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谢护卫,徐老大等人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回来。 徐老大先回来,看到程顾卿,高兴地说:“阿娘,我回来了。” 声音之大,大得让人耳朵轰隆隆的。 程顾卿无奈地点了点头:“怎么样,老大,今日去哪里干活了。” 仔细一瞄,看到他手中还有个小麻袋,散发出的臭味,程顾卿不用问,也知道是猪下水。 徐老大嘿嘿笑着说:“俺去帮人杀猪了,嘿嘿,东家还问俺明天去不去呢。” 随后把一小麻袋的东西放在地上,乐呵呵地说:“这些是猪下水,东家送的。他觉得俺杀猪手艺无人能敌。杀得又快又狠。” 徐老大的杀猪技能是公认的好,比程顾卿,程屠夫都好。 能得到老板的赏识也正常。 徐老大又说:“阿娘,俺今天赚了100文,给你。” 从口袋摸出一串钱。 程顾卿摇了摇头说:“以后你赚的钱呢自己拿着,阿娘有钱,不用你给。” 徐老大发现自从逃难后,阿娘就不再要他们路上赚的钱了。甚至大壮二壮赚的钱,黄氏要,阿娘也不准。徐老大不明白阿娘为什么这么做。 以前家里的钱都是阿爹阿娘拿着的。 大家一起赚钱一起花。 程顾卿看到徐老大疑惑的神色,耐心地解释:“以前在徐家村,阿娘觉得你们还小,所以帮你们保管。经过逃难,阿娘觉得你们长大了,该自己保管钱了。” 顿了顿继续说:“你赚的钱,以后就拿给大壮他娘保管,知道没?大壮他娘做事伶俐又勤快,有她在,钱保证能用到适合的地方。你啊,是个粗心的,给你拿着,会丢的。” 徐老大听到阿娘说他们长大了,懂事了,可以管钱了,乐呵呵地说:“行,阿娘,俺听你的,赚的钱给孩子他娘。阿娘,要是你不够用就出声,俺有,俺给钱你花。” 程顾卿鼻子酸酸的,徐老大这个妈宝男,对阿娘好到没话说。叫他走东不敢走西,非常听话。 程顾卿点了点头说:“行,阿娘没钱花,就找你要。” 不仅徐老大孝顺,大壮二壮三壮也孝顺,黄氏教得真不错。 徐老大拎着猪下水到水井边洗猪下水,别看猪下水污秽,爆炒后可香了,男女老少都爱吃。 接着出去批发货物的徐福气和几个徐家村的汉子也回来了。 程顾卿看到徐福气推着推车回来,买了不少。 徐福气笑着说:“程婶子,吉庆府的东西比上元县的还便宜,俺看俺们贩卖些货回去卖,能赚不少呢。” 程顾卿仔细查看推车上的东西,都是小玩意。 比如小女娃的头花,粗糙的胭脂水粉,以及一些糖。 就像杂货铺,什么东西都有。 不过看徐福气拿的东西,的确比上元县的好。 就单单木梳子,款式比较精致,妇女看到都喜欢。 程顾卿想着要不要在徐家村弄一个小卖部呢,做附近村落的生意。 不过这个想法只维持3秒钟。不说周围村子的消费水平,单单徐家村的地理位置就不好。 要买东西还要过河区买,谁会去。而且还在蟠龙山脚下,野兽多多,大家一般都不敢轻易过河。 如果要开小卖部,可以在县城郊区外开。 村里买了2亩地,归村子所有,可以建房子,让村里人做买卖,也可以租给别人,但这要看情况,稳定下来再说。 徐福气几个回来不久,去找活计的汉子也回来了,一窝蜂地冲进来,个个满头大汗。 程顾卿疑惑地问:“你们去哪里了?” 不仅满头大汗,还酸臭无比。明明昨天大家痛快地洗干净,今日又臭气哄哄。 菊花阿爹徐福乐喘了一会儿气,等顺气了,对着程顾卿说:“俺们看天黑了,怕宵禁,跑着回来的。” 程顾卿明白了,据说吉庆府以前没有宵禁的,自从北方动乱,就开始宵禁了。 如果太晚还在外面闲逛,分分钟被下大牢。 这不是开玩笑的,捉人下大牢不是官府,而是军队。 一到晚上,军队就接过城里的治安维护,到处巡逻。一般人都害怕军队,谁也不敢在晚上乱逛。 乱世用重典,程顾卿非常理解。 看了看外面,天早就黑下来了,难怪徐家村的汉子跑着回来,再不回来,害怕没机会回来。 程顾卿问道:“你们今天去哪里干活了?”m.biqubao.com 徐麻子喝了一大碗水说道:“俺们去码头了。” 程顾卿想着他们应该去码头扛麻袋了。 但看到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到处都是污泥,不解地问:“怎么弄得全身都是泥的?” 徐大憨挠了挠头说:“俺们去码头找活计干,但没人请,后来俺们看到码头要清淤泥,俺们就去干了。嘿嘿,虽然比扛麻袋累了点,但赚得也多,俺们一个人赚到40文呢。” 扛麻袋计件,一般最多30文左右,当然徐老大这种,100文也有可能的。 徐家村的汉子扛麻袋能赚个30文,已经是佼佼者了。 程顾卿明白他们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脏了,为什么全身臭了。 下码头清淤泥,又累又臭。真难为他们为了40文,累死累活。 想到自己轻轻松松,毫无成本卖药进账100两,心里就非常傲娇。 人跟人就是不一样,程顾卿的优秀程度甩徐家村人十条街。 徐老大早就把猪下水清理干净,正打算熬猪杂汤,看到乡亲们臭气熏天,乐呵呵地说:“嘿嘿,俺去杀猪100文,比你们挖淤泥好。嘿嘿,你们挖淤泥,比俺这个杀猪的还臭,嘿嘿。” 说着说着憨厚地笑起来。 徐家村的汉子恨不得套麻袋,把徐老大打一顿。 程顾卿连忙说:“你们快去换衣服,等会就有饭吃了。” 真害怕徐老大这个缺心眼乱说话,要是徐家村的汉子把他打一顿,程顾卿坚决不帮忙,这些都是徐老大自找的。 汉子们肚子饿得咕咕叫,换好衣服后,饭菜已经做好了。 吃的也简单,随便煮杂面糊糊,猪杂汤放些青菜,再把程顾卿买的5只烧鸡切开,一人一块。 简简单单的晚饭,汉子们吃得也开心,大家想着以后能有这个标准,祖上肯定烧了高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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