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_第109章 得到她的认可得坦诚相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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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瑞言开门见山,一句话切入主题。
  屋里陷入沉寂。
  锦书垂眸不语,林毅轩眼角微跳了跳,这是他们面对如此惊人消息的反应。
  让人难以揣测他们的心思。
  郑昕以为,这屋里的三个人,每个人都不太正常。
  言总素来是个疯子,不按照出牌,上来就爆出来意,一句多余的寒暄都没有——骂林毅轩的那句不算。
  大小姐也不太正常,有富豪上门认亲,她脸上一丁点表情都没有,不惊讶,不愤怒——亦或是有情绪,但藏在心里。
  喜怒不形于色,这种顶级大商人才有的品质,大小姐才20岁就有了。
  但最让郑昕惊讶的,还是林毅轩的反应。
  大小姐沉稳,还可以说是人家遗传基因好,家族遗传。
  但她男人怎么解释?华夏军官的素质这么高吗?
  屋内看似无声,但实则风暴酝酿,郑昕大气都不敢出,高手过招,紧张又刺激。
  “不喊一声哥吗?我不介意多个妹妹跟我分家产。”
  于瑞言率先开口打破沉寂。
  “但我介意自己多一个私闯民宅的哥哥。”
  郑昕倒吸一口气,站在于瑞言身后拼命给锦书使眼色,两只手放在胸前拼命摇晃。
  不要得罪言总啊,心眼小的呀!
  于瑞言回头,郑昕无处安放的小手定格,握拳,尴尬。
  他扯扯嘴角,挺好,办完事就扣她奖金。
  “郑昕是咱家老头的机要秘书,在我们家已经几年了,她是了解我的,如果换做别人,你刚刚那番话,已经得罪我了。”
  于瑞言话锋一转,语调也缓和下来。
  “但如果是你,我不追究。坦白说,我并不是太在意谁是我妹妹,就算不是你,换成那个于婷妹,我也ok。”
  林毅轩听到他把他优秀的媳妇,跟于婷妹那个臭肉放在一起比,总算是有了表情。
  他开始掰手指,准备给于瑞言雷霆一击。
  “让他继续说。”锦书拍拍林毅轩。
  于瑞言的沟通方式虽然直接,但却很投锦书胃口。
  她相信,这个突然跑过来还有点欠揍的“哥哥”,应该是调查过她的资料,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跟她沟通有效果。
  如果用郑昕那个煽情狗血的方式,锦书一定不吃那一套。
  锦书从不相信眼泪,能做出跟她一样成绩的人,都是这样,理智脑是永远压过情绪脑的。
  她不会跟没见过的人产生情感羁绊,想要说服她,得到她的认可,得坦诚相待。
  “你能来到这里,就说明你已经发现了你身世的秘密,但我只能说,真相比你想的还要残酷,如果你愿意的话,给我一条毛巾,我给你讲个故事。”
  “我去拿擦脚抹布。”
  林毅轩保持着对于瑞言的敌意,谁让这小子把他媳妇跟臭肉放一起比。
  记仇了。
  擦脚抹布......于瑞言嘴角抽了抽。
  但也没真气:“他对你不错。”
  “是的。”锦书嘴角含笑地看着拿毛巾的林毅轩。
  毛巾拿过来了,于瑞言一边擦头发,一边讲述那年的往事。
  “这座城市跟二十年前一样,变化不是太大,你们今日吃饭的那家饭店,那栋楼,很多年前,是咱妈祖上的产业。”
  开篇就给锦书一个不小的震撼。
  饭店所在的那栋楼是座百年建筑,百年前,陈晨的祖先在这个城市身世显赫,滔天的富贵。
  沧海桑田,时局动荡,陈晨受到了波及,去林场劳动时,遇到了她毕生所爱于弘文。
  于弘文是京城过来的大学生,二人一见钟情,不顾家人反对,执意要娶这位成分不好的姑娘。
  婚后物资清贫,但有情饮水饱,于瑞言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出生的。
  “咱家隔壁,就是于财富家,我到现在都忘不了,于婷妹是个多膈应人的玩意,从小就结合了她家人的所有缺点。”
  “你知道那不是个好玩意,你还把我媳妇跟她放一起比?”林毅轩对这件事还耿耿于怀。
  “你急什么?听我继续说。”
  于财福跟于弘文虽然是远房亲戚,又是邻居,但关系并不和睦。
  张招娣非常嫉妒陈晨,因为陈晨在她看来,除了脸蛋一无是处。
  饭烧不好,衣服洗不干净,什么活都不会干的资本家大小姐,遇到事就会哭。
  在张招娣看来,这样的女人在她们村根本嫁不出去。
  可偏偏于弘文把她当个宝,她不会做饭,他就不让她做饭,偶尔陈晨下厨把饭烧糊了,于弘文父子就把糊的那些挑出去,然后拼命夸她做得好吃。
  一墙之隔,张招娣越看越气,虽然陈晨自诩没得罪过她,但她非常讨厌。
  “我觉得也可能是你是个儿子,于婷妹是个女儿吧。”
  锦书补充了句,凭她对张招娣的了解,这点也可能是张招娣妒忌陈晨的原因。
  于瑞言耸肩,极品的内心世界谁能懂呢。
  后来张招娣和陈晨一起怀孕了,张招娣为了生儿子,总是在院子里煮奇怪的草药,怪味都飘到于弘文家里了。
  陈晨劝过她,不要乱吃东西,但张招娣认为资本家小姐不怀好意,嫉妒她生儿子,陈晨也就不劝了。
  生孩子时,于弘文拿出家里所有积蓄,送爱妻进医院,只等着小宝宝的降临,张招娣不知道抽什么风也跟着过去了。
  张招娣先进的产房,在里面一直嗷嗷,后来陈晨也进去了。
  “我和咱爸在外面明明听到了你的哭声,可是护士却抱了个三条腿的孩子出来,咱妈那会疼晕了,什么都没看到,我一直都不信那孩子是你。”
  于弘文那会虽然才五岁,但他也是记事的。
  妈妈怀孕时,他经常会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等着妹妹的小脚踢过来。
  那么健康的小宝宝,怎么可能是三条腿的怪物呢?
  那孩子刚抱出来还有一口气,活了几小时,在陈晨怀里断了气。
  他们一家沉浸在新生儿夭折的巨大痛苦里。
  现在想来,恶毒的张招娣那会就买通了医生护士,就等着换走他的妹妹。
  “她不是最讨厌女儿吗,亲生孩子那种情况本就活不长,她完全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为什么还要把大小姐换走?”郑昕不解。
  这件事于弘文也没想明白,锦书却是知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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