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动不动就喜欢开诗会,贾蓉觉得根源还是在娱乐匮乏的缘故,武将没事赛赛马、打打猎,文人无事就是去花楼、开诗会。 贾蓉觉得要是哪天不在官场混了,一定要为大夏的文化产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京城,张府。 当朝首辅的官邸不用说豪华异常,如海瑞、于谦那样的清廉之臣固然可贵,但并非人人如此,否则悠悠青史为何就那几人? 贾蓉这几年也算见过世面,对于华大宅子他早已免疫。 据他所知自己名下的房产在大夏东南西北都有好几处。 怎么知道的?拜尤青竹所赐。 这个娘子手里有钱闲着就喜欢搞房地产事业,美其名曰给未出世的孩儿攒老婆本,如此就算孩子日后无能也能富贵一世。 贾蓉对此感到无奈,慈母多败儿,他严父的角色是当定了,不过若是女儿么,夫妻两个人一起宠着也不是不行。 当朝首辅的孙女搞诗会并不是所有京城子弟、闺中小姐都能参加,有些不够资格的想参加都难。 贾蓉觉得他能在邀请之列肯定是那几首传出去诗词的缘故,所以啊!做人要低调,做事要高调,名声太盛麻烦事就会找上门。 史湘云果然没有随贾蓉赴张煦桐的诗会,赖家的事虽然落下帷幕,但临近年底各处大大小小的事务都等着她裁夺,这个花季少女正向王熙凤靠拢,很多时候她会主动找王熙凤”拜师学艺”,有这样一位能干的妻子反而衬托出他这个相公的无所事事。 马车吱吱呀呀的撵在大街上。 “夫君,今日诗会你怕是要作诗咯!说起来很久没听夫君写诗了呢!” 林黛玉身披月白色大氅倚在贾蓉怀里,贾蓉今日的装束是史湘云一手安排的,怎么说呢!全身黑,依史湘云的话说就是:“夫君出门在外切不可漏了本性,黑色沉稳大气,一定能将京城大大小小的公子哥压下去。” 对此贾蓉表示无奈。 搂着黛玉婀娜的身子,笑道:“玉儿,为夫说起来现在是武将,武将肯定是拉弓射箭,作诗是文人的活计为夫就不参与了,不过带你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所以咱们今儿就痛快玩上一日。” 黛玉轻笑,美眸微嗔,“夫君才不是那些粗人呢!能文能武,咱们大夏朝可不多。”言语中多有几分自豪之色,有这样的夫君时不时拉出来遛遛是件不错的事。 贾蓉闻言笑而不语,能文能武他也算吧!不过和历史上如岳飞,于谦,文天祥,辛弃疾等相比他的水分就很大了。 看看坐在马车一侧的紫鹃,贾蓉道:“紫鹃,你瞧你家小姐是不是被姑爷我养胖了?” 林黛玉身子弱,自从和贾蓉成婚后,在膳食方面都有精心安排,是以一向柔弱的黛玉胖了不少,晚上搂在怀里的时候感觉更明显。 “呀!你又不正经。”林黛玉惊呼,夫君近段时日总拿这个打趣她。 紫鹃掩嘴轻笑,“托姑爷的福,小姐是健壮了,日后生养小少爷也容易些。” “就是,玉儿,到底紫鹃懂我。” 确实考虑到日后养儿育女的问题,黛玉以往的身子骨可不敢轻易让她轻易怀胎。 黛玉娇羞的躺在贾蓉怀里,贾蓉的关心她怎会感受不到? 主仆三人闲聊着,很快驾车的小厮说张府到了。 贾蓉搀扶着黛玉和紫鹃下马车才打量眼前的张府,果然和他猜测的一样,从大门就能看出府邸的奢华,封建社会啊! 小厮停好马车后,走到张府门前递上请柬。 很快在张家下人的引导之下贾蓉带林黛玉走进张府。 张府没有荣宁两府占地面积大,但胜在精致。 “夫君,这府邸有些江南韵味。”黛玉打量了一番笑道。 贾蓉点点头,他知道张廷祖籍是江南人,和张煦桐第一次见面也是在对方回家探亲归程中。 大冷天举办诗会,可见张煦桐是真吃撑了没事做,好在诗会的地点选在张府内一处较大的暖阁。 作为诗会主人的张煦桐自然迎接两人的到来。 许久不见张煦桐,出挑的更加美艳动人,她身披一件淡紫色雕花斗篷,挽着一个闺中女儿的发髻,精致的脸蛋如同出水芙蓉。 “贾公子多日不见。”张煦桐见着贾蓉面带微笑微微施礼问候。 的确许久不见,上次两人见面还是在他大婚当天。 “张小姐安好!” 面前的女子和黛玉、湘云、师师平分秋色。 黛玉见贾蓉彬彬有礼没出差错,心中稍安,就怕自家夫君语出惊人,又见他眼眸清明更加满意,女子么!喜欢比较,张家小姐可是颜色动人呢! “张小姐安好!”黛玉和张煦桐见礼。 张煦桐回礼,笑道:“素闻贾夫人诗才天授,今日可不能藏拙。” 黛玉颔首,作诗她向来不怂,自问除了夫君不怯任何人。 而张煦桐和黛玉对视一眼,暗暗称赞,贾蓉竟然能娶到这样好颜色的女子。 “请进!”张煦桐将两人迎进暖阁,此时阁中已有不少年轻的公子小姐。贾蓉打眼望去,眼睛一亮,这小子竟然也在。 被看的男子也见着贾蓉,摇头失笑,走上前见礼:“贾兄!” “小良子,不错啊!首辅家的小姐诗会你也能参加了。”贾蓉打趣。 刚说完就感到一只小手伸向腰间,马上换成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拱手道:“冯兄。” 没错男子正是冯良。 黛玉撇撇嘴,收回手放回暖袖,她就知道不看着点夫君很快会露馅。 “贾公子,冯世兄的文章近来可是风靡京城,何况又是钱大人的弟子,自然能够参与诗会。”张煦桐在一旁笑盈盈的解释。 贾蓉闻言丝毫不诧异,南直隶解元,学霸中的战斗机不出名才让人奇怪。 这时候黛玉也见礼道:“冯世兄安好!”以贾蓉和冯良的关系,黛玉称一声世兄合乎情理。 “嫂夫人好!”冯良和林黛玉相熟,点头笑笑,说话也随意。 张煦桐也知道几人关系不寻常,微笑道:“冯世兄,贾公子就劳烦你帮忙照应,一会还有贵客,小女子去迎迎。” 冯良自然不反对,点头答应。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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