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笔画通俗好看易学,与水墨画相比,似乎难登大雅之堂。 然而这些陶器本来就不是富贵人家所有,陶器上绘制了精美细致的图案,确实会提升陶器的价值。 但问题是,陶器的售价一旦提高,便不是贫困人家能买得起的了。 而富贵人家有陶瓷可用,谁又会用土陶呢? 除非土陶上的图案为名士做绘制,那自然可以买下来留作收藏。 马志成的书画确实不错,但这不错只是在同等水平的秀才中拔得头筹。 在这般诗会的大环境下,他的书画只能用平常来形容了。 但林立的简笔画则不然。 简笔画可是林立自己的真才实学,靠着简笔画,他打发了不少大学的课堂时光。 最初是照猫画虎,入了门之后,着实钻研了一番,很快就到达了信手拈来的程度。 他已经在陶器上画了小狗、小猫、小兔子等等动物图案,很快发展到鲜花水草。 画了快有二十个陶器了。 便是木炭都换了两支。 眼下在一个大肚子陶碗上画完了荷花,下人随手送过来的是花瓶。 林立端详了下,起笔却是围绕这细口花瓶画了美人面,还是简笔画的风格。 美人脸上寥寥两笔就勾勒出波浪长发,审美上以大眼睛长睫毛为主,上身丰满,腰线收紧往下,却是环绕着这个花瓶的鱼尾。 长长的尾鳍处还画了一个简单的浪花。 这个美人鱼是林立画得最为复杂的了,画过了之后,他自己也很喜欢,捧着瓶子转了一圈,就听到周围惊讶的声音。 “林秀才,你这画作是……” “美人鱼。”林立没听出是谁问的,反正也都不大熟悉,他解释了句并没有回头。 “美人鱼?林秀才是从哪里见到的?”紧接着就有人问道。 林立失笑:“没在哪里见到的啊,就是忽然想这么画了。” “林秀才,你这花瓶要多少银子,我要了。” 林立惊讶了下,这才回头,见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秀才,就笑道:“兄台若是喜欢,我多画几个美人鱼,待会兄台可以竞价拍卖。” 方煜就在旁边,看着林立作画都看入迷了,闻言立刻警醒道:“不可。物以稀为贵,若是画得多了,就卖不上价了。” 周围人闻言都点点头,虽然心里也都希望林立多画些这般女子。 只是事关赌局,谁也不好意思说。 林立“啊”了一声,仿佛才想起赌局的事,微微想想道: “没事,不过也只有花瓶这般可以置于内室的物件,才好画这般人物。” 帮忙递瓶子的下人很是机灵,闻言立刻再挑了花瓶送上来。 方煜不好阻拦,心说一会拍卖他把价叫上去就好。 周围的人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先前那位秀才忙说道:“林秀才,是我唐突了。” 林立笑着道:“兄台这么说,我可要多画几个不同的了,兄台喜欢,还可以挑选下。” 这次,林立仍然是先勾勒美女,只是这美女不复美人鱼的妩媚,而是眼角高高挑起,竟然异常妖艳。 而高耸的胸脯下边细腰收起的,却是一条长长的蛇尾。 蛇尾盘旋整个花瓶一周,最巧妙的是,花瓶最细之处,正是美女蛇的细腰。 众人纷纷惊叹,刚才那秀才叹道:“若是以水墨画上,端着花瓶,岂不是正握着美女蛇的细腰。” 林立也觉得如此。biqubao.com 只是他习惯硬笔书法作画,木炭已经是最低要求了。 旁边另一人道:“这么寥寥几笔,就将美女蛇的神韵勾画出来,林秀才在绘画上造诣颇深。” 林立放下花瓶道:“愧不敢当,只是稍有涉猎,玩笑还可。” 马志成站在身后,眼看着林立信手拈来这几个美女图,脸色发白。 林立绘画的造诣是不是多深,此刻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物以稀为贵,难怪众人都围在林立那边,难怪。 马志成面色发白,身边他的好友王世杰轻轻扯了下他的袖子。 马志成木然地后退一步,看着大厅里众人。 大家此刻几乎都离开了座位,可哪里都有人,就是自己展品面前只驻足看一眼就离开,而自己书案前却只有搭手的下人。 马志成只觉得狼狈不堪,他几乎是踉跄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想要提起画笔,手却不由在发抖。 还没有拍卖他就失去了斗志,他从来没有这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失败。 “志成,”王世杰轻轻拍了下马志成的肩膀,安慰道,“论绘画造诣,你在其之上。” 马志成惨笑了下,低低地道:“那又如何?” 是啊,马志成的绘画造诣不低了,但毕竟不算是名家。 而林立的简笔画却出神入化,让人眼前一亮。 大厅内的氛围热烈起来,甚至又摆下了几个书案,有人挥毫,却是将林立那首《青松》绘制出来。 主位欧阳少华、沈江辰几人转了一圈,再回到座位上,左霄笑呵呵地道: “多亏我那贤侄儿画得够快够多,咱们大家分吧分吧还足够。” 沈江辰笑道:“我瞧这般继续下去,可要把欧阳新收的弟子累着了,我看那手腕,少不得贴了膏药了。” 欧阳少华道:“哪里有那么娇贵,将来考场考试,连着书写三天不也有过。” “那可不一样,”左霄忙道,“都怪我那个不省心的儿子,拉回来这般多陶器做什么。” 方晓在一旁道:“晚生有个想法,不若请大家都在其上绘制一二?” 欧阳少华点头道:“如此甚好,且这是善事,正该大家都出把力。” 沈江辰也立刻赞同道:“方秀才这么一说,我可有些技痒了。” 左霄闻言立刻吩咐下去再摆上大张书案。 所幸这别院书案笔墨最是不缺,再摆上十几套都足够。 欧阳少华现在是越看林立,越觉得喜欢。 之前病了一场忘却了大半书文怕什么,难得年纪不大,有灵性有慧根。 那首《青松》足以表明了林立的秉性。 欧阳少华眯着眼睛,透过人群看着林立,心下已经琢磨着要如何教导林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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