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146章 嘚瑟容易掉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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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牌打手在完全懵逼的状态下,被从天而降的林毅轩踹飞。
  开车的打手小弟啊了一声,下意识地从兜里掏出一把指头长短的水果刀,似乎是想抵抗一下。
  下一秒,打手小弟手里的水果刀吓得落在地上,双手举高。
  三轮车被一群迷彩战士包围了,好几杆枪口对准了两个打手。
  把两个打手都吓懵了。
  他们用刀,人家用枪,这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该说你们蠢呢,还是傻?”林毅轩的战靴踩在金牌杀手的身上,轻蔑地踢了踢。
  “饶命!我们也是收人钱财办事,我们啥都没来得及做,您就从天而降了!”
  金牌打手跪在地上,来了个纳头就拜。
  尊严跟命比起来,一分钱都不值。
  “谁让你们来的?”林毅轩问。
  “一个叫彼老板的!”打手痛快招供。
  林毅轩看向锦书,锦书摇头。
  她不记得自己认识姓彼的。
  “他的个人信息,说详细点!”林毅轩审问。
  “他叫彼得,长的是咱们汉人的脸,说话腔调却有点像外国人。他给了我们5000块钱,让我们把于锦书和郑昕的脸划了。”
  锦书两道柳眉蹙了起来,彼得,她不认识。
  郑昕走过来,她跟车上其他人一样,都被这些从天而降的援兵吓了一跳。
  “怎么还有我?”郑昕觉得有点奇怪。
  为什么她跟锦书一样,都被人家通缉了,这个彼得,听着有些耳熟——
  “他中文名是不是叫李狗蛋?”
  “那就不知道了,彼老板没说大名啊!”
  “1米7左右的身高,下巴有个痦子!”
  郑昕这么一说,金牌打手想起来了。
  雇主的确是长了个痦子,小个不高。
  “李狗蛋在华人圈一直名声不好,他们那个圈,都是以排列组合的方式乱睡的......他怎么会跟我们有仇?”
  郑昕百思不得其解。
  林毅轩的几个手下听到“排列组合乱睡”,不约而同地露出嫌弃脸。
  咦惹,这万恶的资本主义,这都养了些啥玩意出来!
  于瑞言从车上下来,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
  “李鹤。”
  “啊?”郑昕没反应过来,锦书也纳闷。
  “彼得在追李鹤,我早就知道。”
  解除婚约前,他就听到过一些风声。
  说彼得看上李鹤了,他的朋友让他小心点,可是于瑞言的心思根本不在李鹤身上,早就有解除婚约的打算,一直装不知道。
  没想到,这个李鹤如此歹毒。
  婚约都解除了,她还让彼得派人坐火车追杀郑昕和小妹!
  于瑞言根本无法想象,如果妹夫没有突然出现,他妹妹和郑昕会怎样!
  “把人捆起来,丢警局去。”林毅轩听了一圈明白了。
  收起枪,走过来拍拍于瑞言的肩膀。
  “闹了半天,是你的桃花债?”
  锦书摸着下巴想了一会,摇头。
  “还真不一定是我哥的桃花债,是你那个巫蛊娃娃惹得祸。”
  “什么巫蛊娃娃?”林毅轩愣了。
  锦书皮笑肉不笑,看在他的人都在的份上,给他留个面子,回家再说这件事。
  李鹤狗急跳墙派人追杀她和郑昕,不仅是因为她哥的原因。
  林毅轩送的那个娃娃,也占了一部分吧。
  毕竟李鹤是被娃娃里的虫子吓晕之后,情绪崩溃,跟于瑞言大吵一架才解除婚约的。
  “你,你们......”
  穆凤看外面没事了才敢出来,两个腿肚子都软了。
  刚到第一天,就发生了劫车以及被解救事件,对普通的农村妇女穆凤来说,刺激是有点大。
  “媳妇儿?!”其中一个特战队员站出来,他是穆凤的丈夫。
  “你跟嫂子一起来的啊。”
  “嫂子......?!”穆凤头皮一紧。
  锦书冲她和蔼一笑,挥挥手。
  “嗨,正式认识一下,我叫于锦书,这是我爱人林毅轩,大名你可能不熟悉,他的代号是,武神。”
  穆凤眼神呆滞,无法消化这个重磅消息。
  她在路上都说啥来着.......
  武神不是个好东西。
  武神媳妇肯定也不好相处,还要带领全队嫂子孤立武神媳妇。
  穆凤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媳妇儿,你咋了!”魏大山冲过去扶着晕过去的穆凤,这咋还晕了?
  “带着去医务室看看吧,等她醒了告诉她,我记性不好,不记得发生什么,她就没事了。”
  锦书前半句是用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后半句是用只有魏大山和她能听到的声音说的。
  林毅轩离着还有点距离,听不到,但他懂唇语。
  似乎明白了什么。
  魏大山也是个聪明人,能被龙鳞选中的,就没有笨人。
  “嫂子,对不起,我媳妇她一根筋没文化,说话不过脑子.......”
  魏大山尴尬不已,他已经想到了,肯定是来的路上,媳妇那张破嘴惹事了。
  他媳妇在农村长大,没进过城,还保留着村口嚼舌头的恶习,东家长李家短的,他教育了很多次了,没用。
  随军第一天,就把队长媳妇得罪了,魏大山一个头两个大。
  “没事,我没往心里去,你让她也别往心里去,不是什么大事。”
  林毅轩过来拍拍魏大山。
  “你嫂子不是小气的人,过去就过去了,快领你媳妇去医务室。”
  “是!”魏大山接受命令,背上媳妇朝着营地走。
  “来,给你们介绍下,这是我媳妇于锦书。”林毅轩领着锦书来到他的兄弟前。
  “嫂子好!”
  “弟兄们辛苦了!”锦书一点也没怯场,拿出她做老总时的派头,跟着大家挥手。
  “为人民服务!”众人异口同声,精神十足。
  众弟兄一看就觉得这个嫂子很厉害,不扭捏,气度不凡。
  锦书捐战车的事,林毅轩没往外说,战士们不知道,只有高层知道。
  就算没有这层爱国土豪光环加持,锦书给众人的第一印象也是不简单的。
  刚刚面对歹徒叫嚣,她毫不犹豫地从车上下来,面对持刀歹徒,面不改色,还能悠哉地喊一句“破喉咙”,耍歹徒玩。
  就冲这份胆识,众人也是服她的。
  林毅轩把众人的表情看在眼里,心里只有两个四个加粗的字:骄傲,嘚瑟!
  他媳妇就是他心里的无价瑰宝,他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看到她的好。
  但有个伟大的人说过,别嘚瑟,嘚瑟容易掉毛。
  林毅轩就是嘚瑟大发了,马上就要乐极生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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