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懒书生,彪镖女_第90章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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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皇帝见十几位官员出班要求彻查,不由被气笑了,然后阴沉着脸,缓缓开口道:“诸卿家不必三司会审了,探花郎确实是以秀才之身参加会考!”
  那些最先反应过来的那些官员,一听皇帝陛下的话,顿时就在心里暗道一声不好。
  果然,永嘉皇帝接下来的话,令他们如坠深渊。
  “不过,此事,是朕下的旨意,令李想入学国子监,以监生身份,参加会试科考,也是朕的特许,诸卿是想要查朕吗?”
  永嘉皇帝话音刚落,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向国子监祭酒。
  国子监祭酒,见状淡淡开口道:“探花郎入学国子监,确实有陛下旨意,此事有实录为证,诸位若是不信,尽可去我国子监查阅。”
  此言一出,一众官员,纷纷后退又站了回去。
  尼玛,陛下亲自下旨的事情,还查个毛线。
  众人不由对自己刚才冒失出班附和的举动,有些后悔起来,连带着看向始作俑者江臣的眼神也开始不善起来。
  江臣这会也感觉到事情的有问题了,见众官员对自己的眼神,不由得心底一凉,抬头间陛下脸色也是不善,意识到自己可能闯下大祸,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
  只有御史刘瑾依旧头铁,朝着永嘉皇帝躬身道:“陛下,秀才入学国子监,非大功不授,我朝以来仅有三人入学,可见一斑,敢问陛下,此人何德何能,得以入学国子监?”
  一直站在前列,从未开口的首辅张鹤霖,这时忽然出班,朝皇帝施礼后,转向刘瑾道:“殿试第三名李想,进献马蹄铁有功,入学国子监无可厚非。”
  兵部尚书赵刚也不甘落后,出班道:“此子进献的马蹄铁,就为朝廷解决战马缺失的问题,臣以为,一个探花郎并不足以嘉奖,应直接擢升为我兵部主事,方能尽显我朝对人才的重视。”
  “赵大人此言差矣,按照惯例,探花郎应入我翰林院才对。”翰林院大学士也跳了出来,急切的说道。
  “陛下,我户部有位员外郎致仕,臣认为探花郎或可补此缺!”钱尚书自然不肯落后,也开口道。
  众官员一听,顿时脸都黑了。
  尼玛,这几个货,一个比一个不要脸,兵部主事正六品,户部员外郎可是从五品的官职,如此要职,你让一个新晋进士来担任,你觉得这真的合适吗?
  要知道按照惯例,状元郎都只是从六品翰林院修撰,你一个探花郎,上来就从五品,比状元还高,那岂不是乱套了?
  见一众大佬都在争抢李想,张集脸色也变的不好了,张集堂堂状元,殿试第一名你们不来争,而是对第三名的探花青睐有加,这让自己这个状元郎情何以堪。
  状元郎张集还好,只是有些丢面子。
  榜眼江臣就惨了,此刻脸色惨白,面如死灰,豆大的汗珠从两鬓流下,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不过也没人会在意他了,得罪了陛下,还被朝着大佬不喜,榜眼的星光已经暗淡,就连平日里对他吹捧有加的同窗此刻都不再看他,纷纷转过头去。
  而事件的主角,李想李探花,此刻的表情相当精彩,有愕然,有诧异,有惊悚,这么多大佬出来为自己背书站台,把他都给搞懵逼了,自己的人缘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此事朕自有考量,诸位爱卿,不必争执了,今日乃是传胪大典,不是朝会,还是以大典为主。”
  永嘉皇帝开口便是圣旨,场中的大臣们顿时偃旗息鼓,施礼后,退回站班。
  随着皇帝陛下的口谕,这才大典得以继续。
  礼部官员按照流程,接着往下走。
  传胪之后,接下来便是殿试放榜的重头戏-御街夸官,也就是电视剧里,状元郎骑着高头大马,带着新晋进士们,走在皇城御街上,享受全程百姓夸官的桥段。
  张集穿着绯红色的状元服,胸前挂着大红花,走在最前头,其他进士穿着青色进士服跟在后面,
  李想是探花,也有资格骑马,不过御街夸官时,得跟在榜眼后面。
  往届的御街夸官都是很热闹的,状元郎都是喜气洋洋,此时却显得有些寂寥,状元郎脸上也没有喜气,榜眼跟上跨着脸,其他进士也是安静的跟在后面。
  原因无他,这一届的风头都被探花郎给抢了,原本万众瞩目的状元,现在却成了个陪衬,这搁谁身上都高兴不起来。
  但是百姓们可不管这些,在他们眼里只有状元是最瞩目的,夸官队伍来到大街上,百姓们的热情自然都是对着最前头的状元郎。
  看着对自己狂抛媚眼的少女姑娘们,张集这才反应过来着自己状元,脸色也终于恢复了过来,其他进士们受到感染,也都高兴了起来。
  只有江臣江榜眼,人骑在马上,心却不再这里,依旧低着头,脑海里依然回想着刚才的情景,心里涌起无尽的后悔。
  李想则好奇的看着,街道两边,这大姑娘小媳妇的,朝着队伍中状元郎狂扔手帕、香囊等贴身信物,这可比电视剧里演的好看多了。
  李想骑在马上,欣赏着这热闹的一幕,脑海里情不自禁的浮现出,唐朝孟郊的诗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古人果然诚不欺我。
  走在最前头的张集,此刻都被热情的少女们扔的手帕香囊给淹没了,更有过分的连绣鞋都扔了过来,啪的一下打在状元郎的脸上。
  原本温文尔雅的状元郎,脸色顿时就黑了下来。
  “谁特么说女人的脚就一定是香的,你出来,看本状元不打屎你!”
  李想一边躲避偶尔飞来的手帕香囊,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状元郎狼狈的模样。
  直到队伍走到一条布满酒楼的街道上,随着一阵口哨声传来,李想的脸色顿黑了起来。
  李想转头看去,在一家酒楼的二楼雅间窗户大开着,在赵醇的带领下,沈老二、顾六等几个货,纷纷将头探出窗子,嬉笑着朝着李想挥手打招呼,刚才的口哨便是顾六这个不正经的货,吹出来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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