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等夏云泽的消息,等得焦心。 但风府再也没有带来皇宫内任何消息。 不过欧阳若言在一天之后就带来了两个好消息,一个是木匠作坊场地找到了,正在安排木匠,等到围墙修建出来,就可开工。 另外一个就是,大夏第一副麻将牌,做成了。 晚饭后,林立就被性急的欧阳若言亲自喊到师父那里,一进门就看到八仙桌上摆放一个开盖的小箱子, 一块块白色木质的麻将,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其内。 师父和大师兄都在,看到林立过来,欧阳少傅笑呵呵地道:“听说你怕我平日无聊,特意做的?” 林立笑着上前道:“是个凑趣的小玩意,四个人玩最好。师父不骂我将心思用在玩乐上,我就高兴了。” “先说说这东西怎么玩的?若是无趣,再骂你不迟。”欧阳少傅笑着道。 林立便上前将麻将拿出来,先介绍都有什么牌,又将麻将组合成可以胡牌的牌型,胡牌的规则。 四个人便坐在八仙桌四面,开始上手,从码牌开始。 前几次牌,四人都是明着玩的,林立从四人的入手的牌分析可以胡什么样的牌型,如何能胡得更快。 欧阳若言抓了一大把铜钱分给几人,来计算和牌牌面的大小。 一圈之后,大家正式上手,林立暗中摩拳擦掌,决定露一手——不是要赢。 是要让师父赢,让师父开心。 玩本身,加上胜负才会吸引人,麻将在后世之所以比围棋、象棋那些棋类更适合游戏,就因为参与的人数多,输赢的速度也快。biqubao.com 最快的时候,会出现天胡、地胡,慢的时候,也不过三五分钟而已。 说来林立玩麻将并不如何擅长,但他以为他还是有经验的,想赢不容易,输还不容易吗? 可万万没有想到,根本不用他特意输,一圈下来,林立一把牌都没胡过。 欧阳若言这个纨绔公子哥只胡了一把,欧阳若瑾这位翰林胡了两把,而欧阳少傅这位大学究,竟然做了三次庄。 “哈哈,小师弟,你是没有赌运啊。”一圈下来,欧阳若言站起来给大家捧过来茶,看着林立面前剩下的一枚铜板,乐不可支。 欧阳少傅接过茶碗喝了一口道:“勉之,不会是与我们玩,放不开的吧。” 欧阳若瑾也道:“小师弟,让我看看你的牌。” 林立大方地将牌翻过来道:“没作假,是师父和大师兄二师兄太厉害了,牌运也好,技术也好。” 果然林立手里一副烂牌,四六不靠。 欧阳若言也给林立递了杯茶,看着林立的牌面哈哈大笑:“小师弟,你这什么运气才抓了这一手烂牌。” 林立也笑着道:“大概就是二师兄说的那样,我就没有赌运。” 欧阳少傅也笑着道:“别听你二师兄胡说,他成日里在外边吃喝玩乐,对玩最是精通。 什么玩的他一上手,就从来不给别人活路。” 欧阳若言忙道:“哪里有父亲说得这般,再说,才一圈,大哥可是胡了两把,父亲你坐庄了三把呢。 要我说,我这天天吃喝玩乐的,都玩不过少傅大人和翰林大人的。” 又对林立道:“小师弟,玩这东西也是看学识的,父亲当年状元及第,聪明着呢,所以我和大哥都不是父亲的对手。 你才一个秀才,就更不行了。” 林立叹息着道:“可不,麻将看着简单,但其中变化颇多。” 欧阳少傅道:“不但牌型变化多,还需要记牌。勉之,你是个实心眼的,没看到你两个师兄码牌的时候都留心了?” “啊?”林立吃惊道,“码牌的时候就能记住牌面了?” 欧阳若瑾道:“不用特意记的。” “没特意记?”林立更加吃惊了。 “怎么,小师弟,你没记?”欧阳若言比林立还要吃惊。 林立茫然地看看桌子上的麻将牌,又抬头看看师父几人,不死心地问道:“师父,你也记牌了?” 欧阳少傅点头,理所当然地道:“瞟一眼的事情而已。” 林立震惊了,感情,这一桌上就他一个是人,师父和两位师兄都是神啊。 瞟一眼就将牌记个七七八八的,肯定也能根据他打出的牌,推算出来他手里都有什么。 再一回想,便想起来刚刚几人和牌,除了他点炮,就是几人自摸。 林立目瞪口呆地看着师父,叫屈道:“师父,你们的记性怎么就这么好。” 三人对视一眼,欧阳若言终究忍不住好奇道:“小师弟,你记性不好的吗?” 林立深深地吸口气:“我背书,每一段,都要读五六七八遍,再抄写一两遍,再默写一遍,然后才觉得能背下来。 担心忘记,每天还要重复背一遍或者默写一遍。如此反复,五六天,才会真正记住。” 桌面上,连欧阳少傅都震惊了。 欧阳若言更是差点要说不出话来,良久才竖起大拇指,佩服道:“小师弟的毅力,为兄佩服。” 林立悲愤地道:“我不想要二师兄佩服,我想要二师兄的记性。” 欧阳少傅道:“难怪管家与我说,当日在学院里,勉之书房里的烛光总是一直亮到子时。” 欧阳若瑾轻轻拍拍林立的肩膀:“上天没有给小师弟强大的记忆力,但是给了小师弟一个聪慧的头脑和毅力。 小师弟如此勤奋,将来成就必定在我与你二师兄之上。” 林立并没有得到安慰,他被深深地刺激了。 欧阳若言也道:“大哥说得没错。我吃喝玩乐这么些年,也没发明出副麻将出来。 更没有能想到改进织布机纺纱机。小师弟小小年纪,就能做到这些,已经很厉害的了。” 林立呆呆坐了片刻,忽然动手,亲自将所有麻将牌全都倒扣了,又打乱顺序。 “再来一圈,再来一圈。” 事实证明,就是再来十圈,在没有运气加持的情况下,林立想要赢也是不容易的。 聪明的人,是会举一反三的。 在座的,一位是少傅,一位是翰林,一位以吃喝玩乐为己任的,林立前世不过寻常大学生,完全比不过。 古人,并非现代人想象的那样,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比现代人强很多很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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