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锦书全家上火车。 锦书站在车门处,回头看。 “怎么了?”孙英问。 “我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看我。” “你太高兴,没休息好才有幻觉吧?” 孙英以为儿媳妇跟她一样,合家团聚,高兴的失眠。 “可能是吧。”锦书跟着婆婆上车。 柱子后,两个收了5000巨款的金牌打手现身,满脸冷酷。 “哥,咱真要跟她们坐火车过去?”打手小弟问。 “我打听过了,她们去s市,早上6点就到了,s市不像京城治安这么严,我们肯定有下手的机会。” 金牌哥甚至安排好了行程。 早上六点到站,埋伏那两个女的。 打完人,下午一点坐车回来,晚上十点回京交差。 在最后期限前,完成任务。 什么叫专业?这就叫专业! “哥,咱在火车下手行不?”打手弟问。 “火车上那么多人,还有乘警,打完了还能跑?” 打手弟不敢再问,掏出硬座的票看着上面无座二字,黯然伤神。 坐一晚上的车,没座。 这年头,赚点黑心钱真难。 锦书买的软卧,四个女人一个屋,两位男士一个屋。 绿皮车速度不快,软卧宽敞,大家上车就睡,早上六点,火车准时到站。 出站口有龙渊派来接站的人,考虑到不要招摇,穿的便衣。 锦书家有一集装箱家具,部队派了两辆车,一辆面包车,一辆卡车。 集装箱卸货需要时间,卡车留下来等,面包车拉着人先过去。 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个家属,也是今天到,就一起接上了。 小面包车四处漏风,众人坐在上面颠簸。 锦书家几个隐形土豪,坐在破车上毫无怨言,就连平日里身娇肉贵的陈晨,也是一声不吭。 同行叫穆凤的家属,一路都在抱怨。 “怎么开个破车?你们队里没吉普吗?” “吉普坐不下这么多人,这几天过来的嫂子挺多的,长官说先紧着别的嫂子来。”开车的小战士回道。 锦书知道,这长官就是林毅轩,底下人不敢这么搞。 林毅轩宁愿自家人吃点亏,不会让其他军属在车站等半天。 “他高风亮节,专拿自家人开刀。”孙英小声阴阳怪气。 锦书娘家一大家子都在呢,儿子这么搞,孙英真怕他给锦书娘家留坏印象。 “咱儿子有他的难处,坐什么车不是坐啊,能过去就行,我们下乡那会,有马车坐都是好日子。”陈晨安慰孙英。 孙英看亲家母这么说,也就不抱怨了。 锦书不在乎这些细节,她要是林毅轩,也会这么安排。 于家人能想明白,穆凤却不服。 听到好车接别人了,酸溜溜地哼了声。 “吉普都去接龙鳞队长的家属去了吧。” “嫂子,您别这么说.....”开车的战士听穆凤公然讨论这个,冷汗都下来了。 “他敢以权谋私,还怕我说吗?”穆凤拔高音量,“龙鳞的队长就不是个好东西!” “他为什么不是好东西啊?”锦书给司机个眼色让他别说话,饶有兴致地问。 “我听我男人说,龙鳞那个牛比拉事的队长代号武神,破格提拔上来的,带兵特别狠,把全大队人都得罪了。” 锦书眨眨眼,林损人这是干啥了? 掐指算来,他从干校到队里,才几天而已。 这么短时间就把全队人都得罪了? “牛比拉事什么意思?”孙英问。 “在东北方言里,形容不可一世,自我感觉牛得不得了。”带有东北口音的霸总于瑞言科普。 “武神肯定把好车调去接他媳妇了,他这么狠,他媳妇估计也不好相处,咱们到时候躲着她走。” 穆小凤决定了,她要带全队嫂子孤立武神媳妇。 “这里人都有代号吗?”一直没说话的郑昕问。 锦书点头。 “你男人代号是什么?” “以前不知道......刚知道。” 锦书给了郑昕一个眼神,自己体会吧。 郑昕瞪大眼,不会这么巧吧? 锦书点头。 没错,那个即将被全队嫂子孤立的倒霉蛋,武神媳妇,就是在下。 车从市区一路开到郊区,远处有高山,沿路是大海。 依山傍水,风景不错。 就是有点偏。 “后面那辆三蹦子,是不是一直跟着咱们?”于瑞言说。 刚刚他就注意,有辆三蹦子跟在他们后面。 众人回头,破破烂烂的三蹦子,上面坐着两个戴墨镜的男人。 “大哥!他们好像发现咱们了!”三蹦子上的打手小弟打了个喷嚏。 昨晚在过道站了一宿,大清早又坐这么破的三蹦子追过来,又困又冷,好像感冒了。 “发现就发现,你怕什么?” 金牌打手环视四周,四下无人,就在这下手吧! 一脚把三蹦子司机踹下去,打手小弟开车加速追面包车,金牌哥抓起刚买的西瓜刀,杀气腾腾地喊话。 “车上的人都给老子滚下来!” “这是.......打劫的?”锦书不太确定,她看到前方的营地了。 什么劫匪这么不长眼睛,跑到特种部队门口打劫? 开车的小战士表情很惊讶,不是因为害怕惊讶,他想得跟锦书一样。 跑到龙渊门口打劫?如果他没记错,林队长应该就在这片林子里,带着队伍做高空降索训练吧? “于锦书、郑昕,下车受死!”金牌打手叫阵,威风凛凛。 他不喊锦书的名字还好,一喊,死得格外快。 锦书原本还是有些害怕,可是当她看到树上的身影后,嘴角便不受控制地疯狂上扬。 “停车,我下去。” 劫匪见锦书下来了,乐开了花。 “遇到我们这样的金牌打手,算你倒霉,你叫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救你的!” “破~喉~咙~” 金牌打手被锦书喊懵了,这女的喊啥呢? 树上嗖嗖嗖,蹿下几道人影。 为首的那个,身穿迷彩,头用绿叶伪装,脸上画着迷彩条纹,身姿挺拔,行动迅速。 十几米高的树,他只用了几秒就下来了,不偏不倚地降落在三轮车上,抬腿,一脚把金牌打手从三轮车上踢下来。 金牌打手身体腾空的瞬间,第一反应竟不是疼,而是懵。 天上掉下个迷彩人? 锦书嘴角上扬。 其他战士从树上用滑索下来,都是一样的打扮,脸被油彩涂满,看着差不多。 但锦书还是一眼就认出自己的男人。 肩章变成两毛一的林毅轩,真帅。 “下次别叫‘破喉咙’,叫老公。”林毅轩霸气外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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