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娘毕竟关着林立所有产业的账目的,经手的账目从最初的几十铜板几十银子,到现在的几十万两甚至更多,她的承受能力已经提高到一个相对很高的程度了。 而思维里的一部分,也已经走向了商业化。 这几天她脑海里一直琢磨着林立给她讲的会员制上,她反复思量了,觉得会员是可行的,但林立所说的会员,该是行不通的。 因为她手里还没有月华楼一样的招牌——就是月华楼,也只是将菜价定得很高,只有有银子就能进的。 “你是要做高端精品啊,那就要形成个品牌效应了。”林立对高端奢侈品还是很有研究的。 毕竟前世的广告太多了,生活中也处处都有。 “你要给你旗下所有产品都起个特别的名字。”林立不由用了前世的用词,自己并没有发现其中的不妥。 “然后你要想想你针对的客户,以后对这些客户还能生产什么。” 其实冰淇淋早晚要面向大众的,不过秀娘愿意走高端路线,林立一点意见都没有。 不吃冰淇淋又不会少块肉,想吃冰的吃不起冰淇淋可以选择雪糕或者冰棍的。 主体都是冰加糖,就好比文思豆腐也是豆腐。 “现在不想了。”秀娘忽然摇头,“不好高骛远。” 林立笑了,“你这不是好高骛远,而是有品牌意识,是好事。不过不想也对,咱们今天出来就是放松来的。” “不是的,我要先将精力用在数学上,放在正事上。”秀娘很是认真地道,“我跟你去伊关,就是要能帮到你的。 比起赚钱,我更希望能成为受人尊敬的女先生,也希望能做少傅大人那样的先生。” 林立肃然起敬,他竟然不知道秀娘心里有此雄心壮志。 “我已经在学堂里挑了几个孩子了,都很有天赋,数学学得很快的,会和我一起学。” 秀娘看向林立,“到时候你就是我们的先生了。” 林立惊讶了下,“你们一起?” 秀娘点点头:“是的,他们要是学成了,以后也可以教学生的。你是他们的先生,他们就是你的弟子。 他们的弟子是要称呼你祖师爷的。” 这个称谓林立可万万不敢当,不过想到自己也会有弟子,也仿佛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 但林立并没有答应秀娘。 学堂里的孩子们数学基础肯定是不如秀娘的,他也没有时间去给他们普及基础知识。 当天回到家里,林立就给秀娘很正式地上了数学课。 先考察了秀娘的基础知道到什么程度了,竟然才知道,不单单是整数小数的四则混合运算,连分数的通分、约分和运算也都掌握了。 自然也熟练了最大公约数、最小公倍数。 正负数的运算也完全合格。 可以说,数学上关于计算的基础知识,除了方程以外都掌握了。 而几何上,以前他教过的也都记着,张口就能答。 至于应用题,行程问题中的相遇相向和追及,简单些的也都能解答。 最让林立意外的是鸡兔同笼,秀娘也能无师自通地算出答案。 而林立自己,鸡兔同笼还是用公式来解答的,或者是方程。 秀娘这若是在前世现代,妥妥的学奥数的材料啊。 林立诚惶诚恐起来,唯恐他这般以公式为主的教学方式,影响了秀娘的思维。 但林立很快就明白他想多了。 奥数,也要建立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秀娘琢磨得多了,自己琢磨出个解题思路,证明秀娘聪慧。 但还不到能自创出公式或者概念的程度。 但当林立灵机一动,将自古的难题1+2+3+……+99+100写给秀娘的时候,事实再一次打了林立的脸。 只用了不到半盏茶的时间,秀娘就算出了正确答案。 与高斯算法没什么两样。 林立服气了。 想当初,林立第一次遇到这题的时候,是老师教了高斯算法才会的。 做秀娘的老师,亚历山大啊。 幸亏林立前世学了十几年的数学,有足够的数学基础底子,也幸亏他大学学的是理科,数学知识都还没丢掉。 高斯算法可以展开来讲的,比如奇数相加,从1到99或者101或者999。 再比如偶数相加,再比如加上分数的等差数列。 这个晚上,身为学生的秀娘越学越精神,而作为先生的林立越是出题越是觉得准备不足。 在他第三次叫停而秀娘还想要继续学的时候,林立终于丢下了粉笔,告诉秀娘他准备教给她另外一种“姿势”。 这姿势终于将秀娘从数学的领域中转移出来。 不过秀娘真是个好学生啊,学习什么都认真,都孜孜不倦。 也让林立体会到了次做先生的快乐,从身体到精神上都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林立很是佩服秀娘,或者说是佩服这个时代的女性。 他都不知道秀娘什么时候就准备好了搬家的事情。 明明他去忠义侯府的时候,也没有见到几个下人——只不过有几个洒扫的而已。 可第二天,也就是在夏云泽通知他搬家的前一天,秀娘就将下人们都准备出来了。 从门房开始,到大厨房的,到各个院子里的下人。 “和安管家早就商议好了。”林立问了之后,秀娘轻描淡写地道,“厨房里从咱家里带过去一个管事,一个厨娘,剩下的都从人牙子手里买。biqubao.com 各个院子里都配两个洒扫加看门的,一个洗衣的,这些都早采买了,安管家都教好规矩的了。 我的院子,原来的人带过去就好,公主那边,我也只安排洒扫的了。 小桃华还小,分不得院子,就住在我这边偏房,配个奶娘和两个丫头,都是知根知底的。 风府我给了他单独的一个院子,其他护卫,都是风府安排,院子里连洒扫的都不用,只安排了两个洗衣服的妇人就够了。 等公主过门,问问公主还需要什么,再添置了。” 公主能需要什么?公主娘家在北匈奴呢,成亲嫁过来之后,连聘礼都要和嫁妆一并带过来的。 只不过这年头妻子的嫁妆都是私房,没经过妻子的同意,做丈夫的一文钱也动不得的。 话说,哪个做丈夫的要动妻子的私房钱,也要被人叫做吃软饭的,被鄙视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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