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母难当,携崽二嫁摄政王_第27章 纵横谋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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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公主明白,母后虽为中宫,可早已失势,如今只在宫里吃斋念佛,不问世事。
  这个海娘子,求见母后作甚?
  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兰姑娘火急火燎:“公主嫂嫂,你快答应了程侯夫人,好让她赶紧去救二哥哥啊。”
  长公主被这小姑子纠缠的头晕,拂袖:“罢了,此事若成,你要见谁便见谁吧。”
  海云舒欠身再行礼:“谢长公主体恤。”
  从公主府出来,海云舒马不停蹄地赶到了蔡家。
  路上莺歌还不住地赞叹:“夫人,原来你把蔡大媳妇叫过去是为了这件事。”
  海云舒笑笑:“不错,有长进了。”
  莺歌道:“奴婢晌午还纳闷呢,蔡大手脚不干净,早七八年前就被咱们老爷赶出府了,怎么夫人今天还有空儿约她媳妇相见,刚才进了公主府,奴婢就全明白了。”
  “他媳妇拉扯三个孩子不容易,咱们能帮就帮一把,也不枉双方主仆一场。”
  蔡大先前在海家做长工,好吃懒做,爱耍些小聪明,在主子面前装得老实巴交,脸一转,竟是个混账。
  据说,他在家一喝酒就发疯,毒打妻儿,摔锅砸碗。在外常年赌钱,为此被人砍了拇指,还死性不改,竟然卖了个儿子去抵债。
  海云舒知道后,用私房钱把那孩子从人牙子手里赎了回来。
  母子再团聚,蔡大媳妇自是千恩万谢。
  再后来,蔡大醉酒兽性大发,调戏大哥房里的女使,叫人逮个正着。
  父亲一怒之下,把这流氓赶出了海家,从此便没了交集。
  谁知,这回又遇上了。
  莺歌还是疑惑:“夫人,你怎么就算得这么定呢?正掐住了驸马一家的命门。”
  “身为主母,若不能纵横谋划,还如何在这深宅里立足?”
  海云舒是打听到驸马爷有这么一群混账弟妹,其中一个不成器的,最近还惹上了人命官司。
  这可是个大好消息。
  俗话说,不怕敌人势大,就怕敌人没弱点,这夫家的糟心事就是长公主最大的弱点。
  有弱点,海云舒才好趁虚而入。
  人若是顺风顺水了,连老天都来帮忙。
  人命官司的主家儿竟是海家旧仆,海云舒这才找来蔡大媳妇,叫她再去衙门闹上一闹,一来逼宋家一把,二来可以再多要些银子安身。
  蔡大媳妇一直视海云舒为大恩人,当即拉着孩子给她磕头:“我们娘儿俩的命都是夫人给的。您怎么说,奴家便怎么做!”
  蔡大本就是个泼皮无赖,死就死了,没人在意。
  但海云舒横插了这么一杠子,事情就不一样了。
  她算准了时间,让蔡大媳妇去闹,然后去登公主府的门。
  等兰姑娘把长公主闹得头昏脑胀时,再跳出来演一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戏。
  可谓是连环计。
  莺歌钦佩道:“不过半日,夫人就做了这么多。当真厉害。”
  海云舒说:“蔡大媳妇这辈子命苦,我这么做,也是想再拉她一把。”
  到了蔡家,海云舒把钱塞进蔡大媳妇手里。
  身为三个孩子的母亲,不足三十岁的年纪,她头发竟花白了一半,叫人看着心酸。
  “不瞒夫人,蔡大在时对我们母子就非打即骂,从前为了孩子只能忍,如今他死了,反倒清净,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看着她儿子浑身的伤痕,海云舒不禁想起前世饱受虐待的琮儿,心里如刀刺一般生疼。
  “为何不到侯府来找我?我若早知你生活艰难,必不会袖手旁观的。”
  蔡大媳妇万分感激:“阖府里谁不知道,三姑娘你是最宽善仁厚的。您已经帮我们家那么多,若再为这点小事,污了姑娘的耳朵,就是我们做下人的不懂事了。”
  “我记得娘子你绣花绣得很好。”
  “夫人夸奖了,我祖上是做绣娘的,我跟着学了几天,登不上什么台面,只给孩子们的衣裳缝缝补补罢了。”
  可海云舒清楚的记得,蔡大曾拿着一副百鸟朝凤的绣面给母亲祝寿,那技艺巧夺天工,谁见了都忍不住赞叹。
  “那你可愿去我府上的司衣局,做个管事婆子,自己丰衣足食,也好养活几个孩子。总比一辈子靠男人来得爽快。”
  瞧着蔡大媳妇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莺歌连忙拉她催道:“娘子还愣着干什么,快谢恩啊。”
  她这才反应过来,不住磕头:“多谢夫人!夫人真是我家救命的大恩人!”
  说着还要拉几个孩子磕头。
  海云舒让她不要多礼:“对了,我还不知娘子姓甚名谁。”
  她应声:“奴家姓潘,单名一个秀字。”
  “潘秀?好,我记住你了。”
  *
  最终,海云舒说和了蔡大这桩案子。
  宋家赔了五百两银子,蔡家撤回诉状。
  两家均变了说法,只道当时是双方起了争执,蔡大自己无意间磕到了头,这才送命。
  府尹大人正乐得有这台阶,不愿得罪驸马和长公主。见两家商量好了各退一步,就火速把案子给结了。
  宋二郎很快被无罪释放。
  宋老夫人为给儿子接风洗尘,也是为了感谢长公主,特意在家里摆了席面,邀一家人吃饭。
  席间,几人说起海云舒这个和事佬。
  长公主忍不住夸:“这海娘子,平日里瞧着不声不响的,竟是个人物。”
  驸马爷不屑:“攀龙附凤,势利钻营。你以后少跟这种人来往。”
  兰姑娘也跟着附和:“是啊公主嫂嫂,我瞧那海娘子心机深得很,你说一句,她能想到后面十句,叫人害怕。”
  长公主自是看不惯这一家子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嘴脸。
  “钻营怎么了?若不是人家钻营,你们家二郎,现在只怕要在菜市口了。”
  宋明冲的执拗脾气上来:“菜市口就让他菜市口,自己做的孽,就该自己担着,你管他作甚?还什么海娘子,你知道她什么来头吗?那是在摄政王府都来去自如的人,你还跟她结交,做起人命买卖来了,当心把咱们全家搭进去!”
  “搭进去?你们宋家什么高门显贵啊,人家一个侯爵娘子要算计着把你们搭进去?”
  “你若看不起宋家,就别来登门。没人愿意看你这臭脸皮子。”
  “得便宜还卖乖,我就看不惯你们家这卸磨杀驴的作派!”
  宋明冲碗筷一推:“看不惯你就滚!”
  宋老夫人见两人又拌上嘴,忙劝:“公主,明冲不是那意思,他心里是感激你的,嘴笨不会说罢了。我替他赔个不是,你别忘心里去。”
  说着就要给公主跪下赔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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