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月和五郎经历的事儿多,知道分寸,很多事东溟子煜和上官若离并不觉得他们是孩子就瞒着他们,免得把他们养成不知人间险恶的傻白甜。 什么孩子还小,不应该知道这些黑暗,敌人下手可不管你是不是小孩子。 凌月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林家要对娘下杀手,要毁了爹的前程啊?顺王妃和娘可是姑表姐妹。” 容川道:“我推测,与婶儿当年被掳走拐卖有关,说不定就是他们搞得鬼。” 凌月和五郎都是一惊,脸色微白。 凌月眸光微转,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可是,娘已经失忆了,不记得当年的事了。上官家找到娘也得快两年了,以前怎么不动手?怎么突然动手了?” 五郎道:“难道他们怀疑娘记起来了?” 容川赞许地摸了摸他的头,道:“也许有人告诉他们,婶儿没失忆或者要恢复记忆了。” 凌月道:“那林家是被人借了刀了?” 容川看着她,眸光晶亮,“凌月真是聪慧。” 凌月的小脸儿微微一红,“我只是随便一想。” 五郎吃的小脸儿鼓鼓,“五郎也聪慧的,就是吃着东西,没顾的上思考。” 东溟子煜轻笑,摸了摸他的头,“我推测,当年刘佳慧看上了顺王。但顺王与你们娘早已定亲,且顺王看不上她,她家里的官职也低,没有资格做顺王妃。 于是,她将你们娘设计失踪,然后以好姐妹和经历者的身份,与顺王一起回忆,一起寻找,然后日久生情或者用了计策,成了顺王妃。” 凌月道:“娘在被掳时知道了真相,所以她怕娘恢复记忆,告发她!” 容川微笑点头,心道:婶儿没有死,她现在是顺王妃,告发她,她也有本事摆平,丢些脸而已。她不怕告发,她怕的是失去顺王的宠爱,因为顺王还想着婶儿。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来,与东溟子煜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 上官若离听了他们的推测,觉得有理,问道:“我明明没有恢复记忆,是谁比林嘉慧还想我死?要借她的刀杀我?” 容川道:“我会去查的。” 东溟子煜道:“不管如何,得让上官家将你的失忆症无法治愈的事传到林家和林嘉慧耳中。” 上官若离道:“去送孩子的时候,我会与他们讲的。” 东溟子煜道:“我考完了,不用天天背书了,带着爹娘和你们游玩一下京城和周边。” 自从来到京城,还没四处游玩过。会考放榜要一个月后,至于殿试的时间并不稳定,要看皇上的意思,这段时间可以放松一下。 过了七天,顾凌云的病才好了,送了帖子来,约请东溟子煜去参加文会。 组织者他认识,是一个叫周轩逸的举人,是丞相大人的族人,也是他家乡那一州的解元。 东溟子煜一看上面的地点,是一间有名的茶楼,叫风月馆。一听这名字,就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茶楼,里面有歌舞妓等一条龙服务。 自古才子多风流,学子们在风月场所开诗会、文会,也被人说是风雅,没人真正地诟病。 东溟子煜没去,对送帖子的小厮道:“告诉你们少爷,奉劝他也别去。这种场合酒色迷眼,一旦出事,会影响名声。若是落个沉迷酒色、心性不稳的名声,会直接影响会试的名次。” 虽然会试过程管控的很严,但排名次的时候,有人以风评不好攻讦,也会影响名次,甚至直接落榜。 他在考场已经差点儿中招儿,可不想去那种敏感的地方。带着爹娘、上官若离和两个孩子出城去游山玩水了,看看黄河瀑布,游玩一下名山大川。 玩了五天才回来,正式诗会的日子。他们从风月馆下的街道路过,能听到里面的丝竹歌唱之声。 有书生打扮的人站在露台上,摇着扇子,一边欣赏街景,一边摇头晃脑地似是在吟诗作赋。 顾凌云在同窗好友的撺掇下还是去了。他是京中贵公子,性子又热情张扬、好交朋友,最是喜欢这种场合。 “哎!那不是奉承的解元老爷吗?”不止谁认出了骑马经过的东溟子煜,用扇子指着街道,让大家来认。 有个书生也认了出来,笑着招呼道:“东兄,上来与大家饮酒切磋一下吧。” 有人起哄道:“是啊,已经路过,不上来就太不给周公子面子了吧?!” 周轩逸从后面的屋内走出来,对着东溟子煜抱拳,“东兄,路过便是缘分,请上来一叙,将来与这些人不是同僚也是同年,给个面子。” 顾凌云也出来,这后面抻着脖子一看,眼睛一亮,招手道:“东叔,你们回来了!” 东溟子煜微微颔首,抱拳道:“对不住,与家人一起出游方回,衣着不得体,身体也乏累,改日再聚吧。” 那个先认出东溟子煜的举人道:“无妨,无妨,大家都是同年,不拘小节,上来饮一杯酒,让人捏捏肩膀,乏累顿消啊!” 有人起哄,“哈哈哈,就是,就是,来吧东兄。” “不要如此拘泥死板,不给大家面子!” “有马车,有车夫、有家丁,也不用你送家眷回去。上来一聚吧。” 上官若离坐在马车里,听的蹙眉。 钱老太捶着酸痛的腿,眯着眼睛,探着脖子,从车窗帘子的缝隙里往外看,“我怎么感觉这些人不安好心呢?这也太热情了,人家都说游玩回来怪累的,还死乞白赖地往上拽!” 上官若离道:“五郎爹若是不上去,就是不给他们面子了,也显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懂礼貌。” 五郎纳闷儿,“这些人都想使坏吗?” 上官若离道:“不一定是使坏,你爹是奉承的解元,没参加过几次诗会、文会的,他们也想见识一下他是不是有真才实学,摸摸深浅。” 凌月倒是挺放心,“想算计爹,他们恐怕没那本事。” 钱老太警觉地眼睛都亮了,“你懂啥?有些骚事儿,有个影儿就行了,没必要真有!只要你爹上去,只要他们动手了,不管事儿成不成,都会惹一身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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