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719章 书铺一条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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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小二依旧热情地招待:“好的,婶子,我给你介绍些好用实惠的,保管你儿媳闺女用了还要用。”
  程顾卿面无表情地听着女小二介绍,哎,特别讨厌不明码标价的购物,也不知道她说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最后程顾卿随便选,价格不太贵的都要上些。还买了些冬日涂脸的面脂,特别是娃子,脸上冻得破裂,可疼了。
  程顾卿回忆一下,上辈子最流行diy一种面膏,就是女王武则天御用的猪油膏。
  做法很简单,具体的材料比例不知道,但就那几样细辛、萎蕤(玉竹)、黄芪、白附子、薯蓣(山药)、辛夷、川芎、白芷,加上猪油进去熬,过滤渣渣,然后等待凝固就成了。
  效果怎样不知道,但材料价格挺贵,徐家村人可用不起呢。
  程顾卿还是选择物美价廉的女小二推荐的面膏。
  买了几大罐,回去给老人和娃子用。当然费用公中出,要报销的。嘿嘿!
  买了些胭脂面膏后,程顾卿又看上银镯子,特别的复古和雅致。
  想了一下,买了一个,给小丫头春丫。
  至于其他人,太贵了,买不起。
  家里只有春丫一个小姑娘,不疼她疼谁呢。
  女小二想不到这个粗狂的大娘不仅疼闺女,疼媳妇,还疼孙女。
  看到她竟然舍得花2两买一个银镯子,大大的惊讶。
  从她的只言片语,家里应该不止有孙女,还有孙子。不给男娃子买,给女娃子买,太少有了。
  女小二热情地笑着说:“婶子,这个镯子最适合小姑娘戴的,你家孙女看到肯定喜欢。”
  程顾卿也是这样认为的,点了点头说:“喜欢就好。”
  随后问:“小姑娘,我都买了那么多东西,能不能送几朵绢花啊。我家小孙女最喜欢戴绢花的了。”
  程顾卿注意了店铺里的绢花好久了,怎么看就怎么漂亮。比在外面买的精致多了。
  看来店铺里的货跟小贩摆摊的就是不一样。
  程顾卿想着要不要买几朵回去,让家里的女娃子开心开心。
  但想到自己买了好几两的东西,送几朵绢花也应该吧。
  女小二想不到程顾卿这么问,要说送嘛也可以的,只是从提成扣,赚不了那么多。
  为难地说:“婶子啊,我们店铺的绢花可贵了。”
  程顾卿眉头一皱,想着绢花能贵到哪里去呢?
  女小二以为她不喜。害怕一不喜,就不买,岂不是失去大客户。
  赶紧装作为难地说:“婶子啊,这样吧,我去问问掌柜的,要是她说能送就送,你看可以吗?”
  可以,当天可以了。
  程顾卿点头说:“替我问问,多送几朵,我家孙女喜欢大红色的。”
  要说红色,程顾卿觉得俗气,可耐不住春丫喜欢,不,不仅春丫喜欢,村里的女娃子都喜欢大红色。
  上次买头绳,女娃子喜欢选红色,没挑到红色的,还哭鼻子呢。
  女小二也无语了,还要送几朵,真以为绢花不要钱呢。
  这么想,心里肯定不能这么说,笑容满面地喊程顾卿等等,她去禀报一下。
  程顾卿很无聊,东看看西看看。
  虽然这间胭脂水粉铺坐落在南城,但卖的东西还真不错,特别的典雅,很适合有点闲钱又喜欢精致的女子。
  程顾卿看着也喜欢。
  不一会儿女小二回来了,乐呵呵地说:“婶子,我们掌柜说可以送。我这给你送3朵绢花,如何?都要红色吗?”
  程顾卿听到送三朵也欢喜,送的东西不要白不要,肯定要的。
  点头说:“红色,三朵都要红色。”
  想着一朵给春丫,一朵给秋花,一朵给黑妞。三个小姑娘太乖巧了,从不偷懒,帮着家里干活。
  看着看着,程顾卿又看中银发簪。
  说银,其实就是发簪中的银杏花用银子做,其他是木头。
  但做得特别精致别雅。
  程顾卿问了价格,一支才200文,于是要了5支,1两。
  买回去送给三个儿媳两个闺女。
  哎,家里人多就是麻烦,送东西就要一起送,要是差别对待,肯定吵翻天。
  当然差别对待春丫是可以的,谁叫她是徐家的唯一的孙女呢。
  女小二大喜,赶紧替程顾卿包好,热情洋溢地送程顾卿出门。
  今日开单8两,提成可以顶10天工钱了,女小二非常庆幸自己有眼力,立即上前招待。
  程顾卿不知道女小二的想法,此时走在一条书铺街,整条街都是卖书卖笔墨纸砚。
  当然还有卖画,替人装裱。
  看来这是一条文化街,走进来都感觉到书生气质升华了。
  程顾卿也不怕,仗着牛高马大,无人敢欺负,进去就进去。
  要是被人赶就大吼一声,谁怕谁。
  走到店铺直接问:“掌柜,有没有便宜的旧书?”
  新书是买不成的,太贵了。
  程顾卿想着要是旧书便宜,就买些回去。在徐家村建立一个小型图书馆,谁都可以看。
  不过目前只有张夫子几个人能看,小娃子还未学成,至于大人更是文盲。
  掌柜随便指了一个地方说:“去那里淘一淘,100文一本。”
  100文或许对泥腿子来说很多钱,但对书来说真得不贵。
  程顾卿记得手抄本的《三字经》,这种启蒙书都要500文。现在100文一本,简直大降价了。
  幸好程顾卿识字,看书的封面以及内容。随便瞄一下,不破损得太厉害的,就买回去让张夫子慢慢抄写。
  反正张夫子腿瘸了,又干不了活,叫他抄书最合适,也最能体现价值。
  这么好的秀才夫子不用白不用,肯定要把他吃干抹净,榨干最后一滴油。
  从街头逛到街尾,每一间店铺都进去问。
  态度好的就问多几句,态度不好的就默默挑书。反正买完就走,谁也不认识谁。
  至于书店的掌柜们也非常惊讶程顾卿竟然认识字,看她挑选的书,一些启蒙的,一些科举的,一些鬼怪故事的,什么品种都有,就是没有言情小说。
  程顾卿要是知道书店的掌柜这么想,肯定翻白眼。
  她倒是不介意选几本像《剪灯新话》这种艳书。
  但又不止她一个人看,要是买回去,想想都知道后果很严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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