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敲门声响,屋里原本盘腿坐着的几人不约相视一愣,桌上香炉里的烟气缓缓上升,末了,在空气中打了一个好看的回旋,散得无影无踪。 星夜闭着眼,眼珠子在眼皮里微微一动,直到有人去开门才轻轻咳嗽了声。 他其实早就察觉到有人跟踪,不露声色,不过是心中无鬼,也没什么好躲闪的。 有道是身正不怕影子斜,星夜心中坦荡,只是担心身旁坐着的这位长者自寻苦恼。 正想着,果不其然,怕什么来什么。 “是不是惹什么麻烦了?”坐在星夜身旁的长者也闭着眼,听道出门迎客的小徒脚步声走远,才缓缓问道星夜。 此时屋内仅有他和星夜两人,长者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又放下:“都从新疆追过来了。” “师父放心,只要不是违法乱纪的事情,星夜都是有分寸的。” 长者将信将疑地点点头,没再应声,等再回过神时,小徒已经带着客人进了屋子。他微微笑了笑,起身给客人行礼。 许烨跟着一名看着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进了屋,穿过院子,帘子掀开的那一刻,终于见到了这几日一直跟踪着的星夜,他故作脸生,冲着二位点头示意,随后将目光落在星夜身旁一脸和气的长者身上。 他伸出手,友好地介绍自己,“请问您哪位是吴守顺先生?我叫许烨,来自临省山西,是一名作家,来这里主要是想向您讨教一些关于血社火方面的情况。” 长者向许烨伸手示意,请他上座,一边听着许烨夹生的山西话,一边问道:“你怎么会对这个感兴趣?外省人的话,知道血社火的情况极少。” “就是因为鲜为人知,讲出来的故事才更有魅力嘛!” 吴守顺回看了眼星夜,气氛在这一刻生出几丝尴尬。 许烨见机行事,从包里拿出来一沓崭新的粉红色现金捆放在桌上,道:“二位放心,我也不是空手来的,这些钱虽然不多,也就当是我的见面礼了,希望您二位还不要嫌弃。” 可能是说顺了嘴,前几日才学会的山西话还不熟练,这一口带着三分京腔,五分南方话的口音,让许烨不自觉顿了顿。 星夜这时才开口道:“许先生是笔者,出过什么书吗?可否让我们见识见识您的大作。” 星夜是吴守顺这十几年中最得意的门生,那年星夜执意要回新疆,吴守顺拦不住他,放下狠话,说他走了就别再回来。 可自那以后,吴守顺再也没收过像星夜那般聪明伶俐的弟子。 反倒是听闻星夜回到新疆后,将这门已经将要绝迹的手艺,在他们那个地方发展的如火如荼。吴守顺暗生欣慰,身边的人又接二连三劝他,后来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吴守顺和星夜重归旧好,却不全是因为师徒之情。 早年间,有人劝吴守顺把血社火这门绝活发展成算命性质的玄学活动,这样来钱快。 那时隔壁镇上的王瞎子就这么干的,靠给人算命发了一大笔财,不但自己家里住上了小别墅,还把老婆孩子都送进了城。 吴守顺却一而再再而三和别人强调,血社火这东西不过是一种民间习俗,向老天爷祈愿个风调雨顺还行,实在算不出村里那些寡妇何时能再嫁,孩子们是否能上得了城里的大学。 彼时是星夜跟随吴守顺学艺的第三年,他是因为家里穷逃出来的,不混出个名堂绝对不回去。吴守顺觉得这个孩子聪明,也肯吃苦,便留他下来,不收食宿费也不收学费,说是徒弟,却当半个儿子养。 星夜也劝吴守顺,说这世间哪有人跟钱过不去的? 只要不违法,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这泼天的富贵早晚有一天能轮到自己头上来。 可吴守顺偏偏过不去心里这关。 扎快活(血社火)是列入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西,虽然血腥,神秘恐怖,但却和隔壁村王瞎子那些个哄骗人的东西不一样。 赤沙镇因“血社火”名扬海外,吴守顺是它的传承者,以此为荣,他担不起悔其名声的重责,所以怎么说也不肯点头。 早年间村里村外找他学艺表演艺术的人很多,后来互联网发达了,太过血腥的东西发在网上不合适,外地人也不信这个,来找吴守顺学表演的人也就越来越少。 麻绳专挑细处断,吴守顺那一年遭遇的波折却不止经济开支困难这一个。 老婆走了,剩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 按照约定俗成的规则,血社火传儿不传女,到了吴守顺这代,他只有这一个女儿,如果女儿不接下,便没了可以继承这门绝活的人。 所以当吴守顺遇见如他一般模样的星夜时,以为天赐良人,待他视如己出,赐名星夜,寓意星夜兼程,在黑暗中闪耀前进。说来也巧,那年村里的人也魔怔一般以为吴守顺真的有了一个儿子,瞧这两人外表上看着却有几分相似。 有人打趣道,说是吴守顺在外面有了女人,生下星夜这个大儿子,直到成年了才敢回家。也有人说,是吴守顺做了太多年血社火,人在做天在看,白送了他一个儿子。 那年,吴守顺的扎快活生意又好了起来,他开始跟上时代步伐,在镇上办了一所民间艺术学校,几个小姑子过来给他帮忙,星夜跟着他四处收徒,一时间挣了不少钱。 只是后来也不怎的,学校生源越来越差,到了入不敷出的时候,吴守顺把学校关停了。 星夜劝他跟隔壁村王瞎子的风,借用血社火的名义,实际上给人算算命,渡渡魂。农村人有文化的没几个,随便糊弄两下不成问题。 那是吴守顺第一次动手打星夜,也是他第一回觉得,星夜虽和他长得有几分相似,却绝不是他吴家人,便在一次争吵中放下狠话,顺着星夜的意思让其回了新疆。 这次星夜能从不远万里赶过来看他,还是小女儿星晴给递了话,说吴守顺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前。 毕竟几年相处下来有感情在,星夜也不愿为此和师父师妹闹得老死不相往来,便买了票过来看看,哪料还被人一路盯着,让吴守顺误以为他在新疆做了什么不干净的坏事。 鉴于此,星夜对许烨的态度实在好不起来,他敛着眉,语气不由自主地发冲。 “我看您书没出过几本,谎话倒是连篇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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