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欢哥儿的介绍,李家一家人都不在,李舒敏也不在宅子,只好打道回府了。 对着欢哥儿说:“程奶奶先回去,明天再来找你好不好?” 李欢小郎君瘪着小嘴巴说:“程奶奶,那么早就回去了?多做一会儿,我们聊聊天。 程顾卿一囧,跟小屁孩没什么好聊的。 何况大人都不在,还留在别人家不像样。 拍了拍欢哥儿的小肩膀说:“欢哥儿,莫要偷懒,你的课业还未做完呢?文博、当归可勤快了,每天干完活就跟着张夫子读书,你要是偷懒,文博和当归的学问会超过你的。” 别看小屁孩小,一样争强好胜。 在李欢这里就说当归和文博勤快,在当归和文博面前就要说李欢勤快。 嗯,程顾卿决定两头骗。 说完从怀里抽出一封信,递给李欢小郎君,郑重其事地说道:“这封信是章佳遇小秀才,章家闵哥哥写给你的。我们路过仙源县,遇到张哥哥,他们两个就让我给信你了,还说要保持联系呢。” 李欢惊喜地看到信,非常珍重地拿着,行了个小书生礼说:“程奶奶,真得是张家哥哥们给我的?” 程顾卿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认真地说:“真的,你做完课业就看,知道吗?张家哥哥读书可勤快了。” 李欢小郎君听到后羞愧地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程奶奶,我知道了,我会努力读书的,一定比文博,当归,辰彦,张家哥哥他们厉害。” 程顾卿又告诉李欢他们现在的地址,想着要是李太爷回来,肯定过来约时间见面。 之后把一推车徐家村“特产”送到李欢的小院子,笑着说:“欢哥儿,里面有地蛋子,你最喜欢吃的地蛋子。程奶奶明年种,等有收成再给你们送过来哈。” 李欢小郎君急速地点头,兴奋地说:“程奶奶,太好了,我最喜欢吃地蛋子,妹妹也喜欢吃。” 告别了王家,程顾卿等人回到白家仓库。 有些徐家村汉子哪里都没去,呆在宅子睡觉。 程顾卿奇怪地问:“怎么不出去逛一逛,难得来吉庆府一趟。” 泥腿子别说去府城,去县城都难。怎么徐家村的汉子不去逛的。 徐大憨憨挠了挠脑袋,憨厚地说:“俺不敢出去耶,俺听说府城好多贵人,万一俺不小心得罪了他们,可要被下大牢的。” 要是整个村一起出发,徐大憨倒是不怕,但单独出去,可就不行了,胆子小,害怕出去无意间犯错呢。 磨叽妇女家的徐福财连忙摇头说:“俺可不敢出去,俺怕俺出去了迷路。哎呦,府城太大了,没人带着,俺可不敢乱走。万一走不回来,俺都不知道怎么办呢。” 徐磨头一家都是磨叽人,徐福财做事也是磨磨唧唧的,同样也是路痴,可不敢到处乱走。 村里的包工头也就是徐老大堂伯的儿子,徐福刚则非常直接地说:“俺不出去,俺不想花钱。出去一趟,就忍不住买东西,一买东西,俺好不容赚的钱就没了,嘿嘿,俺可不敢乱花,要是被俺阿爹阿娘知道,肯定打死俺的了。” 这话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徐麻子打趣地说:“俺看不是怕阿爹阿娘,是怕小媳妇吧。哎呦,福刚你这个小子,刚成亲就怕媳妇,夫纲不振。” 徐福刚娶了一起逃难过来,安家在上元县的杨大丫,听说夫妻俩感情好,起码比徐癞子和月娥感情好。 徐麻子这么打趣,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 徐福刚听到后,想反驳,又不好意思,低着头不说话,耳根立即红起来了。 荷花阿爹徐福乐笑嘻嘻地说:“你们不懂,福刚赚得钱可要好好存着,回去给小媳妇花呢。” 大家听到后,更乐了,持续对着徐福刚开始玩笑。 徐家村的大多数汉子待在仓库,程顾卿看他们不出,决定自己出去,反正待在这里太无聊,不如出去逛逛,看看有什么商机。 靠种地发不了财,程顾卿除了做买卖,想不到其他好法子了。 至于科举做官,她是女的,早就绝了这条路。 嫁个好人家?奶奶级别,做梦都不要做。 等着享受子孙福,还很长远。 家里那么多娃子,目前就只有文博最有潜力,但文博那么小,等他出头,程顾卿已经老了。 至于三个儿子,更不要想了,比孙子差一大截。 靠天靠地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了。 程顾卿问张绍涛出不出去,想着跟他出去逛逛,看看有什么商机。 因为他识字,有文化,知道的东西比较多,找他陪同最好。 张绍涛摇了摇头说:“婶子,我不出去,我要整理书籍。昨天你淘了一大麻袋书,我得看看哪些是好书。” 好不好书无所谓,读书人看到书就想看,张绍涛选择留在仓库这边看书。 被张童生拒绝,程顾卿也无所谓。 徐老大伸出个头来说:“阿娘,俺陪你去。府城人多,俺保护你。” 程顾卿翻了个白眼,连忙摇头说:“不用,俺自己出去就行了,你还是留着仓库这边吧。” 千万不能带徐老大出去,自己长得就独特,带上徐老大更像找茬的,别人看到都退避三尺,还怎么发现商机。 徐老大深深地感受到来自阿娘的嫌弃,但嫌弃也不敢责怪程顾卿。 挠了挠头说:“阿娘,你不要俺。俺就去杀猪。昨天杀猪场那边觉得俺的手艺厉害,俺问问他,要不要人干短工。” 程顾卿惊讶地看着徐老大,想不到他那么勤快赚钱,赞许地说:“行,老大你去问问,要是不要你,就回来。问问也不吃亏的。” 徐家村汉子听到徐老大去找活计干,也动了心了。 徐老大可以杀猪,他们可以去搬货啊。留在仓库坐吃山空,得要赚多些钱才行。 于是以徐老大为首的一群汉子呼啦啦地出去找活干了。 至于去哪里找,路在嘴边,问就是了。 程顾卿错愕地看着一群一刻不停的徐家村汉子,真是天生的劳碌命,永动机,不做不舒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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