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鸢是在第二天醒来,把手机充好电,才看见时麦给她打的几通电话的。 她有些心慌,担心好友出了什么事,连忙从床上站起来走到卫生间,给时麦打了过去。 时麦倒是很快就接了电话。 “鸢鸢,你起这么早啊?”时麦嘟嘟囔囔,“你怎么了?” 祝鸢敛去眉间的愁态,正要说话,却听见时麦那头传来了一道很熟悉的男声,带着很浓厚的鼻音,嘶哑得要命,就像是被吵醒的样子。 “你能不能别乱动了,你抢了一晚上被子了,能不能安分一点?” 祝鸢和时麦同时沉默了。 半晌,祝鸢才听见电话里传来时麦的怒吼声。 “程牧!已经天亮了,赶紧给我滚出我的房间,不要逼我把你踢下去!——” 祝鸢瞬间张大张嘴,有点没反应过来。 昨天晚上……时麦和程牧睡在一起? 所以她就是因为这个才给自己打电话的吗? 不等祝鸢说哈,时麦那边火急火燎地说了句“鸢鸢,我先不和你说了,晚点聊”之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biqubao.com 祝鸢这头拿着手机,刚刚才清醒的大脑还在持续当机中。 …… 时麦把手机甩到一边,皱眉看着依然眉头紧皱的程牧,他的面色微微有些红晕,时麦看上去,不知怎么的,就有点浮想联翩。 她有些不自然地转移了视线,用手推了推他。 “喂,程牧,别在这儿给我装死,快点起来!” 忽然,她的动作顿了顿。 她触碰到的温度有些不对劲,时麦皱了皱眉。 她的心里有股不好的预感,连忙伸出手去探了探程牧的额头。 烫得惊人。 她叫了他两声,他还是皱着眉,没有答话。 时麦没了办法,她大声地叫来家里的佣人,然后连忙换好自己的衣服站了起来,重新探了探程牧的额头。 确认程牧真的在发烧后,时麦连忙打了正在外面晨跑的时家父母的电话。 “爸,妈,你们快回来一趟,程牧发烧了,要赶紧把他送去医院,我拉不动他。” 挂断电话,时麦俯下身去拍了拍程牧的脸。 “喂,你醒醒,穿好衣服去医院,”都这个时候了,她还不忘毒舌一句,“别烧死了,我乐得守寡,就怕你爸妈会杀了我。” 程牧的眼皮动了动。 他很想睁开眼说话,但眼皮和身体都沉重得好像有人拖着他一直往下坠,喉咙就像是被无数刀片不停划拉一样,光是吞咽一下都痛不欲生,更别说再说话了。 一直到时家父母回来,一起把程牧送上了车,时麦转过头看了他一眼,他依然很难受的样子,额头上冒着细细的汗珠。 想了想,时麦抿了抿唇,伸手握住他的手。 她的手很凉,覆在他发热的肌肤上,程牧的眼皮又动了一下。 他没有推开她,只觉得冰冰凉凉的,很舒服。 程牧顺势倒在她的身上,直到这时时麦才意识到,他的身体究竟有多烫。 她用身体撑起他的重量,手掌覆在他的额头上,想说些什么,却只是张了张嘴,没说话。 倒是时麦的母亲从后视镜里看见两人这副模样,眼底划过一丝惊喜,随后便是有些焦虑的催促着司机。 “开快一点,程牧看上去很难受。” 汽车行驶的过程中,谁也没有注意到,程牧微微睁开了眼睛。 他的眼皮依然很重,抬不起来,所以他垂着眸,迷迷糊糊中看见,时麦把他的手握得很紧。 也许是觉得他烧迷糊了,她没有了平时的小心翼翼,反而证明了一点—— 她是真的在关心他。 程牧的额头抵在她的耳旁,她冰凉的小手覆在他滚烫的肌肤上。 他忽然觉得很安心,下一秒,他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 到达第一医院停车场的时候,已经有护士在电梯门口等着了。 时母提前打电话联系了人,很快便送进了病房内,开始输液。 一圈忙碌下来,时麦的头顶也沁满了细细的汗珠。 随即赶来的是程牧的母亲,在程牧吊好水之后,她转过眼看见有些气喘吁吁的时麦,微微笑了笑。 “小麦,谢谢你啊。别担心,应该只是普通的感冒而已,这小子好久没感冒了,也该感冒一次,让他体内的细胞换一换了。” 时麦一怔,随即也笑了。 她的心情稍微轻松了一点,坐在医院长廊,呼出一口气。 时母这时走过来,不好意思地跟程牧的母亲道歉。 “这孩子昨天晚上还好好的呢,突然就这样了,哎,怪我们没照顾好,你看这大过年的,还让亲家母跑医院一趟,多不好啊。” 程牧的母亲却毫不在意地笑道:“我们程家的孩子没这么娇气,肯定是他昨天晚上自己掀被子,别管他!” 话说到这里,时麦才忽然想起来。 早上起床的时候,床上的被子,似乎都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她不由得看向病床旁边的程牧,想到他发烧得滚烫的身体,不由得想—— 他是因为这样才感冒的? 病房很安静,时麦也这样安静地看着他。 难得的没有争吵,没有互怼,病房里安静得好像能听见药水滴进管里的声音。 她几乎没有这样长时间地注视着他,也从来没有想象过,他还会有这么脆弱的样子。 好像他随时都和个战斗机一样,不停地和自己吵架,抬杠,谁也不会认输。 不知过了多久,时麦昏昏沉沉的,差点要睡着了。 程牧嘶哑的声音在这时响起。 “昨天晚上又是抢被子又是说梦话又是磨牙的,睡得这么死,现在还困?” 时麦猛地睁开眼睛。 她迷迷糊糊,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懵懂地看着程牧。 程牧看上去还是很虚弱,但明显已经好了很多了,此刻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又恢复了从前那副毒舌的模样。 时麦很快状态拉满,恶狠狠地看着他。 “放你的屁,我从来不说梦话磨牙!” 程牧挑眉笑了笑。 “不过有件事情,你不用担心。” 时麦还是恶狠狠地盯着他。 程牧声音淡淡地说:“你不会守寡的,放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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