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 已经远在偏远山区的一个女人,收到了一张照片。 照片里,沈熄与另外一个女人正脸贴着脸笑看着镜头,而女人的怀中…… 还抱着她的儿子,有有。 几个小时前,在季摇清催促下,季换澜将手机给了她,也将一切不为人知的事都告诉了季摇清。 为了救她儿子的命,季换澜甘愿跟季摇清互换身份生活。 她纵有不甘,也不能在这个时候跟季摇清硬碰硬。 而弄完这一切,季摇清的要求是,不允许她告知任何人,一旦有人发觉,她的儿子一定会保不住。 不仅如此,还要求她远离明云城,去明云城隔壁的一个乡下生活。 这个地方太古老了,还在用水井打水,下河摸鱼,自己种地,住的房子最好的也不过是层小二楼。 季摇清没有赶尽杀绝,起码给了她十万块钱的现金,和一行李箱的衣物,除此之外,还有个人时时刻刻的跟着她。 她的一举一动,那个人都会私下里告诉季摇清。 但凡她有异心,沈家的小少爷就会惨遭毒手。 多狗血的事情啊。 季换澜看着这么个落后的小村庄,倒是没觉得绝望,而是无比的惦记沈熄和孩子。 沈熄会不会发现家里的女人,不是她? 她的儿子会不会以后喊季摇清妈妈? 季换澜头痛欲裂,不敢再往下想。 如今,纵使她有一万种办法能够回到沈家,季换澜都不能轻举妄动。 何况身边还有个眼线在这里盯着,谁又知道这个村子里会不会有人在暗中盯着她。 盛家村。 季换澜来这里的时候,是以支教老师的身份来的,这也都是季摇清的安排。 “季老师。” 那都没有一个球场大学校,主教学楼是砖砌的,其余的竟然都是土房,围成一圈儿,中间的空地就是孩子们玩乐的场地。 “你好。”季换澜哪怕换了套衣服,看起来仍旧像个有气质的城市人。 “我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很欢迎您道来。” 季换澜现在没有心情与人寒暄,“我需要做什么?” 随后校长给季换澜安排了工作,让她教习英文,他们这么偏僻的小村庄,离开村子都需要开两个多小时的摩托车,哪会有英语老师来教书,何况他们也请不起。 如今来了个支教的,校长很是欢喜。 季换澜坐到自己的办公桌面前,那只有在从前电视机看到的木头桌子,上面被历代学生写写画画留下的痕迹,触目惊心。 这办公室的墙面都掉了渣,门也透风关不严。 老师的办公桌有八张,她正对面的那张倒是挺干净,没有太多的东西,只有几本书和几支钢笔。 看那教科书的外皮,是教美术的。 因为季摇清,季换澜觉得自己这近三十年的人生,梦幻极了。 从死里逃生,到商业新贵,再到世家太太,如今又成了乡村教师。 这一切,好像都是因为季摇清而起。 是谁说亲姐妹可以相互扶持的? 走神的阶段,季换澜的眼前多了一道身影,那人穿着白衬衫黑色的裤子,虽然不是什么特别的料子,却也干干净净,熨帖整齐。 那人低着头,应该是在翻看孩子们的作业,头发很短,戴着一副眼镜。 也许是有些许神似,季换澜一瞬间就想沈熄了,她的眼圈泛着红。 “盛老师,这位是新来的支教老师,姓季。以后就教你们班的英语。”校长这时候过来介绍道。 季换澜忍住泪意。 男人抬起头后,对着眼前肤白貌美,显然不属于这里的女人点了点头。 “你好,我叫盛权。” 季换澜声音还是有些哑,“季换澜。” 盛权颔首,“以后我们班级的孩子,就辛苦您了。” “不客气。” 季换澜拿着那本校长不知道从哪倒腾来的教科书,虽然是旧版的,倒也很是崭新。 这会儿正赶着中午,孩子们下了课各自去玩耍,盛家村小学的老师们也都陆陆续续回到了办公室。 果然是女老师比较多,算上季换澜一共九位老师,剩余的老师两男六女,其中有四位年纪较大,那两位应该跟季换澜年纪相仿。 她们打扮的不算多么时髦,不过也算是花枝招展好颜色了。 一进办公室,那两个女老师中的一位主动邀请盛权:“盛老师,中午一起吃饭?咱们去河边钓鱼烤着吃?” 盛权还在批改作业,“中午有事情,你们去吃吧。” “这位是……”后进来的那位年轻老师看样子也是支教的。 校长就在办公室里,趁机向众人介绍道:“大家听我说一下啊,这位是咱们学校新来的支教老师,姓季。教英语的。” 那位年轻的女支教不高兴了,“诶校长啊,我上次说我可以教英语你怎么不让,还非要找个专业的?” 校长乐呵呵的解释:“孙老师你误会了,主要是你都教了语文和数学了,再教英语也排不过来啊。” 孙丹的确是支教,因为是大城市来的,所以对于年纪差不多的教师,都有些看不起。 要不是家里让她来这里镀个金,她才不想来这么个穷乡僻壤呢。 “行吧。”孙丹暗自瞥了一眼季换澜,心中警铃大作。 她怎么还跟盛老师坐面对面? 盛老师可是盛家村有名的帅哥,从哪来的没人知道,只听说这学校建立之初他就在这儿了。 今年30岁,却还没有结婚,更没有女朋友。 孙丹一来到这儿就看上盛权了,明里暗里追了半年,都没有得到丝毫的回应。 “那既然来了新老师,咱们也应该庆祝一下,就去河边钓鱼呗?”孙丹坚持道。 校长左右为难,最后只能道:“季老师一起去吧?以后也要一起工作,了解了解村子里的环境也是好的。” 季换澜纵然不愿意动,也只能跟着去了。 最后,另一位男老师把盛权拽了上,十来个人一起去了河边。 走去的路上,季换澜在最末尾慢悠悠跟着。 “孙老师,你是哪个城市的来着?” “明云城啊。”孙丹特别骄傲的样子。 “明云城可是个好地方,我看新闻说那里现在越来越繁华,都快成了商业大都市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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