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变动,林立昨晚才收到两位师兄的信件才知道,才来得及与方晓说。 两人一边活动着身体,一边沿着院子周围走廊一圈,听林立说完,方晓道: “陛下镇守边关的时候,粮饷不止一次被拖欠,后来少傅大人收了户部江尚书的嫡子江峰入了月华书院,情况才好一些。 不过江峰欲拜少傅大人为师不成之后,就与陛下有了瑕隙,不久又传来先帝对废闲王器重的消息,江尚书与陛下之间的关系就又淡下来。 虽然粮饷还是送达,但又开始拖欠起来,包括去年战时,粮饷竟然还能拖欠了半月之久。 可见,江尚书那时候表面上与陛下亲近,实则与废闲王暗通款曲。 陛下应该一直心知肚明,只是隐忍不发,给江尚书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假象。 岂不知江尚书才是那个被蒙在鼓里的人。” 林立一直以为江尚书是夏云泽的人,听方晓这么一分析,才有恍然大悟之感。 “我两次在大殿上被大理寺卿为难的时候,江尚书都为我说过话,我还以为……” 方晓道:“或许是因为那时候陛下已经成了太子。” 林立深深地叹口气。 “如果江尚书没有大的过错,陛下或许还能容忍他,但是国库空虚这么大的事,由不得陛下不发作。” 方晓轻声道:“只要想要在边关捉襟见肘的日子,陛下心里肯定不舒服,这些尚可以忍耐。 可与废闲王暗通曲款,却是无法忍耐的。陛下必定是抓住了江尚书与废闲王之间往来的证据,或者是……”biqubao.com 方晓沉吟了片刻,“当初废闲王带兵出征,未必不在陛下的掌控之中,而这其中又藏着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也未为可知。 陛下登基之后,连闲王都没有急于处置,也给了朝中大臣一个假象,以为陛下是宽厚仁慈之人,谁料一旦腾出手来,便是雷霆万钧之怒。” 林立道:“陛下带兵多年,是将带兵的经验用在了朝政上,不发则以,一击必中。” “陛下这也是布局多年,心中早已有成算。”方晓突然站住脚,看向林立,“这点上,侯爷和陛下很像。” 林立冷不防得到方晓这么一句夸奖,脸上一热,他自嘲道:“我哪里敢和陛下比。” 心里说,他那点想法,夏云泽肯定早就看出来了,因此才这么放心自己。 大概也看出来自己城府不深,才在有麻烦的时候把自己摘出来,省得被裹在里边都不知道。 方晓笑道:“侯爷未雨绸缪,方某很是佩服的。” 林立摇摇头,转身继续向前走道:“我是有你们帮我——煤矿产量上来了,我准备给陛下写信,申请开放煤矿销售。 正好咱们的蒸汽机车也做出来一台,就是丑了点,若是能把铁轨铺开,单是销售煤矿这一笔银子,就足够充实国库了。” 方晓笑着道:“陛下若是收到消息,一定很高兴。” 林立也笑起来:“只是可惜,想法是美好的,却不那么容易做到。” 两人转回到小院,吃过早饭,方晓启程去了伊关县城,林立却有些兴意阑珊,不想动弹。 与方晓这番交谈,林立心里对夏云泽的认识又清晰了一些,江尚书的入狱,也忽然真实了起来。 不同于前世看电视,这是真真切切的入狱,之后会是抄家,满门抓捕,甚至株连九族。 当初孟将军被株连的时候,林立还没有什么感觉,毕竟孟将军在他心里是对立面的,他也曾在宴席上见到血淋淋的一幕。 但江尚书在林立面前一直都是和蔼的,还有江峰,那么一个孤傲又有才华的人,是会为奴,还是也会被砍头,都要看夏云泽的心念了。 如果他这般一步步地走下去,日后会不会也会走到江尚书那一步? 他不贪,但身为忠义侯,又管着钢铁厂和煤矿还有炸药厂,也算是手握重权,日后即便他不贪污,但渎职这事,只要给你安上罪名,有罪没罪是说不清的。 就看当权者的心思了。 更何况他还掌握着制造步枪、大炮的工艺,夏云泽放心他的时候用着他,一旦多心起来,帝王的心可不那么好猜测的。 而他心里,也确实有着宏图大业,即便他一直小心地隐藏着,都被方晓看出来。 夏云泽那是什么人,身边还有莫子枫那等人物,就从回京之后的几番大动作看来,他那点心思根本就瞒不住。 火药、步枪、升旗,他的心思,简直就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 也可能幸好他这么明晃晃的,在夏云泽面前从来不遮掩,才让夏云泽放下心来。 也幸好他身边的风府、王成、崔亮甚至方晓,都曾经是夏云泽的人。 林立思虑了片刻,铺上宣纸,提笔给夏云泽开始写信。 洋洋洒洒地写了足有三大篇才停下,又从头看了一遍,没有发现错别字,这才封上。 这信却是交给崔亮的镖局,不走驿站。 接下来又是一个人筹谋良久。 他现在还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在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为他再留有一条后路。 狡兔三窟。 秀娘名下的生意,是林立的第一条生财之路。 欧阳若言名下的香皂和麻将,是林立的第二条生财之路。 现在,林立想要动用最后一条发财的路子了,就是玻璃。 但用谁呢? 他将身边所有的人都一个一个地拿出来思忖着,但跟着就一个一个地否定了。 这个人必须是夏云泽不知道的,却又是他能绝对信得过的,还得有能力的。 林立一时想不到人,正有些烦躁,忽然听到外边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侯爷,”书房的门被敲响,风府推门进来,“崔哥刚派人来报,说侯夫人跟着镖局的车队已经到了伊关的关卡,崔哥先骑马去关卡上了。” 林立倏地站起来,秀娘来了?秀娘怎么来了。 他一把抓起衣架上的披风就往外走,边走边将披风系在身上:“备马,我也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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