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枭雄_第654章 臣想大夏盛世,八方来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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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轮连弩的三排连射,曾经让夏云泽只带领着数百弓弩手,就拦住了北匈奴数千的骑兵。
  夏云泽初看林立护卫步枪的三排连射,并不以为然。
  但当子弹从枪管中激射而出的刹那,夏云泽的神色就微微一变。
  他曾经是王爷不假,但他做王爷的时候,也是领兵打仗,身经百战,冲锋在前的将军。
  知道不论是弓箭还是弩箭,射击的时候都有迹可循。
  可这步枪射击,竟然只闻枪声震耳,不见子弹的踪迹。
  再看远处木靶,几声枪响之后,全是破洞,可想而知子弹的穿透力。
  而鸟雀飞起的刹那,一排子弹忽然倾泻过去,半空中鸟雀忽然栽倒下来,以夏云泽的目力,竟然也看不到鸟雀受伤的部位。
  只看到半空中洒落的血点,仿佛局部的血雨。
  最后一轮,前排护卫射击出最后一颗子弹之后,立刻原地更换弹匣。
  不过三个动作,在最后一排子弹射击结束的刹那,前排就已经完成了更换弹匣的动作,原地托枪瞄准。
  只是这一次没有再进行射击,一直到三排护卫全都更换完弹匣之后,现场乍然出现片刻的宁静。
  林立比划个手势,风府大喝了声,所有的护卫唰地站了起来,单手执枪落于身侧,笔直站立。
  接着前排士兵忽然向前跑去,每个人都扛着一个靶子跑了回来,一直到林立和夏云泽身前,单膝跪地,将千疮百孔的靶子高高举起。
  第二排士兵也跑上前,却是捡起被击中的鸟雀,返回时候却是背着步枪,也到林立与夏云泽身前单膝跪下,双手托着鸟雀。
  第三排士兵唰地一个转身,后脚跟一碰并拢,步枪横在身前,双手紧握,然后上前一步,同样单膝跪下。
  夏云泽先看向木靶上一个个规则的圆洞,再看向士兵手中身上破了大洞或者断了脖颈的鸟雀,最后落向原地注目过来的最后一排士兵上。
  随着夏云泽的视线,是分散在周围帝王护卫们同样震惊的视线。
  “陛下看臣的步枪,可好用?”林立笑着问道。
  之前林立进献了一支左轮步枪,枪身对比起来不但笨重,也不好看。
  夏云泽的视线最后落在步枪上,微微点头道:“很好。”
  林立笑着向风府招招手,风府会意,小跑上前,将准备好的步枪托到林立身前。
  林立接过步枪,开始给夏云泽讲解:“陛下,这步枪是第二代了。
  比照之前的左轮步枪,外形美观,更换弹匣也更为方便快捷,后坐力也减少了。
  你看这枪管。”
  林立麻溜地卸下了弹匣,才将枪管对着自己,然后偏向夏云泽。
  “枪管里刻画了膛线,能保证子弹离开枪管之后旋转,不偏离目标。”
  夏云泽接着步枪,入手只觉沉甸甸的,但也可以接受,顺着枪管往里看,果然见到枪管内凸凹的线条。
  林立接着道:“开花炮也在设计,既要射程远,又要轻便,还要目标准确,臣估计着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拿出个让陛下满意的大炮了。”
  一个月的时间林立还是说保守了。
  大炮的炮身已经做出来了,这个时间,估计炮弹也差不多了。
  夏云泽点点头:“这些人,你训练了多久?”
  林立道:“一个月不到,每天都要射击五十发子弹,陛下,训练这样的士兵,就是用银子堆起来的。
  臣想之后就是训练他们能在马背上射击。”
  忍不住又道,“陛下,步枪上手和弩弓一样快的,臣训练上没有他们刻苦,时间上也没有他们多,现在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十枪里也有七八枪能在八环以上的。
  陛下若是能给臣一千人,臣只用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训练出一支无敌的步枪军团出来。
  若是原本就是骑兵,就是弓弩手,那……”
  林立看向夏云泽,“臣想为陛下做出千秋万代都磨灭不了的功绩,臣想让我大夏的版图,不但能往北扩展出去,还能往西扩展。
  臣也想要我大夏盛世,八方来朝,更要有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军队,护卫着陛下,护卫着大夏。”
  林立此时一片真心,他脑海里全是前世宏伟的版图,甚至不仅仅是三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夏云泽将步枪扔给林立,大踏步上前,亲自从士兵手中的鸟雀尸体一个个看过去。
  林立跟在身后,不再作声。
  他相信夏云泽会有一个决断的,再看到了步枪真正的威力之后,也一定会想像得到大炮的威力。
  只要夏云泽想出兵北匈奴,就一定不会绕过他的。
  再说,就过犹不及了。
  接着,林立亲自教夏云泽如何使用步枪,从压子弹到安装弹匣,到瞄准射击,如何控制后坐力。
  自小习武的人就是不一样,夏云泽这个帝王只听了一遍,安装了一次弹匣,就熟练起来。
  而只射击了两发子弹,就能自行校对准星的误差。
  从第一发就没有脱靶,第三发竟然就达到了八环。
  林立甚至注意到,夏云泽的第一发子弹,就没有完全借助准星。
  一个天生的射击手,从弓箭手转移到步枪射击上,竟然丝滑得没有半分阻碍。
  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射击的。
  枪支的射击比弓弩更容易让人上瘾。
  夏云泽一连打了三个弹匣的子弹,而从第二个弹匣开始,就几乎都是在十环上,甚至后期还有一大半都是命中靶心。
  人和人真是不能比的,帝王的遗传和从小的训练,也是林立自认无法能与之相比的。
  他忍不住将自己与夏云泽比较了下。
  论吃苦,夏云泽这位前镇北王,曾经在边关呆了数年,练就了一身武艺,还亲自领兵打仗冲锋在前,练就了一身的文韬武略。
  而自己,若不是有前世学识的光环在,在这个世界上,哪怕是与夏云泽有相同的身份地位,估计也做不到夏云泽那般的。biqubao.com
  就心计这一块,他就不成。
  吃苦上,也不成——再能享受的情况下,林立还是注重享受的。
  而在毅力、决断上,在天赋上,夏云泽也甩自己一条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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