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完书铺后,天色不早了。这时候回去最好,不用干活,等着吃饭。 走进白家大仓库后,看到院子里热闹非凡,大家热火朝天地干活。 程顾卿拿出一小麻袋莲藕,空间还剩下几袋,拿出来吃最好,不用花钱。 吩咐徐麻子:“麻子,莲藕炖大骨,莲藕好吃,骨头好吃,汤也好喝。” 徐麻子也不问程顾卿哪里来的莲藕,接过麻袋,屁颠屁颠地去洗。 炖汤喝最好,很补的。 想着等会要放些红枣枸杞下去,这次出来,许大夫还给了些红枣枸杞,让煲水喝,可补可滋润了。 徐老大已经把一只猪一只羊杀好了,也把猪下水整理干净。 看到程顾卿扛了两个大麻袋回来,除了莲藕,还有什么呢? 好奇地问:“阿娘,你出去买了什么?那么晚才回来的?” 天都快黑了,程顾卿还未回来,徐老大还想着清理好猪下水就去找人,真害怕阿娘在吉庆府被人拐走了。 程顾卿笑着说:“今天去逛街,买了些东西给家里的娃子,哎,我们出来那么久,不买些东西回去哪里行。” 这话得到大家的认可。 徐麻子一边清洗莲藕,一边说:“婶子说得对,俺也要买些东西回去给家里的娃子。等明天或者后天,俺们出去逛逛,俺听说府城的东西更便宜,比县里的东西还物美价廉呢。” 程顾卿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府城大,人多,商家批发走量,而且货物种类更多。 各色各样看得人眼花缭乱。买些回去给娃子,保准开心一个月。 程顾卿问道:“你们出去买猪买羊,好买吗?” 张绍涛点了点头说:“羊还好说,随便都能买上一头,猪就比较难,不过我们直接问杀猪的,他带我们去养猪的地方挑选,看中哪头就要哪头。” 一头羊,一头猪,四五十人已经够吃了。加些配菜下去,吃得非常满足。 这次出行走了那么多天,慰劳慰劳大家太应该了。 徐老大嘿嘿大笑:“阿娘,俺看俺在府城好找工。今天去猪圈,哼,那些杀猪匠比俺还差,技术一点都不好。俺看不过眼,直接上去杀了,嘿嘿,养猪的还说给俺介绍工呢。” 越说越得意,徐老大非常自豪从事杀猪行业,去到哪里都能快速找到工,不用饿死。 程顾卿非常给面子,赞赏地说:“嘿嘿,福兴好样的,比一般人都强。” 徐老大听到称赞,更得意了,恨不得高歌一曲。 徐家村的汉子好想套麻袋打徐老大一顿,随后想到自己的小身板,还是放弃了。 最怕还未打到他,自己反而被他打呢。 大家忙忙碌碌地干活,好几口大锅直接在院子里架起火。 程顾卿好奇地问:“柴火你们哪里来的?莫要用白家镖局的。” 别人给地方你住了,总不能还用别人的东西。 做人要懂得分寸,不能贪便宜。 黄山子急忙摇头说:“不是白家的,俺们出城砍回来的。俺们砍了好几车,够俺们用7天了。” 黄山子想到要停留吉庆府三四天,吃喝拉撒全要钱,能省就省。 出去吃贵不现实,只好自己煮。煮可要柴火。 用白家的柴火或者出去买,这两种情况徐家村都不愿意,想了一下,决定出城砍柴回来烧。 砍多些,连同白家的也砍了。别人给地方住,帮人砍些柴火回来,礼尚往来。 程顾卿想不到他们竟然跑到城外砍柴,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但泥腿子的力气不值钱,这么做的确能省钱,赞同地说:“山子,还是你想得周到,烧俺们砍的柴火,就不用买了。” 黄山子乐呵呵地说:“俺还想砍柴进城卖呢,俺听说城里的柴火比较贵,一捆值5文。” 徐大伯家的徐福平也是这样想的:“要是5文一捆,俺们就派多些人去砍,快过年了,城里肯定需要更多的柴火,这时候最好卖了。” 在老家,徐家村的汉子也会砍柴到镇子,县里卖。 只不过都是顺带卖,如果特意去卖得不偿失,路途太远了。 程顾卿连忙摆手说:“这几天好好休息,逛一逛。难得来一次吉庆府。下次也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砍柴赚不了多少钱,还不如省省力,等着回家。” 既然大队长不赞成去砍柴,徐家村的汉子就不去了。 大队长说得对。对比做镖师,砍柴赚不了几个铜板,徐家村现在看过大钱,小钱没那么稀罕了。 如果村长在,听到徐家村汉子的心声,肯定一木棍打过去。 还未上岸的泥腿子,竟然敢说几个铜板不是钱,这是忘本。 村长肯定会打他们一顿。 幸好村长不在,程顾卿欢喜地看着冒气腾腾的大锅,咕噜咕噜地熬着汤,满意极了。 这时候张绍涛找上门,跟程顾卿清点一下今日买的东西。主要买了回徐家村路上的口粮,还有些明天去李太爷也就是王府的礼物。 大过年上门,不带些礼物,怎么也说不过去。 富有富买,穷有穷买,绝对不能空手。 程顾卿拿了3个小麻袋的地蛋子出来,加上一袋莲藕。 还有张绍涛买的一些腊鸭腊鸡腊肉,当做土特产送给李太爷。 张绍涛笑着说:“明天安排四五个人去就行了,剩下的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程顾卿点了点头:“就这么安排,我们上去坐一会儿,之后就离开,看看府城有什么好买的。” 最好能拉一批物美价廉的货物,一路走一路卖,赚些回家的路费也好。 程顾卿把今日淘到的书拿出来,指了指麻袋说:“这些是我今日看到的旧书,觉得合适就买了回来。你看看哪些好的,哪些不好的。拿回去后,在村里弄一个小书铺,想看的就看,免费的。” 张绍涛一愣,看着眼前的一个大麻袋,想不到里面装的竟然是书。一时之间有种莫名的感觉。 鼻子酸酸地说:“好,回去后,叫我父亲整理。最好抄一遍,留给村里的娃子看。” 程顾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张家人那么主动,果然会做人。 程顾卿非常满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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