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笙总感觉有道让人很不舒服的目光,转身看了一圈,也没什么发现,转回身又跟郝小雨聊起来。 郝小雨知道麦娜尔要去京市旅游,又热情地开始给她推荐吃的,还有住的地方:“你要是不介意,可以住我家,我爸妈现在也不回去,家里没人。” 麦娜尔摇头:“不用,我去住招待所就可以,我有学员证,可以半价呢。” 郝小雨想了想:“那你在京市要是遇见什么麻烦,可以找我大伯家。” 叶笙给麦娜尔详细介绍了下:“就是闻莺中队长的婆家。” 麦娜尔一脸明白了,立马又很果断地拒绝:“不用不用,我能出什么事?真要是出事,那也是我见义勇为了,放心吧。我已经去了很多地方了,都没事。” 叶笙笑看着麦娜尔,这姑娘的性格真的非常的直接,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想要什么也会直接说,不想要,也是绝不会回头的性格。 吃了饭,麦娜尔又风风火火离开,还跟叶笙笑说着,等她从京市带礼物回来。 …… 叶笙送走麦娜尔回家,周砚深已经回来,坐在客厅和周长河下棋。 朱浣浣抱着小南瓜在厨房看着张阿姨收拾年货,就中午这么一会儿功夫,大院发的年货已经送了过来,鸡鸭鱼肉都有,还有腊肠和水果面粉大米。 张阿姨都感觉今年的过分多:“以前,你们没回来,一般就送两份回来,种类也没这么多,还要被你婆婆分大半出去给她大哥家。每次过年,家里来亲戚,都要去买东西。今年种类多了,可能因为你们回来了,给了四份呢。这么多东西,过了正月十五都吃不完。” 朱浣浣看着:“不是还要给亲戚家准备礼物?把这些分出来一些,然后再买点搭配一下,应该可以了。” 张阿姨点头:“也行,还有鞭炮,是不是也要买啊。对了,小南瓜没办百天酒,那半岁要不要过一下,过年那几天,小南瓜就半岁了吧。” 朱浣浣又不懂了:“这个不用过了吧,周砚北又不在家。” 张阿姨笑着:“还是要过的,就是图个好彩头,让我们小南瓜健健康康的长大。回头你跟老爷子他们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办。” 朱浣浣点头:“行,我回头跟爷爷和我爸商量一下。” 晚饭时,周长河和周怀瑾一听,顿时觉得最近忽略了小南瓜。 周长河有些愧疚地抱着小家伙:“这段时间真是太忙了,竟然都忘了我们小南瓜要半岁了,之前百天没赶上,这次半岁可要好好过过。” 周怀瑾点头:“之前还想着呢,这两天忙忘了。” 朱浣浣也不在意:“要不,就等周岁的时候一起办?” 周长河摇头:“那可不行,那会儿太晚了,过年正好大家都闲着,到时候就去工会食堂请客,家里亲戚多,都通知一下,让我们小南瓜都认识认识。” 朱浣浣噗嗤笑起来:“好,那我们就选个日子办。” 她知道老爷子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个漂亮可爱的重孙子。 老人家想炫耀的心情可以理解,所以也要满足她。 周长河当场拍板,让周怀瑾定工会食堂,日子就定在大年初八:“给京市你二叔家也打电话,看他们那边能不能过来。去年,你二叔抱了重孙子,见天给我打电话炫耀,这次一定要让他来。” 周怀瑾笑应着:“行,到时候我都问问,让他们能过来的都来。” 叶笙听着周怀瑾和周长河确定人数,那一连串的名字,还有几个竟然还是出现在新闻上的,惊讶不已地看着周砚深,凑过去很小声的说:“没想到你们家,圈子这么豪横呢?亲戚这么多,还这么厉害。” 周砚深一脸平静:“也不常见面,不太清楚。” 叶笙啧叹一声:“那你有些低调了啊。” 周砚深笑了笑:“还真没有,不过,我中午出去,给宋知遇打了个电话,正好他这两天有空,约着我们一起去吃饭。” 叶笙挺奇怪:“是有一阵子没见他了,怎么你一回来他就有空了?他还说喜欢郝小雨呢,也没见有空回来见郝小雨。让我不得不怀疑,宋知遇真正喜欢的是不是你啊。” 周砚深哭笑不得,夹了块鸡肉给叶笙:“瞎说什么呢,赶紧吃饭。” …… 按照叶笙原来的计划,这两天她要去找她看上的那两家洋酒厂家,结果宋知遇要请吃饭,这件事只能又往后拖一拖,马上过年了,很多事年前是没希望了。 第二天一早,宋知遇就跑了过来,还是吊儿郎当公子哥模样,笑着跟叶笙打招呼:“嫂子,早知道你回来,我怎么也请假回来,请你吃饭。” 叶笙横他一眼:“我又不是昨天刚回来,这么久你都没空请?没请我也没事,怎么也没空回来看看小雨?你不是喜欢人家?” 没等宋知遇开口,叶笙突然惊讶得瞪大眼睛:“你不会又有新的目标了吧?又看见喜欢的人了?” 宋知遇哭笑不得:“嫂子,你这话说的,好像我见一个喜欢一个一样。” 叶笙挑眉:“难道不是?” 宋知遇笑起来:“还真不是,我是真的忙,而且没换人,我还是喜欢郝小雨。” 又拉着周砚深给他证明:“你来说句公道话,我最近是不是忙得跟三孙子一样,也是赶巧了,这两天有点儿时间,我现在就去找郝小雨,我们一起去吃饭。” 只是饭却没吃成,宋知遇刚出院门,就被同事找来,小声说了几句,宋知遇给周砚深丢了句有情况,跟着同事急匆匆的跑远。 叶笙看着跟风一样跑着离开的宋知遇:“好像真的很忙啊。” 周砚深难得认真:“宋知遇的工作很特殊,他不找郝小雨,肯定是有他的考量,要不就他张扬的性格,早早就找去了。” 叶笙想想也是:“也对啊,那宋知遇的工作性质,是不是也很危险?” 周砚深想了下:“如果,你在大院以外的地方碰见宋知遇,他没有主动跟你打招呼,你就当没看见。这一点儿一定要记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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