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再次推销:“夏掌柜,你看看我家的肥鸭,物美价廉,一只才50文。” 程顾卿捉了一只3到4斤重的野鸭给夏掌柜看。 一只50文不算贵,但也不便宜。 猪肉10文一斤,程顾卿认为鸭肉比猪肉贵几文应该的。 夏掌柜本能地拿起一只野鸭,还真别说,鸭子正是美味的青头鸭,时下的父老乡亲们都很喜欢吃。 特别是野鸭煲笋更是一道美味佳肴。 夏掌柜吞了吞口水说:“一只50文,贵了点吧。” 不讲价不是一个好掌柜,夏掌柜卖什么东西,必须讲价。 程顾卿摇了摇头说:“夏掌柜,一只50文不贵了,我从山里捕捉的,纯野外,不是家养的,特别鲜美,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程顾卿坚持50文不降价,当然如果量大肯定从优,会给一定的折扣。 程顾卿看这间新开的客栈,规模不是很大,一次性也不会拿很多,所以没有让利的空间。 夏掌柜不死心地说:“45一只,要10只。如果不行,那就自便吧。” 客栈一天能消耗10只,夏掌柜想试一试,看看客人吃不吃,顿了顿继续说:“往后有需要再找你,45文一只,像这只那么重的。” 话要说清楚,最怕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女子撒赖,拿些次货滥竽充数。 夏掌柜之所以能做掌柜,自然有他的英明之处。 程顾卿无语了,45文,还只要10只。比蟠龙镇的刘掌柜还周扒皮,不过想了一下,还是卖了吧,45文一只,还能赚。 于是就跟夏掌柜达成交易,让他在推车里选10只。 夏掌柜好奇地问:“你们哪个山头捉的野鸭?很不错,只只大小都差不多。” 程顾卿笑着说:“我是从蟠龙镇来的,我们捉野鸭不容易,卖得真不贵,保证客人吃了还想吃,这季节野鸭最肥美了,肉厚多汁,怎么做怎么好吃。” 夏掌柜同意这个说法,所以才购买的。 当然一开始是被程顾卿吓一跳,还好知道她是女的,瞬间杀伤力变少了,夏掌柜也没那么好害怕。 夏掌柜安排人挑选了10只肥鸭,对程顾卿说:“记住我们的八方客栈,下次有好东西可以拿过来看看。” 程顾卿连忙点头说:“好,好,好,谢谢夏掌柜,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好话不要钱,程顾卿当然愿意说了,夏掌柜听到后也开心,笑着说:“承你吉言。” 成功推销10只野鸭子,程顾卿继续往下一间推销,等快天黑的时候,才回到徐秀才租住的小院子。 程顾卿和货郎徐福气核算了一下,总共才卖掉100只野鸭子,相对于2000只,聊胜于无。 程顾卿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说:“上元县做买卖不行,才卖了那么少。” 徐福气也是这样认为的:“哎,没办法了,俺们实在太多野鸭了,整个县都卖不完了。” 徐老大和徐福荣正在喂牲畜,徐老大挠了挠头说:“阿娘,要是卖不出去,俺们只能拉回徐家村吃了,野鸭好吃,俺喜欢吃呢。” 这句话遭受到徐秀才媳妇的白眼,她太了解村长的性子了,要是让村长听到徐老大这么说,肯定拿起烧火棍拼命地敲徐老大。 徐老大丝毫没有危机感,继续说:“阿娘,俺们明天再卖一天,要是卖不掉,俺们就带回去吃。嘿嘿,俺好久未能饱吃一顿鸭肉了。” 这些日子,程顾卿发现蟠龙山没什么野鸭了,于是就不上山打猎了。 所以徐家村就没有死的野鸡野鸭吃了。 至于活的肯定被村长和七叔公一众老头看管起来,绝对不给村里的人吃。 徐老大说好久未吃野鸡野鸭,略显夸张,只不过几天未吃而已。 秀才娘子害怕徐老大一直说下去,一直说到回徐家村被村长听到,赶紧说:“今晚我们做了野鸭煲,可以饱吃一顿。” 许川芎媳妇也从厨房出来,笑着说:“没错,今天杀了3只野鸭,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村里实在给的太多野鸭野鸡了,养又不好养,只好杀来吃。 徐老大听到有鸭子煲吃,美滋滋地说:“嘿嘿,今天俺又有肉吃了。” 程顾卿没眼看了,难怪徐老大长得牛高马大了,除了基因问题,更多是吃出来。 在哪里都想着吃,外甥像舅,肥团就像徐老大。 等了一会儿,许川芎和许麦冬下班,从医馆回来了。 看到一堆野鸡野鸭惊讶极了,围着野鸡野鸭问东问西。 程顾卿也想不到许家两兄弟那么多话问的,外面看起来成熟稳重,实际还是好奇宝宝。 随后黄毛七,徐老头家的徐大牛,肌肉男徐福昌,七叔公的曾孙徐福亮四个衙役回来了,看到一群就野鸡野鸭,跟许川芎两兄弟的反应一样,哇哇大叫。 这四个比许川芎两兄弟还夸张,还说等他们休沐也回蟠龙山捉野鸡野鸭。 黄毛七佩服地说:“老大,你真有本事,一个人就能捕获到那么多野物。” 程顾卿傲娇地摆了摆手说:“哪里,哪里,很容易捉的。” 说是这么说,大家可不认为很容易捉的,那么多野鸡野鸭,看着就花了很多心血捕捉的。 不过大家心里暗暗想蟠龙山的野鸭真的好多,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多的野鸭。 等天黑的那一刻,徐秀才也回来了。 一进门的反应跟前面两批人一样,惊讶地看着一院子的野鸡野鸭。 心里想着幸好当初自己租的院子够大,要不然真得容不下那么多野鸡野鸭。 许川芎媳妇和秀才娘子看人齐了,赶紧把饭菜搬到院子里吃。 人多,在屋里吃反而不够宽敞,在院子里吃,显得更方便了。 秀才娘子和许川芎媳妇做的菜也简单。 一大锅老鸭煲,用鸭作为主料,酸萝卜、金华火腿、香菇、干笋作为辅料,葱、姜、盐、酱油、料酒、白胡椒粉等为调料。 直接煲一大锅,块块是肉,汉子最喜欢。 因为逃过难,大家也不太讲究,没有什么男女之防,大家一起吃饭。 徐秀才非常满足地说:“好久未吃过如此好吃的老鸭煲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野鸭,特别的鲜美。” 程顾卿看了看徐秀才,可怜的秀才公,比上一次瘦了,看来衙门活计不好干。 又看了看黄毛七四个做衙役的,倒是没什么变化。 至于许川芎和许麦冬,嘿嘿,做大夫应该挺滋润的吧,竟然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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