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翼国公府。 “我爱洗澡,皮肤好好……” 此时的秦怀道正舒服的躺在浴桶中,嘴里哼唱着洗澡歌。 因为此时正是大白天,苏雪晴名义上毕竟还是一个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所以她并没有过来,帮他加水搓背。 秦怀道洗好澡之后,换了一身白色的月牙书生袍,头发用玉冠竖起,往铜镜里一照,一个俊美无俦的少年贵公子便出现在了里面。 此时,他的气质于半个多月之前相比,变得沉稳了许多。眉眼中的那一丝秀气,也变得成熟了许多! 只是他的皮肤却比之前更加的细腻白净,让他很是无语。 自己明明大半个月跟着那帮紫云村民,在田里风吹日晒,可自己的皮肤却是丝毫不受影响。 究其原因,可能就是因为自己的金刚不败神功吧,这一段时间自己在外卖系统下的单多了一些,使得功法再进一步,达到了铜皮铁骨大成境界! 自己拥有金刚不败的功法加持,所以无论怎么风吹日晒,皮肤就是丝毫不受影响! 反而因为它的炼体效果,使得自己体内的杂质越来越少,皮肤自然也变得更加细腻白净! 他来到前院大厅,跟自己的阿娘打了一声招呼,便走出了国公府。 如今的贾母对他是一百个放心,毕竟如今的秦府能够日进斗金,可全是自家大郎的功劳! 平康坊群玉院。 此时的群玉院人头涌动,比上一次的诗会还更热闹。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毕竟今天晚上举行的可是整个长安青楼花魁争夺赛,各大青楼花魁云集! 如此盛会,堪称万人空巷啊!而且今晚因为这次盛会,长安城内已经取消了宵禁! 秦怀道来到离群玉院几十米之外,看到这密密麻麻的人潮之时,震惊不已! 果然,还是这古代人会玩。这蝗灾都快爆发了,他们竟然对这花魁争夺赛还如此感兴趣,这是认真的吗? 其实他还真就想多了,蝗灾来袭最恐慌的莫过于那些普通百姓。 长安可是大唐的国都,人口达到百万之众。 而且能住在长安城里的人,大部分都身家不菲,不是王公贵族就是世家豪门,要么就是豪商巨富。 这些人手里有钱有粮,对于即将来袭的蝗灾,并没有多少恐慌,也在情理之中。 “怀道,这里!” 就在秦怀道愣神之际,一道浑厚粗犷的呼唤声,传进了他的耳中。 他不由循声望去,只见在群玉院大门口,站着两个身材魁梧的少年,正对着自己摆手示意。 这俩憨货,来的倒是挺早。没错,这两人就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琪。 秦怀道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左冲右突,犹如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很快便来到了群玉院大门口。 开玩笑自己在前世可是号称挤公交小王子,每次放假回家的时候,公交站的人比这还多好吧。 对于前世挤惯了公交车的他,这点人潮只是小场面。 “处默,宝琪,里面开始了没有?”秦怀道来到两人身旁,开口问道。 随着几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秦怀道在这称呼上也变得随意了起来。 “快开始了,再等半个时辰就开始了,走,我们先进去占个好位置!”程处默咧开大嘴,笑呵呵的回道。 秦怀道见状,简直无语。不就是逛青楼吗?有必要如此兴奋,搞得像过年一样吗?! 你这憨货怕是忘了,上次因为逛青楼,被你那混世魔王的老爹揍的屁股开花吧?! 当然,此时此景,自己还是不要说这些不合时宜的话! 毕竟万一这两个憨货,因为害怕挨打,转身回府的话,那自己岂不是成了光杆司令了?! 三人随着人潮,走进了群玉院一楼大厅。 三人仗着身材魁梧,人高马大,很快在人群中挤开了一条道,占到了大厅中央舞台的靠前位置。 此时的大厅舞台上,有十多名面容艳丽的姑娘,穿着轻纱,身材阿娜妖娆,正在上面翩翩起舞。 她们身上穿着的纱衣极其单薄,那雪白的大腿,浑圆饱满的翘臀,高高耸起的玉峰,若隐若现! 这如此香艳,血脉偾张的一幕,让台下的一帮看官老爷们,看的热血沸腾!吼叫声不断。 秦怀道甚至看到有一位富商打扮的中年人,一脸猥琐,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舞台上一位打扮妖娆的姑娘,哈喇子都流了一地。 而且这位中年人的一只手,好像还伸到了下面,正上下起伏着。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 看到这一幕的秦怀道,浑身不由一阵恶寒。同时,他也对大唐开放的民风,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三人找到一张桌子,便坐了下来。 桌子上面还摆放着茶水、点心,尉迟宝琪拿起茶壶,给三人各倒了一杯茶水。 秦怀道把茶水放在桌上,并没有喝。毕竟他对于大唐这种大杂烩式的煮茶,并没有多少兴趣。 “怀道,你看那边!”一旁的程处默好像发现了什么,指着左边不远处,大声说道。 秦怀道和尉迟宝琪两人,顺着他指的方向望了过去。 哟,这不是熟人吗?秦怀道见到不远处的两人,心里不由一乐。 程处默所指这两人,赫然就是崔林和王霸! 只见娘炮崔林,和一张猪头脸的王八,被一帮书生士子众星拱月的围在了中间。 此时有几个书生打扮的士子,正点头哈腰,满脸恭维之色的对着两人说着什么。 咦?这几个书生看着有点面生啊!好像并不是上次自己见到的那几个!m.biqubao.com 秦怀道见到那几个点头哈腰的书生,心里不由闪过一丝疑惑。 因为这几个书生看穿着打扮,还有体格肤色并不像是北方人! 北方人大部分都是身材高大,体格健硕。 而且因为北方气候恶劣,皮肤也比南方人稍显粗糙一些。 而那几个书生,皮肤白净,面容秀气,身材也较比周围的人矮了许多。 而且这几个书生明显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身上竟然有一股江南水乡的味道! 难道这几人竟然是南方人不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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