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也是人,甚至文人的那张嘴杀伤力更强,堪比毒药钢刀。 上官若离觉得在殿试以前还是能躲就躲,不要惹事上身。还是她来出头,大不了落个母老虎的名头,她倒是不在乎。 钱老太一把拉出她掀车帘的手,将她推到一边,一把掀开车帘,将头探出去,痛苦着脸,哀号道:“诶吆,儿啊,娘的腿好痛,快家去,快家去,痛死老娘了!” 东溟子煜立刻下台阶,抱拳施礼,抱拳道:“对不住,家慈游玩的时候腿受了伤,我得送她回去,侍奉汤药。” 钱老太苦着脸对着楼上挥手,用带着东北和江南风味儿的官话道:“那啥,举人们真是热情啊,等老婆子腿好了,你们家来玩儿哈!诶吆吆,疼疼疼,儿啊,家去,熬止痛药。” 孝道大于天,人家老娘受伤,他们再拉着儿子饮酒做乐,那可就说不过去了。 凌月给钱老太捶腿,笑道:“还是奶厉害!” 五郎给钱老太捏肩,“奶一出手,那些举人老爷们都乖乖闭嘴了!” 钱老太被他们奉承的眉眼弯弯,“你们这两张小嘴儿,抹了蜜吗?甜的我腿都不痛了。” 上官若离笑道:“他们说的是实话,娘确实聪慧,怪不得生出五郎爹那么聪明的人。” 钱老太最爱听这话了,夸东溟子煜比夸她还让她高兴,笑的眉眼弯弯,“那倒是,虽然我不会念诗,但这过日子的门道儿都懂!” 回到家,歇息了七天,钱老太和东老头儿才彻底缓过劲儿来。连连说养坏了,想当年饿着肚子、一天喝两口水,连着走上两天不休息,也不带累的。 东溟子煜又收到几个帖子,捡着知根知底的人参加了两次,然后就带着两盆兰花和默写下来的考卷去苏大儒那里了,经常在那里与智空大师下棋下一天。 时间一眨眼就到了小大郎的满月,大家庆祝了一天。转眼到了三月下旬,放榜的日子到了,东溟子煜和上官若离天不亮就坐着马车去守着了。 谁知他们来的算晚的,前面已经有不少马车、轿子和人了。有的豪华马车、轿子旁边还有不少护卫、家丁。 大郎道:“咱们把马车靠边儿,我挤前面等着去。” 薄荷也道:“小的个子小,钻的快,小的去。” 停好马车,大郎就带着薄荷挤前面去了。 上官若离握了握东溟子煜的手,“紧张吗?我要不要期待下会元?” 东溟子煜勾着嘴角,笑道:“可以。我说在家等,你非要亲自来看,比我还紧张。” 上官若离道:“你难得参加科考,怎么也得体验全了,在家和在现场,感觉肯定不一样。” 东溟子煜轻笑道:“那倒是,其实我也有些紧张。名次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哪个考官看着不顺眼,那就得拉低名次。既然考了,我自然是希望得第一的。” 上官若离安慰道:“名次不重要,咱也不是冲着连中三元来的,咱是想考取功名,保护这一世的家人。” 东溟子煜微微惭愧,回握住她的手,“幸亏有你提醒,我差点儿忘了初衷了。” 顾凌云的马车内,他和小厮长风都紧张的不行。 长风倒了一杯热茶递给他,“公子,别紧张了,喝杯茶缓缓。” 顾凌云握着茶杯,嘴硬道:“谁紧张了?我才不紧张!” 第三场他病重了,好不容易坚持下来。当时脑子昏昏沉沉的,都搞不清自己写了什么了。考好是不可能的了,别落榜丢人就行。 很快,天亮了,第一缕的阳光洒向大地,但气氛更加紧张了,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当当当……”锣声响起。 有人道:“放榜了!” 东溟子煜握着上官若离的手,道:“既然来了,我下去看看,你在车里等着。” 上官若离遗憾地道:“真想和你一起去,和你一起见证这份荣耀。” 只可惜人太多了,可谓人山人海,她一个女子不方便跟那些男人去挤,只能在马车里等。 人群的主力是身强力壮的下人,还有些考生被护卫护着往前挤。 东溟子煜和顾凌云会合,被顾府的护卫护着往榜单下挤,还没等挤到跟前,就听有人高喊道:“会元是东有福!柳林县的东有福!” “天,东有福竟然又是第一,他连中五元了!” 不用怀疑有重名的,这么……接地气名字,举人里面不多, 大郎在前面激动地蹦高儿,对着东溟子煜的方向大叫:“叔!四叔!您是会元!哈哈哈!会员!第一名!” 薄荷也扯着小嗓门儿大叫:“我家主人是会元!连中五元!” 顾凌云笑着祝贺东溟子煜,“四叔,恭喜你!” 东溟子煜唇角微扬,很是淡定沉稳,但眸中神采飞扬、意气风发,很是耀眼。 他伸手护着顾凌云往前走,“走,去看看你的名次。” 顾凌云立刻蔫儿了,这一榜他够呛,但还报有一线希望。 突然,长风的声音传来:“公子,你中了!中了!第三百名!” 顾凌云:“……” 一愣后,哈哈哈大笑起来,拉着东溟子煜的手如孩子般蹦高儿,一边蹦一边笑:“哈哈哈,我这是什么好运气啊!三百名!倒数第一!哈哈哈……” 笑的他,小嗓子都看出来了。 东溟子煜哭笑不得,说起来,确实挺幸运的。 认识东溟子煜的和顾凌云的都来跟他们道喜,没中的蔫头耷脑,中了的与他们分享喜悦。 “东兄,恭喜恭喜!”周轩逸从人群里挤回来,面带喜意地抱拳给东溟子煜贺喜。 东溟子煜也抱拳道:“同喜,同喜,想来周贤弟也高中了。” 周轩逸笑道:“真是惭愧,在下是第二名。” 东溟子煜谦虚道:“周贤弟屈居了,你如此年轻有为,东某佩服。” 周轩逸二十六、七,比东溟子煜年轻三、四岁,长的也是一表人才,在贡士里算是年轻英俊的了。他是第二,若是皇上跟他对眼,或者看在丞相的面子,殿试的时候点个状元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东溟子煜并没有小瞧他。而他的笑容里带着审视和挑剔,显然对东溟子煜并不心悦诚服。 “东会元,周贤弟,恭喜恭喜!”一个四十几岁的举人前来道贺,脸上洋溢着笑容,显然是榜上有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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