,似乎都不算大。 老夫少妻很正常。 夏云泽又是皇帝,按照这时代人的想法,天底下还有谁比皇帝陛下还尊贵的? 秀娘轻轻叹息一声:“师父和我说过了,小桃华留在京城的好,不管陛下有没有想法,总不会亏待咱们女儿的。 再者,小桃华也要有自己的手帕交,也要接触京城的权贵,培养自己的助力。 师父还说,斌儿大了些,也要送京城去的好,如果那时候你还在京城的话。” 林立无言。 他对这个儿子的喜爱,远远没有对小桃华重。 他心里说着不偏心,然而哪里能不偏心呢。 小桃华那么优秀,又是他的第一个孩子。 除非玉瑶和斌儿都天赋异禀,能后来居上,不然,小桃华的光环就要一直带在头上,影响着弟弟妹妹,也让她能一直得到偏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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