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第一次与李云秋说起步枪子弹,询问其看法,丝毫不觉得忌讳。 李云秋想了想,实事求是道:“步枪对射击者的臂力要求不高,掌握起来也比弓箭容易。连发的杀伤力也高。” 林立赞同道:“就是啊,步枪就是替代弩箭的,弩箭那玩意,对臂力的要求也太高了。 所以你看,寻常我们需要十万人马的战斗,用了步枪火炮,再加上战术安排,大概一万人都用不了了。 这不就节约了很多人力?也减少了我方士兵的伤亡。若是再有蒸汽机车运输士兵呢?兵贵神速这点,也就做到了吧。 所以,铺设铁路是必须的,不但从民用上,军事上也用得到。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致力于修建铁路的原因。” 林立半开玩笑地道:“所以李校尉,你好好跟我学学,说不定哪一天你就有机会用到铁路运输你的士兵和马匹上战场。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这个己,包括的范围可广得很呢。” 李云秋作为夏云泽的近卫军,负责的就是夏云泽在皇宫内和离开京城的近卫保护,如今改为护卫林立,做林立的贴身侍从,本来是不太情愿的。 然而林立的这番话,让李云秋有了日后还有仗打的感觉。 林立看出了李云秋的想法,笑着道:“李校尉,你看看跟着我身边的人,江飞、风府、崔亮,都在带兵。 我大夏北边和平了,可东出大海呢?西边南边,可还不是我们大夏的天下。 尤其是南边时常有些小打小闹的,就像蚊子一样,咬一口没啥大事,可是一到夏季就没完没了地招人烦。” 说着意味深长地看李云秋一眼。 “大将军,你是说……”李云秋眼睛都亮了。 从林立离开开封府以便装返回京城,李云秋对他的称呼就从大将军改为了大人,一直没有改回来。 如今听到打仗,李云秋对林立的称呼不觉又变了。 林立笑了。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只要当兵的,就想要打仗积攒军功。 李云秋作为夏云泽身边的近卫军,饷银不少,赏赐也不会少,但就是得到军功的机会不多。 “只要我们强大了,自然要让我大夏百姓安定和平,必然震慑周边宵小。为陛下分忧,要靠你我共同努力了。” 林立给李云秋种上了一棵能建功立业的种子,就结束了这个话题。 果然接下来几天,李云秋明显兴奋,也愿意与林立聊起钢铁厂的话题。 林立趁机就普及了军工和民用钢铁厂的区别,钢铁厂人员的安排等等。 如此一路上倒也不寂寞,终于在到达沈河城的时候,正赶上小桃华进城。 两边人几乎同一天进城,林立迫不及待,从南门一路直奔向北门,就见到长长的车队,最前方骑在马上的竟然是王成。 林立纵马上前,王成也迎了过来,就在马背上施礼,林立只点点头,视线就望向他身后的车队。 却见到其中一辆马车的车帘掀开,秀娘露出来头来。 他知道秀娘舍不得小桃华,知道秀娘会一路前来护送,但看到秀娘的这一刻,心还是一跳。 驱马上前,林立在马背上弯下了腰,完全不顾及周围人的视线:“秀娘,你还好吧,孩子们都好吧。” “父亲!”秀娘还没有说话,马车内就传来小桃华的声音,林立的心都要化了。m.biqubao.com 入住的还是曾经的镇北王府,刘昆将军亲自迎接林立和小桃华,镇北王府立时就热闹起来。 吃喝都有李云秋和王成安排,林立抱着小桃华,和秀娘一起先进了屋子。 刘昆很是有眼力见地没有来打扰,只是吩咐人送了热水热茶进来。 林立亲自帮着小桃华宽了外边的斗篷,洗脸洗手的时候,忍不住亲了小桃华的脸蛋下。 “想爹爹没有?” 小桃华还不到四岁,正是最好玩的年纪。 和嬷嬷学了规矩,又有林立和秀娘给打的学习的底子,每日里还跟着士兵们跑跳打拳,人很是活波。 从见到爹地就搂着脖子不撒手,林立亲了她,她也反过来亲了林立的面颊一下:“娘亲说爹地要带我去京城,不回草原了。” 林立的心啊,好像融化成水一般:“皇帝伯伯想你了,你爷爷奶奶也想你了,咱们在京城玩两年,愿意回草原随时回去。” 人们都以为三四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那可是错了。 他们不懂得国家大事,那是因为平日里不接触那些。 小桃华可是不会说话就识字,会说话就会背三字经的孩子,不但会背,还会讲解。 林立在阴山里和秀娘讨论正事,也甚少背着她的,对小桃华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将爹地和娘亲说的事情与旁人说。 耳濡目染也算两年了,启蒙早得很。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因为早早就会承担起家庭的重担。 作为大将军、草原一方霸主的女儿,林立可不是要将小桃华培养成温室里娇贵的花朵的。 “爹地放心,我会好好哄皇帝伯伯的。”小桃华一本正经地道,就好像她才是那个伯伯。 林立诧异了下,看一眼秀娘。 秀娘洗了手,倒了杯茶先给林立,又给小桃华倒了杯热水:“怎么非要接女儿去?” 林立抱着小桃华坐下,帮小桃华端着水,笑眯眯地看着小桃华喝了大半杯,接过空杯子才道: “陛下说我的女儿得培养成贵女,京城的条件比阴山好。 主要也是心疼你照顾三个孩子,还有阴山里里外外的事要做。 再有就是多给女儿找些年纪一样的孩子作伴,大师伯亲自给授课,学业上你放心。” 林立嘴里说得轻松,但能骗得过小桃华,骗不过了解他的秀娘。 当着小桃华的面,秀娘并没有说什么。 林立就又笑着对小桃华道:“宝宝,咱到时候也不用谦虚,那些三四岁的小屁孩肯定没法跟你比的。” 秀娘道:“三四岁?你确定陛下给咱女儿找的伴读是三四岁的?” 林立一怔,看看秀娘,又看看怀里的小桃华,也迟疑了。 别人家三四岁的孩子什么样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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