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为我是个男孩,我猜,你母亲怀孕时,肚子一定很尖。” 传统观念认为,怀孕时肚子尖是儿子,圆的是女儿,其实这种方法不准。 张招娣吃了一个孕期的转性药,但还是怕生个女儿,于是动了歪心思,想来个双保险,如果她生的是女儿,就跟陈晨的孩子换。m.biqubao.com “发现她生的是个畸形儿后,她又怕别人嘲笑她,宁愿带个健康的女儿出去,也是存着用畸形孩子恶心你母亲的心思。 她婆婆发现我是女孩,还想淹死来着,不过感谢她们的封建迷信,算命的说我是富贵命,所以我活下来了。” “可恶!”于弘文捶桌子,林毅轩咬牙。 张招娣一家实在是恶毒,明明于弘文夫妻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她们的事,他们却用如此歹毒的手段,害得于弘文一家骨肉分离。 仅仅是怕人笑话,宁愿换走别人家健康的孩子,甚至还想淹死,她们的面子比人家骨肉分离还重要。 绝不放过她们,这是林毅轩在于弘文眼里读到的信息,对他的印象倒是好了一些,因为林毅轩也是这么想的。 “我刚刚说,我不在乎谁是妹妹,哪怕是于婷妹那样恶心的女人我也没意见,那是因为,我看过咱妈因为痛苦难过崩溃的样子。她以为你是那个死掉的畸形孩子,月子里一直哭,到现在眼睛都不好。” 后来一家人辗转去了海外,事业越来越好,可是当年的痛苦留在了陈晨的心里。 她时常会想起那个孩子,每年那孩子的忌日,她都会躲起来哭。 就因为看到过母亲的痛苦,知道妹妹可能还活着后,于弘文毫不犹豫就接受了锦书,他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 “张招娣夫妇养大的孩子,我以为不会是什么好货色,在没看到你的资料前,我以为你是小一号的于婷妹。但为了咱妈高兴,我不在乎,不过你让我很惊喜。” 他以为妹妹是个狗屎一样的存在,也做好了拥抱狗屎做家人的准备,结果发现是个金光闪闪的小可爱,中大奖了。 虽然于弘文想不明白,于财福那么恶心的一家人,怎么能养出完美如他妹这般的小孩,只能归结为,上天的奇迹。 “这些年,爸妈回国发展,做了不少慈善,包括咱爸现在投资一些产业,也不全是为了赚钱,他们心里始终没忘本,我知道你丈夫的身份不能娶外国人,但是你放心,我们一家没改国籍。” 于弘文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懂得如何谈判,如何说服锦书这种性格的人。 锦书之所以没有立刻表态,肯定有这方面的顾虑。 她跟林毅轩感情这么好,她不可能为了不曾谋面突然跑出来的家人,跟林毅轩割席,或是让他放弃他大好的前程。 “你们都做了哪些慈善?回国后,投资企业是出于什么目的?”锦书问出她最在意的事。 她前世跟外资斗了半辈子,最痛恨那些把大陆当成大蛋糕,把民众当成肥羊的外资。 低价收购国货,然后雪藏,再推广他们自己的牌子,霸占市场,提高商品价格,一桩桩的恶行都是锦书所不能容忍的。 她前世坚决反对的事,不可能今生摇身一变,自己成外资的一部分,哪怕是给她泼天的富贵,她也不要放弃信仰。 没有信仰只追逐利润和享受的企业家,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郑昕,拿给她看。”于瑞言看向郑昕。 郑昕忙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一叠文件,心里对大卫.言有了一丝崇拜。 于瑞言让她带这些时,她还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人家是深谋远虑啊。 锦书接过文件,翻了翻,看到政府部门的章时,眉心舒展。 “我们在国外有自己的矿,家族利润大部分都在那上面,国内投资前期我们都是赔钱的,我说咱爸做慈善,不过分吧?” 于弘文是心怀国家的企业家,人家回来,是真的想帮自己的祖国做事,扶持民族企业。 跟那些不怀好意的外资不能混为一谈。 这么多年了,他要是想换国籍早就换了,而且全家都说中文,就很能代表态度。 于瑞言在海外生活了这么久,还是带了一点东北腔。 他毕竟是在东北长大,这口音太难戒了。 “过去的日子里,你吃了很多苦,让你被换到那样的人家,我们作为家人有推卸不开的责任,我愿意尽我所能满足你的一切要求,只是请你在面对咱妈时,不要太冷漠,哪怕是装一下也可以,成全一位失去孩子母亲的心意。” 于瑞言站起身,对着锦书鞠躬,一旁的郑昕惊讶得合不拢嘴。 小老板从来都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性格,曾几何时看过这位小霸总如此卑微? 这位说话略带东北口音的霸总,此时是如此的有人情味。 他的低头并不让人觉得他是软弱的,相反,他的表现让郑昕感受到了魅力,属于男人充满责任感的魅力。 锦书看向林毅轩,他点头。 只要媳妇没意见,他就没意见。 只要爱国以及尊重他媳妇,那就是他林毅轩的朋友。 于瑞言刚刚那番话,已经说服了林毅轩,他看于瑞言也不再反感,甚至还有一点惺惺相惜。 虽然是独生子,但是林毅轩脑补,如果他是于瑞言,他也会做出跟他一样的选择。 不用高高在上的家世压人,只有满腹真诚。 “你说得不对。”锦书开口,于瑞言心咯噔一下。 “孩子被换,你们家也是受害者,这世上,断没有一个受害者,指责另一个受害者的道理,我们共同的敌人是于财福一家,我即便是有恨,也是对于财福,关你和你的家人什么事?” 于瑞言眼带惊喜,妹妹这是接受他了吗? “虽然我承认,让我面对突然多出来的家人,我是会有些不适应,可能我一时半刻也不会融入你们,但比起于婷妹,我觉得还是你更靠谱一些。” 交际花没节操的姐姐,换霸道总裁哥哥,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我现在就让爸妈过来。”于瑞言抬腕看了下,7点四十五分,时间刚刚好。 “等会,我有要求。”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961/74154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