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似笑非笑地看周墨,周墨别开眼。 他怎么觉得她看他的眼神,那么像关爱弱势群体呢...... “我不是商人,我是企业家。” “不都一样吗?”周翠有些蒙。 “区别很大。商人逐利,喏,就你弟弟这样的。”锦书指了下周墨。 “他一点利润都不想让给别人,看着是把财富握在手里,实际上失去的更多。” “那你把利润让给别人,你就聪明了?人家卖一盘赚2块多,你就赚个一两毛!”周墨不服气。 “商人投机取巧赚小钱,企业家看重恒业谋发展。我要的,不是眼下的三瓜两枣,而是长久稳定的利润。” 锦书带着一堆从良混子们创业,不止是为了让他们学好那么简单。 让天下无贼,那是林毅轩的心愿,不是她的。 她能把磁带价格打到9毛,皆是因为她前期铺了足够的量下去,上来就要一万盘,把老板砸到降价。 只要她能在短时间内把这些磁带清出去,后续她拿货的价格就是恒定的9毛。 这就是一笔长久的买卖。 她这点金额,还不够跟厂家直接批货的量,如果跳过中间商直接找厂家,算上路费,不见得比现在便宜。 锦书的策略,确保她能长久以最低价格拿货。 用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还能赢个好名声。 她不担心孩子们做出规模后,会越过她,直接去批发市场拿货。 他们去批发市场拿货也是1块2,跟她这拿没区别。 批发店的老板知道她赚钱,分销商,也就是那些孩子,也知道她赚钱。 但没有人会对她有意见,不仅稳住了供货商,更能稳住手下人。 一盘虽然才赚3毛,但架不住量多,聚沙成塔,这笔钱就相当于白拿的。 于总做企业从来都是阳谋,什么事都摆在表面上。 比周墨这种善使阴谋的段位不止高一节。 周墨想不明白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他姐周翠却是咂摸出点味道。 所有人都在锦书的计划里尝到了甜头,没有坑任何人,自己还能赚一大笔,太厉害了。 周翠的老公白朗在广场摆摊,仗着自家人脉广,把竞争对手都挤跑了。 在周家姐弟心里,做买卖就是你死我活,必须干掉对手,自家利润才最大化。 锦书大企业家教科书般的顶级阳谋,开拓了周翠的视野。 第一次知道,买卖还能这么做! “姐妹,我是彻底服你了!你直说,让我们跟着你做什么,无论你要投资什么,我周翠都跟你干了!”周翠热血沸腾。 兴奋遇到这么个牛人,不,锦书是神人! 有这样的名师带路,还愁她周家唯一的男丁周墨不学好吗? 千金难买领路人。 “书儿啊,有件事我特纳闷,你年纪轻轻,怎么这么老道沉稳?”称呼都变了,周翠是真佩服锦书。 “之前有个很厉害的前辈,送给我一句话,我受益匪浅。” 周家姐弟洗耳恭听。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做企业有点成绩的,都少不了经历这三个阶段,都参透了,所向披靡。” 锦书前世用了将近二十年,领悟了前面两层。 最后用她自己的命,参透到第三层,见众生。 国产芯片的横空出世,终结老外对家电行业多年统治,造福众生。 “啥意思?”周墨感觉自己像是个傻子。 周翠锤了弟弟一拳,趁机训道: “早就让你好好读书,没文化,话都听不懂吧——书儿啊,啥意思?” 周墨一脸委屈,他姐也不懂,咋好意思说他的。 “见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有多大能力,能办成多大的事。见天地,有格局,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勇于面对困难。” 能想明白这两点的不在少数,财富排行榜前排名前五百的富豪,都有这个能力。 最难的,就是这第三层,见众生。 锦书正愁怎么解释,林毅轩的声音从门口响起。biqubao.com “见众生,老子说过,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学会放下,懂得内敛,对世间疾苦有足够的体谅和悲悯——我觉得周墨你一辈子都做不到,放弃吧。” 前面的一段解释堪称完美。 最后一句,夹带私货,纯粹的公报私仇。 周墨恼羞成怒,蹦跶起来指着林毅轩骂: “你这个怕老婆的妻奴,你有啥得意的!” “人类的语言,对你来说,还是太难。”林毅轩煞有介事地叹了口气。 周墨又被气到了。 在林损人面前,他就是个弟弟。 锦书惊讶地看着林毅轩,他二十几岁就参透了? 细想,又觉得合理。 林毅轩是军人,他有信仰,随时愿意为信仰牺牲。 坚刚不可夺其志的铁血军人,见众生。 她孩子爹,果然优秀。 锦书再看林毅轩,不同之前前辈看晚辈的慈祥,多了一抹女人看男人的意味。 周墨被林毅轩气了好几次,转头一看锦书那眼神,又扎心了。 这俩人要不要这么膈应人,要不要这么腻歪啊! 他和姐要是不在屋里,这俩人得抱在一起啃了吧?周墨咬牙切齿。 “毅轩,你怎么又回来了?”锦书以为他是落了东西。 出了一点状况。 昨天锦书接待的最后一名小顾客,失踪了。 派出所调查走访跟林毅轩遇到了,所长是林毅轩的战友,林毅轩把人领回来,协助调查。 周家姐弟见警察来了,生意暂时谈不成了,便约改天再聊。 临走前,周翠迟疑了下,把锦书拽到一边说悄悄话。 “书儿,别怪姐妹儿多嘴,丢孩子的事,你敷衍几句过去就行了。” “有什么内情吗?”锦书问。 “倒也算不上内情,是最近京城来了伙人贩子,我们那也有丢孩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们做买卖的在明面,人家在暗处,别得罪人了。” 周家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黑白两道都有人,所以周翠的消息比较灵通。 周翠的男人在广场固定摆摊照相,锦书也有自己固定的门脸,周翠这番话是站在锦书角度考虑的。 锦书点头,表示明白。 刚把周翠送走,二婶从外面跑进来,面色苍白。 “毅轩!不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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